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ollo99 (楊威利)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關於士林文林苑一案
時間Fri Apr 13 22:50:29 2012
1. 關於文林苑一案結論就是:
以目前的法規來說...
只要你的房子被劃入...
走的是權利變換模式不是協議合建模式...
當建商可以掌握到80%的同意...
剩下的地主不管有任何動作都是沒用的...
所以在大樓旁邊的透天住戶...
不管你有沒有反對...
不管你的屋齡多少...
不管你有沒有臨路...
只要被劃入都更範圍...
基本上就沒救了...
建商完全可以"合法"的強迫你賣地...
而且是用建商想要的價錢...
因為評估土地房屋價值的人是建商找的...
請問這樣的法規合理嗎?
目前的實例: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331/34127509
2. 以目前的法規來說...
畸零地強迫劃入都更...
是因為怕畸零地地主想參予都更...
卻被建商排除在都更之外...
怕畸零地地主因為都更造成了損失...
或是怕建商故意不將畸零地劃入...
再以畸零地之後無法改建為由...
來壓低價錢減少都更的成本...
為了避免此一情形出現才做修改的...
但是畸零地主不願意都更就不再考量之內...
目前的實例:就是文林苑了
建商一切都合乎"法律"
市政府也是"依法"強制拆除...
只是一樣的問題...
這樣合理嗎?
3.王家不想都更.想自己維護房子...
以後房子結構有問題沒辦法補強變危樓之後...
房子拆掉當綠地不可以嗎?
因為王家有人住這邊家裡還有人唸建築的...
有定期維護的話...
我想還可以住很久吧...
不然國外一堆百年建築不就都變成危樓了?
而且就算現在王家不想拆...
以後要繳交地價稅養一塊無用的空地...
那也是他們的選擇...
後果也該由他們自己承擔不是嗎?
搞不好下一次文林苑要再都更的時候...
王家的房子還可以住人...
畢竟只要有利可圖...
搞不好30.40年後文林苑又要被建商再都一次也說不一定...
4.再來一個弔詭的地方就是...
804是公有地.依法要配合都更...
但是如果804配合都更就王家的地就變成袋地...
如果王家不願意都更...
804這一塊地是否有必要合文林苑都更呢?
因為配合的話.就會因為都更出現袋地...
再加上804本來就是道路...
只是時間不夠長無法劃作既成道路...
所以王家不想加入的話...
為了要讓都更過關.反而804不能劃入都更範圍...
因為劃入之後王家又不想都更...
這一個都更案就不會過了...
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但是建商掌握了超過9成的同意...
把王家劃入賺的更多.基地也會變的比較方正...
又有法律作後盾.還可以賺更多的錢...
為什麼還要管王家的反對呢?
反正王家再怎麼反對也沒用...
建商有台北市政府可以合法的幫建商拆房子...
另外就是我看了文林苑建案一樓的平面圖...
他在臨捷運這邊也有退縮保留人行道...
也有保留綠地跟捷運綠地相接...
所以王家加不加入都更似乎都沒啥關係...
5.再來目前的法律有規定"產權獨立"的地主有"義務"配合都更嗎?
公寓跟大樓是因為產權都是持份的...
所以有比例上的關係...
你不參加的話會影醒到其他共同持份人的權益...
但是產權獨立的透天厝會有影響嗎?
有任何方式不參加都更嗎?
如果你沒辦法拿到20%的反對票...
以目前的的規定...
是沒有任何方式排除在都更之外的...
這一點在法規上不需要再考慮一下產權獨立的地主的意願嗎?
政府要拓寬道路所以要徵收土地...
這是公益.大家都可以接受...
但是都更真的是為了增進公共利益嗎?
我就不這麼認為...
我認為獲益的只有建商跟都更住戶而已...
為了建商跟都更住戶的利益...
就要拆我的房子配合都更...
這是我所不能接受的...
有沒有可能改成地上物共同持有...
原地主的土地持份就照原地籍圖不改變...
這樣的話.問題會不會比較少?
而且房價因為只有地上權.也沒辦法開太高...
還可以順便打壓房價...
只是不知道可行性如何?
6.我個人認為都更沒有增進啥公益...
那純粹只個是利益交換啦...
政府沒錢做都市計劃...
用都更獎勵容積的方式鼓勵建商去做...
所以真正需要都更的地方...
建商看不上眼.因為那無利可圖...
建商都更的目標往往都還沒有迫切的需要.不是嗎?
都更讓市容變好看?
這很主觀.也不是每個人都認同...
與其都更.不如政府補助住戶定期整修外觀...
還可以要求同一地段的居民統一外觀...
這不也是都更的方式之一嗎?
房子變新.房子的價格增加...
這部分的利益是建商跟住戶拿走了
與其這樣不如多派一點人手...
按照建物的年份定期檢查...
就像定期做的消防安檢一樣...
