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story (m的故事)
看板politics
標題平均13年假釋,無期徒刑如虛設
時間Fri Mar 22 08:56:59 2013
http://www.justlaw.com.tw/LawReport.php?id=49
無期徒刑是法官替代死刑,對重大罪犯「永久隔離」社會的唯一選項。但台灣近年的無期
徒刑,平均約13年就可假釋,比重判有期徒刑還不如,也是社會始終無法接受廢死的主因
之一。
無期徒刑因具終身監禁的效果,在刑罰制度上,與死刑同為把重犯永久隔離社會的設計,
因此很多國家都把無期徒刑做為替代死刑的選項。
雖然刑法已將無期徒刑的假釋門檻拉高為25年,但這是民國94年所修的法,現有絕大多數
判無期徒刑者,仍是適用門檻為10年的舊法。
根據法務部統計,民國93年至98年,獲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受刑人共1188人,平均1年近200
人獲釋,而本應是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服刑年限平均僅剩12.8年,就獲假釋出獄。判無
期徒刑跟判20年所差無幾,甚至不如判最重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最重30年,須服刑過半
才能提假釋)。
以日本為例,日本的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也是10年,但2004年到2008年,日本5年間僅有29
名無期徒刑受刑人獲假釋出獄,平均服刑年限則為27年5月;而從1999年到2008年,更有
121人終老監獄內。
多名資深法官與檢察官認為,無期徒刑的精神,本質上就是終身監禁,假釋只能為例外;
但台灣的無期徒刑顯然已本末倒置,無期徒刑的「虛級化」,導致有期徒刑與死刑之間出
現空隙,也難怪主流民意始終無法接受死刑廢除。
法務部已拋出「制定不可假釋的終身監禁」,做為一旦廢除死刑的配套之一;但實務界人
士認為,在此之前,仍應先解決無期徒刑虛級化的問題。
司法實務界人士指出,無期徒刑目前假釋審查,只要受刑人符合服刑管理,「只要當個乖
乖牌,就可等著提假釋。」現階段應先修改假釋審查機制,例如納入加害人與被害人或家
屬修復關係的程度、對社會侵害程度等,讓假釋從嚴。
出處來源:(中央社記者安芷嫻台北 4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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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十三年就能假釋出獄了
也就是你殺了人
被判無期徒刑
然後在獄中裝乖乖牌
你就能出獄了
台灣的無期徒刑
還真是讓生命顯的很廉價
反正殺人又如何
我裝乖就能出獄了啊
台灣人的命真不值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213.215
1F:→ JanChang:請支持廢死的成員,一人認養至少一位因殺 203.64.245.139 03/22 09:13
2F:→ JanChang:人判無期徒刑後又假釋出來的更生人。假釋 203.64.245.139 03/22 09:14
3F:→ JanChang:出獄後直接入住廢死人家中一同生活,就近 203.64.245.139 03/22 09:14
4F:→ JanChang:照顧。若假釋後仍再犯,則看顧之廢死人員 203.64.245.139 03/22 09:15
5F:→ JanChang:視為幫兇從犯,依刑法論處。不然像g大等 203.64.245.139 03/22 09:16
6F:→ JanChang:人一意廢死又不願修改無期徒刑相關法條, 203.64.245.139 03/22 09:17
7F:→ JanChang:由他們來負責殺人犯對社會可能造成的問題 203.64.245.139 03/22 09:17
8F:→ JanChang:,誰曰不宜? 203.64.245.139 03/22 09:17
9F:→ sdhpipt:#1Gy44jlH 事實是無期平均關13年 XD 220.136.13.10 03/23 10:27
10F:推 a40397577:法律已經改了,現在是25年起跳 61.230.127.175 03/23 13:07
11F:→ a40397577:不知道你Po這個要做啥,除非你覺得罪刑 61.230.127.175 03/23 13:08
12F:→ a40397577:法定不重要,不然照舊法13年假釋一點也 61.230.127.175 03/23 13:09
13F:→ a40397577:不奇怪 61.230.127.175 03/23 13:09
哦,原來能假釋就能代替死刑啊
這就是支持廢死的態度嗎?
無期代替死刑?
別笑死我了
14F:推 iambluepig:重點是能假釋吧... 61.57.93.27 03/23 13:38
15F:→ JanChang:重點是能假釋。廢死後,即使十惡不赦的現 114.35.132.148 03/23 14:14
16F:→ JanChang:行犯都可以假釋出獄,廢死團體要為他們負 114.35.132.148 03/23 14:15
17F:→ JanChang:責嗎? 114.35.132.148 03/23 14:15
18F:推 iambluepig:而且文章有寫的確是25年... 61.57.93.27 03/23 15:24
19F:→ iambluepig:但這是94年修法!前面判刑的應該還是 61.57.93.27 03/23 15:24
20F:→ iambluepig:適用於舊法...10年... 61.57.93.27 03/23 15:24
※ 編輯: mstory 來自: 115.43.180.160 (03/24 00:34)
21F:→ a40397577:修法前的人10年就可以假釋,修法後25年 140.112.6.48 03/26 00:16
22F:→ a40397577:不知道有什麼疑問? 140.112.6.48 03/26 00:17
23F:→ a40397577:94年以後的人都至少要「裝乖」25年啦 140.112.6.48 03/26 00:17
24F:→ a40397577:還是你覺得25年不夠,全部都應該殺掉? 140.112.6.48 03/26 00:18
25F:推 a96932000:單就無期徒刑來說25年不夠~請真正無期 114.35.165.32 03/26 00:47
26F:→ a96932000:因為有些犯罪在監獄中根本沒那個環境去 114.35.165.32 03/26 00:50
27F:→ a96932000:發生,所以裝乖老實說不難.... 114.35.165.32 03/26 00:51
28F:推 DSNT:對某些支持廢死的人來說無期只要關25就夠了? 219.105.46.208 03/26 08:40
29F:→ DSNT:而且 i 大 J 大都已經點出:「重點是能假釋」 219.105.46.208 03/26 08:43
30F:→ DSNT:還能夠如此夸夸說出「還是你覺得25年不夠?」 219.105.46.208 03/26 08:45
31F:→ DSNT:的話,就某種程度是應該要佩服你才是... 219.105.46.208 03/26 08:45
32F:推 JanChang:一條無辜的人命只值25年或更少,莫非就是 203.64.245.139 03/26 09:48
33F:→ JanChang:廢死成員用良心秤出來的市價? 203.64.245.139 03/26 09:49
34F:推 william2001:我覺得假釋是很可笑的制度,刑期是能 36.229.254.45 03/28 23:31
35F:→ william2001:夠打折的嗎? 36.229.254.45 03/28 23:31
36F:→ william2001:又不是買菜在送蔥或買蔥送菜。 36.229.254.45 03/28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