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pohung ((風之過客)在場的缺席)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心得] 改變台灣,理念的改變《完全版》
時間Tue Sep 3 05:24:11 2013
把歐洲的民主制度和人權概念完整的搬過來就好了
※ 引述《soulbug (缺陷)》之銘言:
: 改變台灣,理念的改變
是沒錯,國家和政府立國的基礎是意識形態,而不是法律什麼的
法律的基礎也是意識形態,沒有道德和政治哲學支撐的法律只是一種程序而已
: 公民獲取最大利益的選舉策略
: 版本:20130819 (beta)
: 《完全版》
: https://www.facebook.com/ChangeMyMindForChangeTW《各版本下載更新網址》
: 零.目錄
: 一.區域多投反對黨
: 1.反賄選
賄選嚴重的地區在鄉下
主因是城鄉差距導致鄉下資源資源不足
加上鄉下人民對於現代化社會運作的不熟悉
所以想要依靠一個強而有力的中世紀莊園主人
莊園主人給予鄉下人民生活上的協助
而買票的錢就等於是一種認同關係
莊園主認同該地方人民是他的佃農,給他們一些回饋金這樣
問題在城鄉差距,還有教育人民生活現代化社會的問題
這不是幾個口號就可以的
: 2.勿忠於某一政黨
錯
所謂的意識形態是價值觀
談論到"為什麼""而做"的時候非要牽涉到意識形態相關的政治理論部分
法文剛好是兩個字: la politique le politique
(中文沒有一個字能夠準確翻譯這兩個字的差別)
而政治理論牽涉的是為什麼而做和價值判斷的問題
(核心和根源的問題,而不只是技術層面問題)
不同的意識形態和不同的問題意識會導致思考不同的問題和思考問題的方向不同
ps: 思考的問題和方式會決定如何解決這問題
理念相近的就會組成團體,之後演變成具有實力的政黨
思考不同的問題脈絡,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式
這才會回歸到執行層面(也就是實際的政策面)
一個現代化政黨不可能沒有價值觀,這個價值觀是影響到處理什麼問題和如何處理問題
的相關問題
就算是政策,也要有個目的吧,這個目的是什麼?
好比台北市第一條捷運通車時的終點是木柵動物園,起點則是中山國中
是把台北中產階級送去動物園,為什麼不是蓋在工廠? 讓台北市民上下班方便?
這隱含著某一種意識形態
這意識形態才是政策執行的核心
ps: 現在的國民黨沒有信念,沒有意識形態,這是違反現代化國家政黨的出現型態
: 3.兩黨政治下區域多投前兩大黨、積極投票且不投廢票
這才是問題
你講的是美式民主
美國的民主是只有在美國才行得通
歐洲的民主制度才比較符合社會契約論的預設,在運作上也比較穩定,
而且全世界的民主大都是以歐洲民主做基調,美國民主在其他國家實踐上常常出問題
不同的意識形態形成不同的政黨,代表的是不同的聲音,
理當讓不同的聲音有辦法參與協商和建設國家才對,怎麼是簡化為兩個聲音就好了?
非a及b? 讓非a非b的c就不存在了嗎?
回到台灣
台灣的國民兩黨都是右派政黨,在經濟政策上非常的相似
而勞工權和環保就整個被忽視
但在歐洲甚至是日本都有左派政黨
在歐洲的兩黨是左右派互相執政
台灣呢? 沒阿...唯一比較有勢力的左派政黨是綠黨,可是在這選制下進不了國會
: 結論
: Q&A
: 二.不分區不投前兩大黨
: 1.立法委員是政黨投票機
錯,德國的立法委員,就算是不分區的立委,選上後政黨是不能隨便換的
這是為了防止少數政治寡頭綁架黨意進而綁架民意
ps: 這問題在現在的國民黨特別明顯...