發現結構有問題就要求住戶整修.補強結構..
住戶不改善就罰款(這可是公安問題)
如果住戶一直都不理...
等到問題嚴重到影響居住安全...
直接列危樓.限期改善不然就拆除...
其實這才是真正影響公共安全的部分不是嗎?
只是在台灣.做得到嗎?
符合新的建築法規.消防法規...
臨路的部份有退縮.道路跟人行道變寬.甚至增加了綠地..
這是政府用獎勵容積率換來的...
不要說都更有增加啥公共利益啦...
因為都更就是蓋了比一般建案來要高的大樓...
塞進了比一般建案更多的居民...
因為人變多.車變多了...
居住在此地的居住品質就變差了...
因為樓層蓋的更高了...
救災的難度跟房屋維護成本都變高了...
一個都更會使的社會要付出的成本增加...
這樣要怎麼說是增加公共利益呢?
一棟公寓或是大樓怎麼變舊.變爛.變危樓的?
就是大家都不想出錢去維護公共的部份呀...
政府也沒有能力強制住戶去維持...
不管是外觀還是結構都一樣...
這則是都更之後住戶要面對的問題...
--
人類從歷史學習到的唯一教訓...
就是無法從歷史學習到任何的教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42.224
1F:→ roxinnccu:你在那邊『只要』來『只要』去的, 218.166.198.98 04/13 22:57
2F:→ roxinnccu:人家指給你看判決書內的陳述,人家提供 218.166.198.98 04/13 22:57
3F:→ roxinnccu:給你其他的案例,你到底是去看了沒有? 218.166.198.98 04/13 22:57
4F:→ roxinnccu:還是你只會『只要..』這一套? 218.166.198.98 04/13 22:58
5F:→ roxinnccu:老話,你的簽名檔很好,自己多看幾遍 218.166.198.98 04/13 22:58
6F:→ roxinnccu:真是有趣級了,人家搞了那麼久,程序跑 218.166.198.98 04/13 23:00
7F:→ roxinnccu:了法院程序走完了,都沒有你閣下一篇文 218.166.198.98 04/13 23:00
8F:→ roxinnccu:章精闢、考慮的問題多是吧? 218.166.198.98 04/13 23:00
所以我說建商是合法的呀...
台北市政府也是依法下去拆王家...
只是不代表這當中就是沒有任何錯誤...
不然怎麼會有都更條例需要再修改的聲音出現?
9F:→ roxinnccu:你在那邊嗎嗎嗎的一堆問號,是以為別人 218.166.198.98 04/13 23:00
10F:→ roxinnccu:都沒考慮過,只有你獨獲而創見? 218.166.198.98 04/13 23:01
11F:→ roxinnccu:還什麼"後果也該由他們自己承擔不是嗎?" 218.166.198.98 04/13 23:01
這當然不是我獨獲而創建...
營建署都市更新組組長陳興隆的會議結論:
關於同宗基地是否可排除士林王家之可行性疑慮:
可透過王家簽署切結書...
同意未來無法自成都市更新單元獲得解套...
請北市府與實施者做慎重考量...
請問營建署的結論.要怎麼解讀?
不就是切結書簽一簽.其餘後果自負嗎?
12F:→ roxinnccu:先不說討論件事加這麼多主觀面的推論設 218.166.198.98 04/13 23:02
13F:→ roxinnccu:想意義何在,閣下什麼時候有了台灣人民 218.166.198.98 04/13 23:02
14F:→ roxinnccu:會甘心為自己決定負責的錯覺? 218.166.198.98 04/13 23:02
我不能就我看的資料做一個結論嗎?
你自己也可以下一個結論呀...
雖然我不一定認同你的結論就是...
就像你不認同我下的結論...
另外就是...
王家的房子是產權獨立的私人財產...
為什麼不能夠為自己的財產作決定?
王家人喜歡之後房子爛掉拆掉之後...
不能改建.變成空地.綠地.甚至農地...
那也是他們自己的選擇.不是嗎?
15F:→ roxinnccu:開口閉口804怎樣怎樣,同學,就是一樣要 218.166.198.98 04/13 23:03
16F:→ roxinnccu:公有地去配合誰,為什麼不是配合36而是 218.166.198.98 04/13 23:03
17F:→ roxinnccu:配合2的一方?民主國家的公有地是這樣 218.166.198.98 04/13 23:03
18F:→ roxinnccu:用的是嗎?專為一兩人服務? 218.166.198.98 04/13 23:03
我就說過了...
這是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
再說804在都更之前本來就是道路了...
是給"公眾"使用的...
不是專給1.2戶人家使用...
19F:→ roxinnccu:ㄟ說到這邊你到底去現場看過,或者起碼 218.166.198.98 04/13 23:04
20F:→ roxinnccu:找到估狗街景看過沒? 218.166.198.98 04/13 23:04
在這邊已經有鄉民google給我看過了...
