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nlee543 (..)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準備迎接週三的台灣政治911事件
時間Thu Sep 12 22:00:32 2013
※ 引述《Aadmiral (A將~)》之銘言:
: ※ 引述《bluehearts (seize the day)》之銘言:
: : 為什麼沒關係? 這件事發生在單純只做總統可能沒關係
: 國民黨的內部處份,與總統職位有何關係?
: : 可是當總統兼任黨主席之時,難道真的不會有濫權問題?
: 這是國民黨內部處份,再次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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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可能有曹金生跳針的感覺喔。
就算這是國民黨內部處份,儘管可以描述成國民黨撤銷了自己黨員的黨籍。
但國民黨不是單純的人民團體,是一個政黨,更是一個執政黨。
現況主席身兼總統,而總統其下更有各種情報單位、各種合法的暴力武裝團體。
而立法院是台灣國會,能夠當選立法院長,更代表資歷與聲望。
所以很多人再問的是,「真的不會有濫權問題?」
當然指的是與人民有關的公權力,這樣的設計,沒有濫權問題嗎?
依現行憲政制度,總統已可直接任命行政院院長無須立法院同意。
但總統身兼政黨主席,政黨考紀會又是由黨主席私下任命,
也就是說,總統除了握有行政權,同時藉由操控政黨,可以操控立法權。
再藉由檢察官的濫權起訴,似乎像是想把黑手又伸向司法權。
所以,就算這是"國民黨內部處份"。
會來這邊問的人,想問的當然是這樣的憲政制度沒有問題嗎?
不會有濫權問題嗎?
你也說:「國民黨的內部處份,與總統職位有何關係?」
想想看黃世銘拿到資料後是跟誰報告?
他要求林秀濤不得洩密,隨即自己去跟總統報名,
然後"總統"要求、指示、落淚,要求國民黨考紀會撤銷王金平黨籍。
這樣沒有濫權問題嗎?
我特別把總統括起來。或許你想再報告一遍,再強調一遍,
是主席決定一個不分區立委的去留,不是總統。
但是這個"主席"在總統府開記者會。
而國家的檢察總長在拿到疑似"違法監聽"的資料時,跟這個"主席"報告。
然後國會議長因為"黨主席"的決定,被趕下台。
這個人究竟是主席還是總統?
: : 今天早上開記者會對考紀會下指導棋的是誰? 黨主席。
: 國民黨的黨主席,當然會希望考紀會能貫徹黨紀嘛!如果馬英九真能下指導棋,
: 那他今早也不用開記者會了,不必訴諸輿論,直接內部就決定好,外部根本不會有動作。
: 就如同台聯拔林世嘉的不分區立委之位,有開記者會嗎?下好決定就送中選會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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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講的這一點剛好呼應前面的內容。
台聯黨主席是否可以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
好吧,或許這一點或許可以說是一個小疏失。
但是檢察總長會跟台聯黨主席報告嗎?
顯然不會。
那為什麼台聯拔林世嘉的時候大家沒意見,現在拔王金平大家意見一堆?
well,因為這件事至少很有爭議。誰對誰錯就暫且放一邊,至少"很有爭議"。
中華民國軍隊從成立以來凌虐士兵也不是第一天、第一件。
但是一個洪仲丘案發生後,軍檢被廢了。
: : 尤其他直接說王不適任立法院長
: 王的行為確實不適任立法委員,更不用說院長了。
先前,立法院有決議,要求檢察官不應濫權起訴。
當然那個決議是說要定期專案報名,而不是由院長去關切個案。
但是在特偵組自己的新聞稿裡面說了,
承辦檢察官林秀濤的證詞「即使我知道他上訴審可能會判無罪,我還是會上訴」
這不正好、恰好、正是、就是先前立法院決議所要避免的濫權起訴?
再加上柯建銘更一審判決無罪在前。
因此,不能說立法院院長之關切缺乏正當性。
黃世銘自己最轟動的澎湖縣長貪污案,最後無罪,但是縣長已下台。
這樣的事還要發生多少次?
這樣的事還要發生多少次?
中華民國的政府官員可以讓檢察官這樣胡搞瞎搞?
: : 而今天的事實也證明 總統兼任黨主席可以直接決定一個不分區立委的去留
: 承上述林世嘉的前例,不分區立委的去留,就是政黨決定的,與總統兼任黨主席何關?
: 不分區立委就是政黨代表立委,本來制度設計就是如此。
好吧,現行制度是如此。
但是發生了這樣一件可媲美洪仲丘案的國會議長關說案。
那我們全體國人是不是應該也該思考一下這樣的設計是否恰當?
可思考的方向比如:
1.參考德國設計,不分區立委正式開始履行職務後,
不應該因為黨籍之撤銷而喪失立委資格。
2.經立法委員互選而當選之立法院院長,
若非內亂外患,不因政黨撤銷黨籍而喪失立委資格、院長地位。
但是不分區立委是政黨決定的,要代表政黨啊。
那麼
3.政黨若要撤銷不分區立委之黨籍,必須有一定之程序,
當事人必須有不可剝奪之救濟管道。
聽說有一個東西叫"政黨法草案",不知道可否將這些內容納入思考。
當然我不是說這三點全都要。至少第三點若有撤銷之可能,第一點就無法存在。
我很想聽聽有沒有憲法學者對 王金平案對憲政制度之衝擊 有什麼看法。
: : 尤其是考紀會由主席自己私下任命 權力之大
: : 這樣黨國不分難道沒有關係嗎?