: 2.政黨不應有過半國會席位
這到不置可否
: 結論
: Q&A
: 三.多支持罷免並積極運用罷免手段
: 1.民主指標
: 2.嚴格審視公僕政策議案
: 3.殺雞儆猴
: 4.公僕不應有明星光環、對公僕不應存有情感或信任
: 5.公僕有錯未罷免,錯在選民
: 6.罷免浪費資源,浪費資源者是公僕
: 7.善用此文宣
: Q&A
: 四.創制及複決
三民主義這種彙集東西方政治哲學名詞的拼湊物,
後來張君勱收尾也收的四不像,
這種沒有脈絡沒有系統的東西就不用拿來談了吧。
: 1.以公民利益為優先之法案
: 2.創制與複決目前仍無法源
: 五.發揚文宣,改變台灣
: 1.文宣應受任何公評、質疑、考驗
: 2.宣揚文宣,改變台灣
: 六.公民覺醒與深化
: 1.民主的意義
: 2.不理政治、政治理你,禍延子孫
: 3.不為個人貪婪,行不義之事
: 4.遇不公之事,仗義直言
: 5.蒐集證據,不受威脅
: 6.凝聚民意是一把雙面刃
: 7.有據有理,不可沉默
: 8.民主教育與深耕
核心問題在人權的保障,和相關政策的制定
不公,蒐集證據等等...這是司法權該做的事,不是立法權也不是行政權
: 七.公民政治參與策略
: 1.簡單的投票策略
: 2.積極監督政府
: 3.尋找問題、追本溯源
: 4.製作文宣、宣揚目的
: 5.凝聚民意、形成理念法律
: 6.運用公民擁有的政治手段達成目的
: 八.聲明
: 九.參考
: 1.海盜金幣問題
: 2.沉默螺旋理論
: 3.政治相關網站之宣傳
: 4.選擇ptt的politics版做為檢討文宣之原因
: 5.分為宣傳版、完全版之原因
: 6.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三項
: 一.區域多投反對黨
: 1. 反賄選
: 真正為國為民者是不會買票的,更枉論要犧牲自己的金錢做違法的事。候選人
: 花錢買票,是因為有超過買這些票的利益。利益應不僅公務員薪水,羊毛出在羊身上,
: 公僕掌握的不只是人民現今的納稅錢,還可以借錢獲取未來子孫的納稅,或運用權力官
: 商勾結無形損害人民財產...等。賣票者務必三思。
: 2. 勿忠於某一政黨
: 當執政者發現,無論怎麼做,都可以獲得你的選票支持時,是否會重視你的需
: 要? 是否會認真施政? 人性是自私、怠惰的,選民衷於某一政黨,獲得的利益只會是政
: 黨小小的施捨。
: 無論候選人是誰,真正影響生活的仍是公僕,對於公僕來說,兩次選舉的得票
: 率差距,相當於自己的施政成績。得票率降低,給予公僕較大的壓力,即使連任,做事
: 也較戰戰兢兢。落選了,給予他人執政機會,新官上任三把火,更有連任壓力,總是比
: 較理想。
: 3. 兩黨政治下區域多投前兩大黨、積極投票且不投廢票
: 在中立選民為少數的前提下,不要把票投在第三政黨及廢票上。擁有最多鐵票
: 的政黨若預期中立選民不投票或投第三政黨,那麼該政黨在施政或選舉策略上會往鞏固
: 動員鐵票靠攏,因此身為中立選民選舉策略應利用前兩大黨擇一方式,迫使兩黨在施政
: 或選舉策略不得不注重中立選民的意見。
: 結論
: 綜合2、3點所述,選民應多投反對黨,讓政黨不斷輪替,不斷提醒政黨人民才
: 是國家的主人,人民才能獲取最大的益處。
: Q&A
: Q: 區域選舉沒有第三政黨的機會嗎?
: A: 第三政黨的機會取決於執政黨施政好壞與中立選民的數量,若執政黨以低於1/3的得
: 票率下台為常態,且選舉得票率被選民預期,就有第三政黨的空間,1/4的得票率下台
: 為常態,就有第四政黨的空間,依此類推.....。
: Q: 區域立委該以政黨獲得席次為依據還是以選區當選為依據?
