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準備迎接週三的台灣政治911事件
時間Thu Sep 12 23:10:28 2013
※ 引述《ronlee543 (..)》之銘言: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 tennis27:整件事有進入正當司法程序嗎?講得你好像 180.218.220.87 09/12 14:14
: : → tennis27:就在電話線的那頭聽見他們關說 180.218.220.87 09/12 14:14
: : → tennis27:如果真這麼在意侵犯民主原則,真不知道 180.218.220.87 09/12 14:15
: : → tennis27:2007年當曾永權帶隊施壓陳聰明的時候 180.218.220.87 09/12 14:16
: : → tennis27:這又算什麼? 180.218.220.87 09/12 14:16
: : 立法院長打電話給法務部長,特別提及一位立委的案件,法務部長回說OK,這個過
: : 程你是想怎麼解釋?
: 先前立院決議,檢察官不能濫權起訴。
: 檢察官的確時常濫權起訴。澎湖縣長案,
: 本案"即使我知道他上訴審可能會判無罪,我還是會上訴。"
: 而此立委先前已由法院判決無罪。
: 立法院長打電話給法務部長,跟他說檢察官不能濫權起訴。
: 檢察官說ok。你想怎麼解釋?
: A跟B說要依法辦法,然後A有罪?
: 請注意,王跟曾彼此都說討論的是不能濫權起訴。
: 只有王回柯的時候,針對他的案件,王"轉述"曾的說法"ok"
: 那如果王說,馬英九嫖妓。馬英九就真的嫖妓了?
: 王對柯唬爛,唬爛有罪?
第一,這是一個政府制度的程序,以立法院和法務部的公文聯繫傳遞決議,不是立
法院長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或打給檢察官的。你在這裡是想要輕描淡寫地略過這裡程序
遭到扭曲的問題。
第二,你連原始對話都扭曲了,不要忘記這裡的
對話是有錄音的。王金平根本就不
是你在那自己幻想說打電話給司法部長「討論的是不能濫權起訴」情事。
http://www.tps.moj.gov.tw/public/Data/396101015432.pdf
6/28 20:30 王金平打電話給柯建銘
王:這樣啦,那個「阿煌」有打電話來了。
王:他(煌)是跟我說那個女孩姓林,林秀濤,他(煌)說他是勇伯啊的人啦。
王:我已經跟勇伯說完了,他(曾)說好啦,他會盡力、他會弄
6/29 13:34 王金平打電話給柯建銘
王:你有看到那個人嗎? 就勇伯呀,他跟我說OK了
柯:我沒遇到,我剛離開
王:他跟我說OK了
柯:好好,謝謝
(6/29中午,王金平、柯建銘、曾勇夫發話處都位於捷運永寧站附近)
嗯,你說的對,唬爛沒罪,你可以在這裡盡情地唬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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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05.14.13
※ 編輯: monopoliest 來自: 123.205.14.13 (09/12 23:13)
1F:推 damm:挺你到底 122.117.11.24 09/12 23:25
2F:推 ginshop:驚~~~~damm怎麼還留在這邊一直挺人阿?! 1.34.164.39 09/13 00:26
3F:推 pennymarkfox:為什麼總是除不完的謠言(默)111.235.218.252 09/13 12:17
4F:→ pennymarkfox:m大你辛苦了111.235.218.252 09/13 12:18
5F:→ ronlee543:王跟曾的錄音在哪?是你在扭曲別人的話 61.228.30.74 09/13 16:18
6F:→ monopoliest:你上一篇文章不是繪聲繪影描述了那電 59.126.145.160 09/13 16:24
7F:→ monopoliest:話內容,現在怎麼跟我討起錄音檔來了 59.126.145.160 09/13 16:24
8F:→ monopoliest:更別提我第一點已經提到,這種事情根 59.126.145.160 09/13 16:24
9F:→ monopoliest:本體制上就不是立法院長打電話給法務 59.126.145.160 09/13 16:25
10F:→ monopoliest:部長通知的,你還再迴避我第一點的回 59.126.145.160 09/13 16:25
11F:→ monopoliest:應 59.126.145.160 09/13 16:25
12F:推 damm:to Ginshop老兄,你不出來我只好換人挺啦 61.223.226.213 09/15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