作者Aadmiral (A將~)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指控王金平關說的理由
時間Fri Sep 13 18:16:35 2013
※ 引述《ronlee543 (..)》之銘言:
: 先提醒一點,這一段的上色不是我自己上色,是原文就這樣上色。
: 但是在此3天前,9月6日的新聞,林秀濤就已澄清有調卷,而且有調卷記錄。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30906/254767/
: 都已經事隔3天,要寫網誌文章,還要給那句話特別上色,不會查證一下嗎?
: 會寫政治性的文章表示有在關心,不是范佐憲那種吃喝玩樂族的。
: 不會查證嗎?還是因為政黨濾光鏡自動過濾不想要的新聞?
重點是林秀濤在特偵組不是那樣說的。
特偵組請問她都有錄音,所以她絕對賴不掉,也因為她賴不掉,所以她又改口,改說
「供詞與事實有出入」。換言之,她在特偵組是承認她根本沒調卷,而且也不是特偵組
說謊,是她自己講的!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4/8158331.shtml
她把原因怪到「冷氣太冷,心生恐懼」,你有看過這麼離譜的理由嗎?
還是因為政黨濾光鏡自動過濾不想要的新聞?
: http://tsjh301.blogspot.tw/2013/09/blog-post.html
: 陳守煌則要求林秀濤檢察官閱卷後依法處理,「該上訴就上訴,該不上訴
: 就不上訴」。林秀濤亦批評特偵組曲解其證詞,她強調該案是因為沒有發
: 現《刑事訴訟法》第377條「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
: ,不得為之。」的情事,才決定不上訴。[4][5][6][7]陳守煌並痛批特偵
: 組知法玩法,「以刑事調查之名,行行政調查之實」,擅自公布通聯對話
: 內容,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18條「監察通訊所得資料,不得提供
: 與其他機關 (構) 、團體或個人。
光是陳守煌講這種話就已經是施壓了,何況,根據林秀濤的說法「檢察長有提到預
算的壓力,所以依照柯委員意思來做」。
你忽略這段?因為政黨濾光鏡自動過濾不想要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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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72.73
1F:→ ronlee543:事實是有調卷有記錄,而且有新聞告訴你. 61.228.30.74 09/13 19:00
2F:→ ronlee543:然後寫網誌還能說"完全沒有調卷" 61.228.30.74 09/13 19:00
3F:→ ronlee543:至於你後面那段話,是在證明這整件事 61.228.30.74 09/13 19:01
4F:→ ronlee543:柯建銘>陳守煌>林秀濤? 61.228.30.74 09/13 19:02
5F:→ ronlee543:另外小弟針對您的文章所請教的問題, 61.228.30.74 09/13 19:22
6F:→ ronlee543:反而沒有回應? 61.228.30.74 09/13 1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