: A: 以選區當選為依據。可減少某政黨在國會過半甚至2/3的機會,且讓第三政黨有機
: 會在區域選舉中獲得席次。
: 二.不分區不投前兩大黨
: 1.立法委員是政黨投票機
: 各政黨施政取向,自然以政黨利益為優先、人民福祉次之,此乃自私人性。
: 目前政治生態,立法委員想當選須先獲得政黨提名,才能獲得選民的選票,立法委員
: 不得不對政黨低頭,加上人民甚少監督立法委員在國會的每一次投票、行為,因此淪
: 為政黨的投票機器是正常的。
: 2.政黨不應有過半國會席位
: 政黨在國會過半的意義,即任何法條、法案、預算幾乎都可以通過或反對。
: 若按議程走,其他席次較少政黨將無力干預任何議案,因此才有議員長期霸佔主席台
: 的事情發生。
: 目前兩黨政治下,即是說必有一個政黨在國會過半,以政黨利益為優先的政
: 黨,所有議案自然以該政黨利益為優先。
: 結論
: 綜合1.2.點所述,國會應減少政黨席次過半的機會。因此在政黨票上,身為
: 聰明的選民,不應把政黨票投給前兩大黨。
: Q&A
: Q: 台灣曾經發生過3年一直沒有監察委員等類似問題,請問像這種朝小野大造成政府
: 空轉的的事情該怎麼辦?
: A: 公民應要求各政黨提出說明,甚至該有一場公開的辯論,必要時徹底檢討目前造成
: 空轉的原因加以改革制度。監察委員原本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立法院有錯公
: 民可以行使罷免或要求政黨開除立委黨籍,然而總統有錯罷免總統需經立法院就不容
: 易了,需知監察地位與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相當,監察院不應被立法院、總統授
: 意的行政院所箝制,可改由如: 廢除《監察院組織法》第三條第一、六兩項且改由人
: 民直選,應可避免此類問題發生。此為舉例,如欲推行需詳加的討論。
: 政黨惡鬥空轉才能點出目前問題,作為公民,不該厭倦政治惡鬥,相反地,
: 要徹底檢討惡鬥原因,寧可監察院空轉3年,勿讓監察院銷毀檔案之事再次發生。
: 三.多支持罷免並積極運用罷免手段
: 1.民主指標
: 從區域多投反對黨的結論可知,公僕不斷輪替,該選區才容易進步。使用罷免
: 政治手段,則可以加速選區的進步; 因此,一個選區的民主深化程度,罷免成功與否是
: 一個指標。
: 2.嚴格審視公僕政策議案
: 當公僕提出明確錯誤之政策或議案或論述時,公僕若有心則無良,無意則無能
: ,無論有心還是無意,都不應再當公僕禍害百姓。公民甚少確實監督研究政府,公僕實
: 則可以在公民不懂或忽視的地方上下其手、魚目混珠,因此當人民發見時,已是病入膏
: 肓,應大刀闊斧罷免公僕,才是公民應盡之責任。
: 3.殺雞儆猴
: 罷免的意義不是只有罷免該公僕而已,另有警告其他公僕不應有一手遮天之幻
: 想,政府才會害怕人民,施政才會戰戰兢兢。
: 4.公僕不應有明星光環、對公僕不應存有情感或信任
: 政客為獲取情感或信任,下鄉搏感情,常因此怠忽職務﹔更有甚者,漠視法律
: 濫權,濫權損害的還是選民,卻是選民不易察覺之地方。民主國家沒有權力集於一身之
: 人,勿奢望有政治明星改革台灣之情形。能改革台灣者,唯有人民,公僕不過是盡其本
: 分義務,媒體塑造形象沒有意義,重點仍是公民沒有注意之所在─政客在政府機關的所
: 作所為。
: 5.公僕有錯未罷免,錯在選民
: 民主國家,主權在民,公僕有錯,可怪撤換上一任之政治角力、或人民眼睛不
: 雪亮﹔公僕一錯再錯,錯已不在公僕,乃因公僕不自行下台而人民縱容之後果,未挨家
: 挨戶拜訪遊說罷免者,未盡公民之義務,都難逃責究。
: 《完全版》九.參考 6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三項之討論
: 6.罷免浪費資源,浪費資源者是公僕
: 公僕任職期間盡其本分義務,天經地義,瀆職本就該遭罷免,浪費資源者是公
: 僕,未要求公僕賠償損失之資源,已是仁至義盡。
: 7.善用此文宣
: 無論什麼原因罷免公僕,都有以理盲、濫情支持者。可用此文宣在理性上說服
: 選民。情感上一時還無法接受,隨著時間流逝,選民自然會為利益往中立靠攏。
: Q&A
: Q: 欲罷免的議員是不分區立委怎麼辦?
