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準備迎接週三的台灣政治911事件
時間Thu Sep 12 10:42:21 2013
1F:推 manfa1e:違反哪個憲政基本精神? 具體指摘一下如何? 123.0.246.197 09/12 00:40
2F:推 johnruby:第一點是檢察總長不應該直接向總統報告 140.112.7.214 09/12 10:11
3F:→ johnruby:總統也無權直接對王案做出裁處或決斷 140.112.7.214 09/12 10:12
4F:→ johnruby:檢察總長是引用憲法總統的院際糾紛調解權 140.112.7.214 09/12 10:12
5F:→ jBohnruby:但是王案並非院際糾紛 因此不能引用該法 140.112.7.214 09/12 10:12
首先 總統何時對於王案作出裁處和決斷了?
其次 王案涉及國會議長(立法)去關說法務部(行政權)
這當然是憲法第44條所稱的院際糾紛 自然該由總統出面解決
6F:→ johnruby:第二點是總統是最高行政首長 王是立法院 140.112.7.214 09/12 10:13
7F:→ johnruby:院長 立法權與行政權應為監督與被監督之 140.112.7.214 09/12 10:14
8F:→ johnruby:關係 但總統以違法的形式 對王作種種指控 140.112.7.214 09/12 10:14
9F:→ johnruby:甚至實際上的裁處 對行政立法的分權會 140.112.7.214 09/12 10:14
10F:→ johnruby:造成破壞 140.112.7.214 09/12 10:14
首先 最高行政首長是行政院長 不是總統
其次 總統以違法形式進行指控? 違法在哪裡?
違法不違法 你說得算嗎? XD
11F:→ johnruby:第三點是王案尚未判決確定 馬以總統身分 140.112.7.214 09/12 10:15
12F:→ johnruby:公開進行強烈指控與決斷 已經逾越了行政 140.112.7.214 09/12 10:16
13F:→ johnruby:權之界線 進入了司法權的領域 140.112.7.214 09/12 10:17
王案被特偵組認為是政治問題 司法不介入所以簽結
根本就沒有行政與司法衝突的問題
要更新一下資訊
14F:→ johnruby:最後一點是行政立法司法有各自負責的功能 140.112.7.214 09/12 10:17
15F:→ johnruby:互相之間三權處於監督制衡的關係 140.112.7.214 09/12 10:17
16F:→ johnruby:如果一個總統作為行政權代表卻能對立法和 140.112.7.214 09/12 10:18
17F:→ johnruby:司法權進行有實質影響的干預 三權制衡就 140.112.7.214 09/12 10:18
18F:→ johnruby:形同虛設 對憲政體質會造成破壞 140.112.7.214 09/12 10:19
司法權的問題 前面已經說了
你所說的行政干預立法權問題 試問 行政權干預在哪裡?
總不是你說得算吧 ? XDDD
19F:→ johnruby:補充一點是 就算檢查總長有拿到監聽票 140.112.7.214 09/12 10:19
20F:→ johnruby:我們也可以討論法院就本案開出監聽票是否 140.112.7.214 09/12 10:19
21F:→ johnruby:適當 而且總長本來是申請監聽柯案 140.112.7.214 09/12 10:20
22F:→ johnruby:意外監聽到王案 那麼本監聽可否當證據也 140.112.7.214 09/12 10:20
23F:→ johnruby:是必須討論的問題 再者監聽結束後應告知 140.112.7.214 09/12 10:20
24F:→ johnruby:被監聽人 但特偵組始終未踐行這些程序 140.112.7.214 09/12 10:21
25F:→ johnruby:特偵組監聽過程是否合法 是令人懷疑的 140.112.7.214 09/12 10:21
首先 這沒啥好爭議和懷疑的 台灣的實務和通說 都認可他案監聽的效力
其次 監聽結束後應告知被監聽人 那是法院的權限 不是檢方的權限
法律上都有規定 不要把法院的事情丟給檢察官去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2.39.226.12
26F:推 johnruby:關於第一點 院際糾紛不是這個意思 否則 140.112.7.214 09/12 10:44