: 這和黨國不分有什麼關係啊??考紀委員的任命還是各政黨自己的決定,和總統職位
: 有什麼關係?
關係在於,政黨的小小考紀會,拔掉了中華民國的立法院院長。
我再重複講一段。
這個監聽票源於2010年的案子,於2011年又簽分一個他案,
說是要查法官收賄的資料,結果跑去查柯建銘。
然後2年來查不到什麼東西,查到這個關說之後,9月5日把前案簽結,
收賄馬上不查了,弄了這個關說案。
難道這是在說,有沒有收賄不重要,只要抓到機會可以藉機打擊異己就行?
法官收賄查完了,早就該結案了。不結案,假藉事由,假藉A案去查B案,
事實是這個B案沒有案號、沒有監聽票號。
然後檢察總長拿去跟總統兼主席報告,
主席兼總統再利用政黨考紀會開除立法院院長之黨籍。
而中選會竟然在五點多火速受理,在6點32分用電子公文寄發給立法院
不要講民進黨好了,如果是全民最大黨要撤銷黨籍,中選會會這麼快辦理?
不只快,都下班時間了。
如果政黨就只是一個人民團體,那適用人民團體法就好了,
何必要弄一個政黨法。
我認為這個案子的確暴露了一些問題。
: 台聯拔掉林世嘉,權力是來自黃昆輝主席,而不是黃昆輝總統。
: 其他關係特偵組調查的部分,篇幅太長,也和主題無關,就不說了。
: 其實黃世銘先前都說的夠明白。
不知道大大您是否可以補充,因為我只看到黃世銘
「亮監聽票 強調適法性沒問題」
「黃世銘說,監聽是否浮濫要依破案率高低認定,若監聽而破案率高,
就沒有浮濫問題」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4135/112013091000489.html
但是案由是100年度特他字第61號,
這個案子是要查法官陳榮和戶頭裡的90萬。
是別人給陳榮和的90萬,卻跑去監聽柯建銘。
然後9月5日將陳案簽結,馬上辦了這個關說案。
哪裡破案率高?那個陳案查不到問題啊。
查到這個關說之後,9月5日把前案簽結,
收賄馬上不查了,弄了這個關說案。
難道這是在說,那個陳榮和的案子有沒有收賄根本不是重點,
只要抓到機會可以藉機打擊異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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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8.30.74
1F:→ guare:[討論] 台聯未審先判,林世嘉冤啊? 140.123.185.72 09/12 22:03
2F:→ guare:那為什麼台聯拔林世嘉的時候大家沒意見,現 140.123.185.72 09/12 22:04
3F:→ guare:在拔王金平大家意見一堆?==>這真的是大哉問 140.123.185.72 09/12 22:05
4F:→ guare:請問林世嘉喪失立委資格的時候ronlee543發表 140.123.185.72 09/12 22:06
5F:→ guare:了什麼反對的聲音嗎?如果沒有,為什麼沈默? 140.123.185.72 09/12 22:06
你引用的下一句,緊接著的下一句,不是就有答案了嗎。
我很不想浪費時間重複回答你。
難道你也覺得洪仲丘死了就算了,反正他也不是第一個被搞死。
那些反軍檢的都有問題。軍檢萬歲!你這樣想?
※ 編輯: ronlee543 來自: 61.228.30.74 (09/12 22:12)
6F:→ guare:所以你的意思是說林世嘉被拔立委沒有爭議? 140.123.185.72 09/12 22:13
7F:→ guare:這樣一來我們就不是在討論一個原則或者制度 140.123.185.72 09/12 22:13
8F:→ guare:問題,而是要依據個案「爭議程度」來決定被 140.123.185.72 09/12 22:14
9F:→ guare:拔立委資格是否適當,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140.123.185.72 09/12 22:14
10F:→ guare:可是現在問題來了,林世嘉被拔立委是真的沒 140.123.185.72 09/12 22:15
11F:→ guare:有爭議嗎?還是說你「覺得」沒有爭議?如果 140.123.185.72 09/12 22:15
12F:→ guare:你只是在PTT寫個文章,那麼你愛怎麼覺得就怎 140.123.185.72 09/12 22:16
13F:→ guare:麼覺得,反正都是你的言論自由 140.123.185.72 09/12 22:16
14F:→ guare:但是若要把被拔不分區立委這件事情制度化, 140.123.185.72 09/12 22:17
15F:→ guare:你覺得恐怕就不是很有說服力的說法。別人不 140.123.185.72 09/12 22:17
16F:→ guare:說,管碧玲的意見就跟你不同 140.123.185.72 09/12 22:18
18F:→ guare:把優秀立委逐出政黨 冷凜逼人 140.123.185.72 09/12 22:19
管碧玲的意見與我何干。還是你要代表管碧玲講話?
如果你不想針對我提出來的各項疑慮來指教的話,我也不用跟你講那麼多。
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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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你一段。前面講到"我認為這個案子的確暴露了一些問題。"
我知道你在抓"我認為"、"我覺得"這種老掉牙的語病。
我不是在寫論文,政治不是我的專業。
不須要為了所謂的"可信度"(把手舉起來),特別去避免這種用詞。
因為我心虛,我謙虛,這樣可以嗎?
※ 編輯: ronlee543 來自: 61.228.30.74 (09/12 22:49)
19F:推 artyman:斬掉國會議長的 究竟是一黨的主席? 203.70.51.169 09/12 23:14
20F:→ artyman:還是一國的總統呢? 203.70.51.169 09/12 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