: A: 政黨必有權力中樞,公民可凝聚民意要求各中樞逼迫政黨開除該議員黨籍。
: 四.創制與複決
: 1.以公民利益為優先之法案
: 部分符合公益之法案,會損害全體政客之利益,類似此等法案在立法院推行必
: 定困難重重,全民應積極使用現有政治手段立法。
: 2.創制與複決目前仍無法源
: 憲法賦予我們創制複決權,然而至今仍無法源可以施行,乃因此等法案嚴重損
: 害政客利益,立法院歷任所有議員都應為此負責。
: Q&A
: Q: 試舉例公民利益為優先之法律?
: A: 創制法、複決法、正統陽光法案...等
: 五.發揚文宣,改變台灣
: 1.文宣應受任何公評、質疑、考驗
: 讀此文宣者,勿過快認同,此非文宣目的,文宣需要每位讀者質疑、思辯,否
: 則此文宣流於媒體洗腦無異,至少花數日沉澱、思考、資料查詢,有疑異者,切勿沉默
: ,道理是越辯越明,文宣有錯即修改或刪除,或出現未曾考慮之問題補遺文宣。文宣為
: 大家所有,不斷反芻文宣,淬煉一字一句,此文宣才有價值。
: 文宣會在網站telnet://ptt.cc/ 的politics(政治)版發起與討論。有疑異者
: ,歡迎在此論壇發言,此文宣需要你的指教。
: 《完全版》九.參考 4選擇ptt的politics(政治)版做為檢討文宣之原因
: 2.宣揚文宣,改變台灣
: 公民理念未改變,國家制度再好,終有崩壞一天。欲改變國家,需從改變每位
: 公民理念做起,理念改變才能改變目前政治文化,改變政治文化才能改革國家。
: 網路分享文宣、複印文宣發與街頭每一人,即是改革國家。欲分享文宣者,請
: 務必反芻《完全版》文宣、沉澱數日,經過仔細思考推敲、資料查詢、心思平靜後再宣
: 傳,如有疑慮者不可宣傳,相反應至論壇討論質疑,否則不是理念改變,而是洗腦、思
: 想改革(改造),盲目相信輿論者,又談何改變國家?
: 六.公民覺醒與深化
: 1.民主的意義
: 民主國家、主權在民,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國家好壞之走向,責任在於每一
: 位人民。
: 2.不理政治、政治理你,禍延子孫
: 將權力交予陌生人掌握,不仔細監督研究,不聽、不看,猶如聾盲身心障礙者
: 。人性自私,若不受監督,運用權利剝削他人權利乃人之常情; 立惡法、築債台,禍延
: 子孫,百姓無感勞碌為繁衍。不積極關心政治,將愧對每一位小孩、後代子孫。
: 不分區立委罷免權力歸於政黨,法修如此,正是剝削人民權力的一部分,實際
: 上還有其他類似法條、更多類似草案欲通過,此非文宣重點,不做深究。人民若持續漠
: 視自身權力損失,未來將沒有更多權力可以箝制政府。
: 3.不為個人貪婪,行不義之事
: 海盜金幣問題(參考1),道盡自私貪婪之後果。若每位都如此貪婪﹔貪權、權
: 力將集於少數人之手,貪財、財富將集於少數人之手。身為百姓,切勿漠視自身應有
: 之權(力)利(益)被剝削,也勿為虎做倀。
: 4.遇不公之事,仗義直言
: 不公對待他人者,等他人應有權利被剝削殆盡、甚至死亡。未來你與你的子
: 孫將面對的,會是剝削後更龐大的威逼利誘。須知唇亡齒寒之理,慾望無窮無盡,改
: 天這樣對待於你時,更沒有人可以幫你說話。面對霸權,唯一必須恐懼的,乃是恐懼
: 本身。
: 5.蒐集證據,不受威脅
: 洪仲丘冤死,乃因不公不義之事曝於所有公民眼前,才有25萬人遊行、換來
: 軍審獨立。然而更多冤死者,因證據不足,只換來小小自殺報導。
: 行不義者,最怕醜事曝光,因此對目擊者必有戒心,對於不願共謀犯罪之目
: 擊者,更是提心膽吊。所以,遇到不義之事,無論共謀、視而不見或維護正義,都應