27F:→ johnruby:某個立委和某個部長私下酒醉打架也會變成 140.112.7.214 09/12 10:44
28F:→ johnruby:院際糾紛;院際糾紛主要是針對不同的 140.112.7.214 09/12 10:45
29F:→ johnruby:政府機關 例如司法院和行政院 針對同一 140.112.7.214 09/12 10:45
30F:→ johnruby:議題提出不同法案 或是針對同一法律有 140.112.7.214 09/12 10:45
31F:→ johnruby:不同見解時 兩方衝突才是所謂的院際糾紛 140.112.7.214 09/12 10:45
32F:→ johnruby:王如果真的以不法方式去影響司法權進行 140.112.7.214 09/12 10:46
33F:→ johnruby:自然有相關法律去予以規範 因此也不會與 140.112.7.214 09/12 10:46
34F:→ johnruby:總統的院際糾紛調解權發生關聯y 140.112.7.214 09/12 10:46
立法院長對外代表國會(立法權) 試圖去影響行政權的行使 尤其是案件偵查
這本來就是院際之間的糾紛 只是事情沒有上到行政院長手上而已
35F:推 johnruby:關於第二點 當然不是我說了算 說的不清楚 140.112.7.214 09/12 10:48
36F:→ johnruby:處還請M大諒解 總統是不是最高行政首長 140.112.7.214 09/12 10:49
37F:→ johnruby:取決於行政院長是最高行政首長or幕僚長 140.112.7.214 09/12 10:49
38F:→ johnruby:雖然我國法律明文規定行政院為最高行政 140.112.7.214 09/12 10:50
39F:→ johnruby:機關 這點端看將我國體制是為總統或 140.112.7.214 09/12 10:52
40F:→ johnruby:半總統制 但是由於行政院長由總統直接 140.112.7.214 09/12 10:52
41F:→ johnruby:任命 因此我認為形式上最高行政是行政院 140.112.7.214 09/12 10:52
42F:→ johnruby:但實質上的最高行政首長是總統 140.112.7.214 09/12 10:52
這麼說罷 行政院長有去法院備詢的義務 但是總統沒有這樣的義務
也就是因為這樣 最高行政首長會被認為是行政院長而非總統
43F:→ johnruby:至於所謂的違法 就如同我所說的 有2小點 140.112.7.214 09/12 10:53
44F:→ johnruby:第1小點是總長適用法律錯誤 總統無權就 140.112.7.214 09/12 10:53
45F:→ johnruby:本案進行指控或裁斷 第2小點是從總統為 140.112.7.214 09/12 10:54
46F:→ johnruby:最高行政首長之角度來看 總統也不應該 140.112.7.214 09/12 10:54
47F:→ johnruby:對立法權之最高首長進行責任論斷與裁處 140.112.7.214 09/12 10:54
總統就是因為不能對案子進行裁決 所以他用政治的手法處理
(ex: 開記者會公布一切讓輿論公評+黨紀處分)
48F:→ johnruby:關於第四點 可否請問M大 為何將王案定位 140.112.7.214 09/12 10:55
49F:→ johnruby:為政治問題 就不需要討論行政權和司法權? 140.112.7.214 09/12 10:56
因為司法不管政治 法律有法律責任 政治有政治責任
你可以去看看大法官不解釋政治議題的條文立法理由
50F:→ johnruby:無論如何 王案都可能導致我國最高立法權 140.112.7.214 09/12 10:56
51F:→ johnruby:首長下台 且此一結果直接肇因於我國最高 140.112.7.214 09/12 10:56
52F:→ johnruby:行政首長之不適法的行為 為何將它定位為 140.112.7.214 09/12 10:57
53F:→ johnruby:政治問題就可以不用討論這些? 140.112.7.214 09/12 10:57
問題是你的前提 "我國最高行政首長不適法的行為" 都不成立 後面結論自然就不成立
54F:→ johnruby:再者 監聽之正當性也有賴於司法權的正常 140.112.7.214 09/12 10:57
55F:→ johnruby:運作 y 140.112.7.214 09/12 10:59
