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vegreat08 (鯁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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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謬思--總統制=/=民選君主制
時間Thu Jun 7 13:47:11 2012
※ 引述《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之銘言:
: ※ 引述《stevegreat08 (鯁在喉)》之銘言:
: : 至少目前總統制成功的國家只有美國,但是內閣制成功的國家卻有很多,應該不用贅
: : 述了吧!
: 成功的意思是什麼?怎樣斷定哪個國家的制度造成其成功?
: 或者你只是認為歐洲多採內閣制,所以歐洲國家的富足讓你認為
: 是內閣制造成的?
: 個人認為會執行內閣制的國家,都是因其歷史來自君主立憲下的產物
: 法國砍了國王 不必有君主立憲的羈絆,但是文化與環境使然走向了半總統制
: 台灣習慣了總統制,習慣了美國文化,跟著美國走總統制只是順著歷史的腳步罷了
: 強推台灣人不習慣的內閣制根本白花力氣,真正的政治爭端不在於此。
: 看看俄羅斯,普丁可以當總統卸任又當總理卸任又當總統
: 你說這跟 內閣制或總統制有甚麼關係?
台灣人是習慣總統制,還是聖君明相制?
美國文化是,
總統就憲政上不過就是行政權首長,無法控制國會兩院與法院,
但台灣文化是,
總統是超越五院的存在,尤其是沒有國民大會後,更是如此,
而俄羅斯文化是,
長期共產國家發展,因此也是屬於期待超級總統的,
嚴格說起來,
俄羅斯是抄法國模式的混合制,與北歐那種國會與總統平權的混合制不同,
所以,
法國模式只有法國能用,因為他們還是遵行多數組閣,容許左右共治
台灣未來的憲政架構可以很簡單:
一、國會議員擴增是200席,然後核心機關為「國會-國務會議」
二、國會除了民選議員外,設置各種參議會,就各該參議會範圍內事務,
國會得先諮詢該參議會意見或由該參議會提出後送國會審議
參議會與委員會不同,前者由憲法規定設置之,包含監察官參議會、民族參議會等
三、司法部門完全獨立於國會之外,由總統提名而由國會同意任命之,
各級法院的設置由國會立法之,其人選由考試及格的律師選任
四、總統在國會無法組閣時得出面招集各黨團代表並諮詢後而提名國務總理
內閣制的好處是「富有彈性」,要一人獨裁可以,又多人合議可以,只要國會信任,
當國會與內閣分歧,解散國會就能達到效果,
若要防止內閣不穩定 ,只要選制設計的好,或者組閣與信任機制設計的好,都能解決,
英國如此,德國也是如此,而德國是多黨制國家!
總統也能透過他在政壇的影響性,給予內閣一些參考意見,也可以免除總統任期限制,
至於台灣真要維持「台灣人做頭家」而一定要選總統,愛爾蘭也是民選總統卻是內閣制,
總之,內閣制的設計反而更適合台灣,
因為總統制的設計上總統法理上權力沒有你所想像那麼多,很多是憲政慣例與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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丐幫弟子有多少人,不是我決定而是你決定的,
如果你真的英名神武,使得國泰民安,鬼才願意當乞丐
---蘇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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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218.36.2
1F:推 downtoearth:內閣制 至少 可以省下一次總統選舉 183.63.21.51 06/07 13:54
2F:→ downtoearth:也不錯... 183.63.21.51 06/07 13:54
3F:→ stevegreat08:對啊111.249.147.186 06/07 18:44
4F:推 CrazyMarc:我一直都是支持德國式內閣制的118.171.175.193 06/07 20:15
5F:→ jonathan836:原po有沒有想過要如何落實自己的理念 118.166.1.113 06/07 22:54
6F:→ jonathan836:因為kevenjl雖然大部分說得都有問題, 118.166.1.113 06/07 22:55
7F:→ jonathan836:但有一點他是說得很中肯,就是國人普 118.166.1.113 06/07 22:55
8F:→ jonathan836:遍不熟悉,要怎麼落實改革呢? 118.166.1.113 06/07 22:55
政治體制,怎麼落實?
這看似好問題,卻是個沒有人能回答的問題
這麼說吧,
美國制憲先賢改變邦聯條款成聯邦憲法,把大陸會議改成三權分立總統制,
請問,誰熟悉了?
當初法國戴高樂想把原本內閣制的第四共和改成目前這樣的體制時,
請問,誰熟悉了?
國人所熟悉的,也絕對不會是總統制,
因為台灣從未真正落實總統制,而是聖君賢相,
國人是否熟悉目前的體制,
聽到那些菜市場說的「政治與我無關」,卻又常常發表那個總統很爛,
你認為,國人又熟悉目前的體制嗎?
你問我,國人普遍不熟悉,如何落實?
那請問你,國人熟悉什麼?--總統制嗎?還是聖君賢相制?
我認為,所有政治體制就是由憲法加以確認,之後就是憲政慣例,
接著把憲法修改的門檻再往上提高,然後容許多黨制的存在,
國人必須熟悉真正的政黨政治,而政治人物與學者必須趕緊建立穩定的文官與司法體制,
乃至於,設置獨立監察官,設置兩院制,建立超然總統的權威等,
這些憲政工程只能提出,而無法由我或任何提出「如何落實」!
國人不懂各國憲法都有自己的憲政的慣例,
而政治人物又不願創造或遵守憲政慣例,所以才會讓國人產生「各種錯覺」,
我認為,憲法本來就只是組織上與重要原則上加以規定即可,
至於,國會議員的選舉方法由法律規定即可,內閣組成也由國會決定,
而國會由誰制衡呢?要嘛學紐澳或南歐成立各種參議會,要嘛學德國加強憲法法院,
不然,還能要求監察官對於不適的法案提出修改建議等,
要知道,各國國會已經不能說不受監督了,只有我國還在說議員不受限制!
國人對憲政還是沒有「制衡」的概念,
總認為給予總統與國會(應該是多數黨)無上的權限,
就能讓政治變好,一旦多數黨頻頻失誤,不得民心呢?
憲政所考量的,不是當執政黨做的好的時候,而是當執政黨做的不好的時候,
我們應該對「失控的政府」設立層層關卡防止濫權
另一方面,還要對「平庸的政府」給予各種諮議幫助提供他們協助,
因此,內閣制既能控制行政部門,又能讓多面意見讓政府聽到,
而元首往往又是資深政務官或權威人士,也能提供政府意見,處理政治分歧,
無論從何觀之,我都認為內閣制對於目前台灣只有政相幫助!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11.249.147.186 (06/08 15:59)
※ 編輯: stevegreat08 來自: 180.218.36.2 (06/09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