: 小心保全證據保護自己。行不義者絕非善類,其言勿信。
: 默默蒐集證據,且將證據給予可信任且與此事無關係之多位互不相識藏鏡人
: 保管。若蒐證途中出意外,務必先將所有證據曝光,如此殺人將多一條罪狀,迫使霸
: 權必須權衡利弊﹔若不幸死亡,證據充足下,百萬公民絕對為你維護正義。
: 6.凝聚民意是一把雙面刃
: 民意如流水,凝聚民意如洪水﹔可創國家盛世之樂土,亦可推往萬劫不復,
: 軍審法通過,證明民意凝聚影響巨大,實不可不慎。勸戒人民接受輿論,須經個人思
: 辯,文宣是否有憑有據、資料齊全、邏輯清晰、立論明確,不理盲、不濫情,多蒐集
: 資料檢視文宣真偽,勿隨意聽信謠言。宣揚文宣有凝聚民意之意,因此需每位讀者把
: 關。
: 7.有據有理,不可沉默
: 民意影響巨大,若懂輿論與民意往錯誤方向走。知道沉默螺旋理論(參考2),
: 所以萬不可沉默﹔若讓宵小之徒主導民意洪流,一旦通過惡法、執行錯誤政策,你便
: 是幫兇。
: 8.民主教育與深耕
: 國家好壞走向,仍在於人民,學校公民教育,更應注重。不斷提升人民政治
: 素養,精英積極參與政治。政治險惡,政治圈仍需良幣逐劣幣,國家才有未來。
: 七.公民政治參與策略
: 1.簡單的投票策略
: 上至總統、下至里長,公民無法無時無刻、個別監督公僕政務,簡單的投票
: 策略才是公民獲取最大利益的方式。欲讓公僕連任者,需問自己是否真有在公僕任職
: 期間,負起無時無刻監督之責任,才能無愧於心。如此政黨最大選戰策略,唯有政務
: ,別無其它,政務才會公開透明,公僕甚至希望公民監督自己。
: 2.積極監督政府
: 所謂監督政府,並非純看媒體新聞、政論,須知媒體是各政黨極欲掌握之地
: ,部分媒體也確實被媒體掌握。監督政府每次花費預算,研究花費是否務實、浪費,
: 實地勘驗建設品質,不讓公共建設淪為豆腐工程。議員方面,除了要懂法、還要研法
: ,研究議員提出草案對國家每一人之影響,監督每位議員對法案的投票、論述、或預
: 算審核、質詢﹔除了投票,還有議程,議員是否有心立良法,議程是關鍵。不做錯事
: ,並非好公僕,有些良法,輿論媒體不言,議員絕對不提,如:創制、複決。然而勿怪
: 公僕,政治本是如此,為百姓損害政黨同僚利益而百姓不懂不知,政治生涯必不長久。
: 況且現今明顯有錯應罷免之公僕者眾,仍未見一人被罷免,莫說良法,能否阻止更多
: 惡法出現,仍是問題。
: 3.尋找問題、追本溯源
: 當社會出現問題,公民應徹底檢討、追究、改進。
: 圖: http://imgur.com/I87HanC
: 若有政府相關案例發生,檢討此事是否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若沒有則罷免主
: 導者,若主導者非公民直選,則追究縱容主導者之長官、罷免長官﹔若此事是依法行
: 政,那公民就應徹底檢討此法條是否有問題?有問題則追究立該法之議員、罷免議員
: ﹔若法案以黨團協商方式通過追究不到議員,那麼公民就應對黨團協商透明性、必要
: 性做徹底檢討與改進,若議員為不分區,無法罷免,則應討論訂立如何罷免不分區之
: 法律,讓權力回歸人民﹔另外檢討如何訂立最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之法律,以罷免方式
: 逼迫議員立法,此立法方式仍非公民使用權力的正統手段,因此先以罷免方式逼迫議
: 員立創制、複決法,再使用創制、複決法修訂法條,減少資源浪費。
: 4.製作文宣、宣揚目的
: 撰寫文宣,需有憑有據、資料齊全、邏輯清晰、立論明確,讓反對者無可辯駁
: 、啞口無言、無漏洞可鑽,以達到所需之政治目的,如: 罷免某議員、創廢法案。文