56F:→ johnruby:抱歉 前面第三點和第四點混在一起講了 140.112.7.214 09/12 10:59
57F:→ johnruby:關於第五點 可否請問M大 何以見得實務和 140.112.7.214 09/12 11:00
58F:→ johnruby:通說都支持這次特偵組的監聽行為? 140.112.7.214 09/12 11:00
他案監聽的效力 最高法院早有判決 而且也有學者寫過文章闡述自己的看法
我還沒看過反對他案監聽效力的 若您有看到 也歡迎提出來
59F:→ johnruby:然後 關於你新回覆的關於院際糾紛的想法 140.112.7.214 09/12 11:01
60F:→ johnruby:照你的說法 許多貪汙案件都變成是總統 140.112.7.214 09/12 11:01
61F:→ johnruby:需要出來調解的了 因為許多貪汙案件都 140.112.7.214 09/12 11:01
62F:→ johnruby:涉及不同權限之間試圖違法地影響對方 140.112.7.214 09/12 11:02
63F:→ johnruby:院際糾紛調解並不是為了取代司法權來裁斷 140.112.7.214 09/12 11:03
貪汙案件有司法可以處理 不需要總統出面解決 這是法律問題 非政治問題
64F:→ johnruby:司法權能處理的東西不會被規定在憲法裡 140.112.7.214 09/12 11:03
65F:→ johnruby:然後要求總統來進行調解 140.112.7.214 09/12 11:03
66F:→ johnruby:如果王案全然是政治問題 那檢查總長根本 140.112.7.214 09/12 11:05
67F:→ johnruby:不需要出面啊... 何況監聽許可是司法權 140.112.7.214 09/12 11:06
68F:→ johnruby:運作的結果 把監聽到的東西拿來做為 140.112.7.214 09/12 11:06
69F:→ johnruby:"政治問題"而直接公開 這難道不是以政治 140.112.7.214 09/12 11:06
70F:→ johnruby:問題之名行侵害司法權之實嗎 140.112.7.214 09/12 11:06
王案就是因為經過調查後 被認為是政治問題 所以特偵組不處理 簽結
你把前後搞混了
71F:→ johnruby:還有關於最高行政首長的問題 有2小點 140.112.7.214 09/12 11:07
72F:→ johnruby:第1小點 總統對行政院長有絕對的人事權 140.112.7.214 09/12 11:07
73F:→ johnruby:為何總統不是行政權的最高代表? 第2小點 140.112.7.214 09/12 11:07
你去看憲法怎麼規定的啊 這很難懂嗎? 行政院長組閣+對立院負責
但是總統不對立院負責 簡單來說就是總統有權無責 所以不能讓總統成為最高首長
因為沒有權力可以制衡總統 其實馬一直很想把總統權限限縮在外交和軍事
無奈媒體和大眾不肯 還諷刺他是宅男總統 所以囉.....
74F:→ johnruby:總統不論是不是最高行政權代表 他仍舊是 140.112.7.214 09/12 11:08
75F:→ johnruby:隸屬於行政權的非常重要的機關 140.112.7.214 09/12 11:08
76F:→ johnruby:總統是不是最高行政代表不影響"行政權不 140.112.7.214 09/12 11:08
77F:→ johnruby:得逾越分際干預立法權和司法權"這個原則 140.112.7.214 09/12 11:08
78F:→ johnruby:抱歉我有點累了 可能就先回到這裡 140.112.7.214 09/12 11:09
唉 行政權有沒有侵害司法/立法權 不是你說得算 更何況你根本沒法論述出侵害啊
79F:→ johnruby:希望有更多版友能加入討論y 140.112.7.214 09/12 11:09
80F:→ johnruby:本希望這個版能脫離八卦和政黑模式 140.112.7.214 09/12 11:09
81F:→ johnruby:少一點酸文 謾罵 etc 140.112.7.214 09/12 11:10
82F:→ johnruby:沒想到爬了一些文還是許多版友這副德性 140.112.7.214 09/12 11:10
83F:→ johnruby:有點失望 希望大家能冷靜討論 140.112.7.214 09/12 11:10
※ 編輯: manfa1e 來自: 202.39.226.12 (09/12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