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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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心得] 准备迎接周三的台湾政治911事件
时间Thu Sep 12 23:10:28 2013
※ 引述《ronlee543 (..)》之铭言: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之铭言:
: : → tennis27:整件事有进入正当司法程序吗?讲得你好像 180.218.220.87 09/12 14:14
: : → tennis27:就在电话线的那头听见他们关说 180.218.220.87 09/12 14:14
: : → tennis27:如果真这麽在意侵犯民主原则,真不知道 180.218.220.87 09/12 14:15
: : → tennis27:2007年当曾永权带队施压陈聪明的时候 180.218.220.87 09/12 14:16
: : → tennis27:这又算什麽? 180.218.220.87 09/12 14:16
: : 立法院长打电话给法务部长,特别提及一位立委的案件,法务部长回说OK,这个过
: : 程你是想怎麽解释?
: 先前立院决议,检察官不能滥权起诉。
: 检察官的确时常滥权起诉。澎湖县长案,
: 本案"即使我知道他上诉审可能会判无罪,我还是会上诉。"
: 而此立委先前已由法院判决无罪。
: 立法院长打电话给法务部长,跟他说检察官不能滥权起诉。
: 检察官说ok。你想怎麽解释?
: A跟B说要依法办法,然後A有罪?
: 请注意,王跟曾彼此都说讨论的是不能滥权起诉。
: 只有王回柯的时候,针对他的案件,王"转述"曾的说法"ok"
: 那如果王说,马英九嫖妓。马英九就真的嫖妓了?
: 王对柯唬烂,唬烂有罪?
第一,这是一个政府制度的程序,以立法院和法务部的公文联系传递决议,不是立
法院长打电话给法务部长或打给检察官的。你在这里是想要轻描淡写地略过这里程序
遭到扭曲的问题。
第二,你连原始对话都扭曲了,不要忘记这里的
对话是有录音的。王金平根本就不
是你在那自己幻想说打电话给司法部长「讨论的是不能滥权起诉」情事。
http://www.tps.moj.gov.tw/public/Data/396101015432.pdf
6/28 20:30 王金平打电话给柯建铭
王:这样啦,那个「阿煌」有打电话来了。
王:他(煌)是跟我说那个女孩姓林,林秀涛,他(煌)说他是勇伯啊的人啦。
王:我已经跟勇伯说完了,他(曾)说好啦,他会尽力、他会弄
6/29 13:34 王金平打电话给柯建铭
王:你有看到那个人吗? 就勇伯呀,他跟我说OK了
柯:我没遇到,我刚离开
王:他跟我说OK了
柯:好好,谢谢
(6/29中午,王金平、柯建铭、曾勇夫发话处都位於捷运永宁站附近)
嗯,你说的对,唬烂没罪,你可以在这里尽情地唬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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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5.14.13
※ 编辑: monopoliest 来自: 123.205.14.13 (09/12 23:13)
1F:推 damm:挺你到底 122.117.11.24 09/12 23:25
2F:推 ginshop:惊~~~~damm怎麽还留在这边一直挺人阿?! 1.34.164.39 09/13 00:26
3F:推 pennymarkfox:为什麽总是除不完的谣言(默)111.235.218.252 09/13 12:17
4F:→ pennymarkfox:m大你辛苦了111.235.218.252 09/13 12:18
5F:→ ronlee543:王跟曾的录音在哪?是你在扭曲别人的话 61.228.30.74 09/13 16:18
6F:→ monopoliest:你上一篇文章不是绘声绘影描述了那电 59.126.145.160 09/13 16:24
7F:→ monopoliest:话内容,现在怎麽跟我讨起录音档来了 59.126.145.160 09/13 16:24
8F:→ monopoliest:更别提我第一点已经提到,这种事情根 59.126.145.160 09/13 16:24
9F:→ monopoliest:本体制上就不是立法院长打电话给法务 59.126.145.160 09/13 16:25
10F:→ monopoliest:部长通知的,你还再回避我第一点的回 59.126.145.160 09/13 16:25
11F:→ monopoliest:应 59.126.145.160 09/13 16:25
12F:推 damm:to Ginshop老兄,你不出来我只好换人挺啦 61.223.226.213 09/15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