: 宣並非行銷、廣告,所以應受任何公評、質疑、考驗,才能獲得認同。
: 從上一節追本溯源可知,現今政治問題已不是罷免究責單一議員可以解決,公
: 民如再不醒覺,國家將持續沉輪、沒有未來。製作文宣,耗時費工,文宣也需公民費
: 時檢驗,所以不需急著一次解決所有問題,選擇一項能達到單一政治目的,讓其他公
: 民願意配合即可。
: 5.凝聚民意、形成理念法律
: 文宣被每一公民看過,並獲得每一公民認同、形成共識,就有改變現今政治
: 的力量,只需等待天時,星星之火、足以燎原。
: 6.運用公民擁有的政治手段達成目的
: i.輿論 公民可用各種媒介表達自己的政治理念,如:網路、電視媒體、電影
: 、文宣...等,以達到全民共識。
: ii.集會遊行 集會遊行可突顯問題,沒有人願意浪費時間集會遊行的。身為
: 公民,不應厭倦遊行相關新聞,相反應注重遊行訴求,並思考如何
: 解決問題,這才是公民應有之職責。實際上,遊行是很粗糙的政治
: 手段,只要政客厚臉不願下臺、不願真心解決問題,遊行是沒辦法
: 達到所需要的訴求。
: iii.選舉 公民平常擁有並需負責的政治手段。
: iv.罷免 公民擁有的合法手段,至今仍未成功使用過。
: v.創制 憲法賦予我們創制權,至今仍無法源。
: vi.複決 憲法賦予我們複決權,至今仍無法源。
: viii.另一種創制之方式 立法院有各個委員會,要求法案相關委員會所有議
: 員期限內提出法案,否則罷免委員會所有議員,提出後,若沒有在
: 期限內通過,罷免所有議員。
: viii.自行參與政治 自行參與政治,改變國家未來。
: ix.武裝革命推翻政府 此為下下之策,需知有其他國家虎視眈眈,台灣並非
: 不毛之地,倘若內亂,他國必趁虛而入。
: 八.聲明
: 孫先生中山為救國,考究西方各民主國家制度,終訂五權憲法,犧牲無數人
: 之血淚性命,歷經數十年之戰禍風雨,終飄搖至台。然而台灣人民素養未成熟,沒有
: 承擔民主應有之職責,政客欺上瞞下、擾亂朝綱,國家尚仍無事,乃孫先生之遺贈。
: 如今五權憲法,有兩權勾結互不監督、另兩權公信受到質疑,更有甚者,出
: 現廢權、併權、吞權之言論,五權搖搖欲墜,國家危矣。欲針砭至今各時事、法律及
: 提出改善方案,但以文宣須受公判之原則,資料未齊、文不能寫,亦會失焦,實屬無
: 奈。望有能者利用此文宣,改善國家。
: 國家積弊叢生,卻未入膏肓。改革國家,務必一步一印、堅定不移,以時間
: 審視、檢視各文宣,莫被有惡意謊言之文宣矇蔽一時,導至無法挽回之後果。昔有一
: 字千金之創舉,筆者才氣不如古人,更無富可敵國之千金,然而求此文宣刪改完整之
: 心,不下於呂﹔文宣不值一銀,能改革國家者,在於每位公民。
: 此文宣可隨意複印、備份、轉貼、分享,欲修改或有疑問者煩請至網站討論。
: 九.參考
: 1.海盜金幣問題
: Q: 有五個聰明且貪婪的海盜,A, B, C,D和E,找到了100個金幣,需要想
: 辦法分配金幣。海盜們有嚴格的等級制度:A比B職位高,B比C高,C比D高,D比E高。
: 海盜世界的分配原則是:等級最高的海盜提出一種分配方案。所有的海盜投票決定是
: 否接受分配,包括提議人。並且在票數相同的情況下,提議人有決定權。如果提議通
: 過,那麼海盜們按照提議分配金幣﹔如果沒有通過,那麼提議人將被扔出船外,然後
: 由下一個最高職位的海盜提出新的分配方案。海盜們基於三個因素來做決定。首先,
: 要能存活下來。其次,自己得到的利益最大化。最後,在所有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
: ,優先選擇把別人扔出船外。請問A應如何分配,才能獲得最多?
: A: 避免破壞有興趣思考者,故不解答。欲知解答者,請至以下網址,搜尋
: 網路亦有分析。
: 網址: http://zh.wikipedia.org/wiki/海盜博弈
: 2.沉默螺旋理論
: 當人們發現自己的意見與主流意見不同時,因為害怕被孤立,會選擇隱藏自
: 己的意見,並保持沉默。最後支持主流意見的聲音會愈來愈大,而弱勢意見的聲音逐
: 漸消失。
: 網址: http://zh.wikipedia.org/wiki/沉默的螺旋
: 3.政治相關網站之宣傳
: 有許多官方政府網站容易查詢,故不推廣。此文宣僅列較重要或容易忽視之
: 網址。
: i.蒐證雲 任何行動電話,直接撥打 0973-987-995 專線電話(零九七三、就
: 怕欺、救救我) ,接通後即可直接開始錄音,無需任何開通手續。
: 錄音檔直接到該網站下載即可。
: 依此觀念,也許未來會出現智慧型手機直接上傳影音的蒐證網站。
: 網址: http://evi.tw/
: ii.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目標以持續監督國會,提出評鑑報告,目標以改善國
: 會生態。
: 網址: http://www.ccw.org.tw/
: https://www.facebook.com/ccw.org.tw
: iii.g0v.tw台灣零時政府 g0v零時政府是由一群熱血程式開發者所做的網站
: 雛型,希望公民可以用更簡潔的方式了解議員在國會中的一舉一動。
: 網址:http://ipaway.org/?p=2334 此為網誌,但詳細介紹此網站的特色。
: https://www.facebook.com/g0v.tw零時政府fb粉絲頁,說明進行中的計畫。
: iv.議案整合暨查詢系統 可追蹤查詢國會議案的官方網站。
: 網址: http://misq.ly.gov.tw
: 4.選擇ptt的politics(政治)版做為檢討文宣之原因
: 以台灣網路使用者的數量及素質來綜合比較,ptt網站目前仍屬頂尖。有不易
: 註冊之缺點,卻讓使用者珍惜帳號,可避免有心的網友企圖使用謾罵、抹黑等手段,
: 讓此文宣失焦,其中politics(政治)版更重學術、嚴肅,應是politics版一直無法成
: 為熱門版的原因。
: 另外,ptt具有節錄部分文章回文並推文討論的功能,算是很方便的系統。
: 5.分為宣傳版、完全版之原因
: 並非每一個人有耐心看完整篇文宣、或不熱衷政治,因此宣傳版只提實務上
: 的重點。街頭宣傳時也可減少紙張浪費、節省開銷。
: 6.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三項之討論
: 規定:「罷免案之進行,除徵求連署之必要活動外,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
: 之宣傳活動。」違反者,依第110條規定,「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 (筆者不專法,以下只提個人見解,需法律人幫忙)
: 罷免案需繳交選區2%選民提議名冊給中選會,經清查無誤後,才能成立。故
: 罷免提議、連署期間是可以宣傳的。倘若此期間宣傳違法,此法是否有失公允,讀者
: 自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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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kuopohung 來自: 36.237.33.181 (09/03 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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