我之前也有經過那邊...
21F:→ roxinnccu:『只要』『搞不好』『但是』『如果』 218.166.198.98 04/13 23:05
22F:→ roxinnccu:『嗎』.....,... 218.166.198.98 04/13 23:05
23F:→ roxinnccu:去過現場再來跟人家認為什麼有無公益 218.166.198.98 04/13 23:17
804是畸零地...
現在是給公眾使用...
對我來說...
都更之前804就是用在公益之上...
24F:→ roxinnccu:『為了建商跟都更住戶的利益』吧.... 218.166.198.98 04/13 23:17
請問建商辦這一個都更有沒有賺錢?
請問都更戶沒有利益的話他們願意都更嗎?
25F:→ IBIZA:結論?應該是幻想吧XD 114.32.53.187 04/13 23:23
26F:→ IBIZA:為什麼有人一直說他不懂, 卻一直想下結論? 114.32.53.187 04/13 23:24
27F:→ IBIZA:然後結論被反駁, 他又說他不懂, 只是想幫忙 114.32.53.187 04/13 23:25
28F:→ IBIZA:這到底是甚麼心態? 114.32.53.187 04/13 23:25
請問一下...
如果建商都更的方式是權利變換模式...
又取得了80%住戶的同意...
請問一下有什麼辦法可以劃出都更之外?
我就是不懂所以才想請你們懂得人指導一下
不然我下的結論有錯嗎?
就像八德路那一個樂揚的案子...
他也是產權獨立.建築線也有...
從一開始就反對都更.存證信函也寄了...
你也可以看到地主的房子是在都更基地的一個角落...
沒加入都更也不會影響整個都更案...
但是樂揚也都將他劃入都更...
你們對都更搞的很清楚的...
有啥建議嗎?
可以讓當事人免於被都更?
或許你們有更好的方法...
可以指導大家一下....
下次碰到類似的情形...
不想都更的時候可以讓建商把地劃出都更範圍...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220.131.142.224 (04/14 00:53)
29F:推 Hartmann:傳教的心態? 123.204.86.161 04/13 23:56
30F:→ boc:好像又回到三月份....122.120.132.242 04/14 00:05
31F:推 kougousei:傳教的心態+1 140.113.69.165 04/14 00:10
32F:推 starcloud:有一種我支持的利益是正義別人就不是的 140.113.55.185 04/14 00:58
33F:→ starcloud:感覺 140.113.55.185 04/14 00:58
34F:推 skyprayer:你有建築線又獨立產權就可以畫來啊 58.114.188.144 04/14 01:21
我不是也舉了一個例子...
連結也給了...
一個在八德路的都更案...
同樣也是樂揚建設的案子...
地主產權獨立.也有臨路.建築線也有...
而且土地是在整個地基的一個小角落...
沒劃入也不會影響到整個都更計畫...
也沒有任何需要被強迫劃入的需要...
存證信函也從一開始就寄了...
地主從一開始就不願意參加都更...
最後還不是一樣被劃進都更計畫裡面...
這就是都更法條有爭議的地方...
35F:推 juotung:我覺得說得挺不錯的 123.204.69.100 04/14 01:25
36F:推 starcloud:我個人認為都更沒有增進啥公益... 140.113.55.185 04/14 01:28
37F:→ starcloud:這句話才是一切的重點 140.113.55.185 04/14 01:28
38F:→ dreamysky:對~你沒路~前後左右變一棟~怎麼走? 112.104.169.50 04/14 02:58
一開始804就是國有局的地...
也是一條供"公眾"行走的道路...
再加上本來都更之後本來就會退縮...
所以804在平面圖中本來就是退縮之後的人行道...
怎麼會沒路可以走...
更別說如果一開始804本來是用作公共使用的道路...
都更之後真的把再上面砌一道牆圍起來...
然後變成私人使用...
這不也是違反了都更增進公共利益的想法嗎?
雖然我從一開始就沒認為都更會增加任何公共利益啦...
39F:推 zeuklie:政府憑什麼每年5月都要搶我錢 我都沒同意111.248.164.179 04/14 11:06
因為你繳的稅金是用在公共用途...
但是把王家的房子拆了.蓋大樓...
有增進啥公共利益嗎?
40F:→ IBIZA:不同意能不能劃出的關鍵在於你在甚麼時候 114.36.18.187 04/14 11:50
41F:→ IBIZA:提出不同意 114.36.18.187 04/14 11:50
42F:→ IBIZA:即使是文林苑案, 也有四戶不願參與的一般住 114.36.18.187 04/14 11:50
43F:→ IBIZA:戶被劃出了 114.36.18.187 04/14 11:50
44F:→ IBIZA:你這種搞不清楚狀況的文章, 只會誤導大家 114.36.18.187 04/14 11:51
因為郭元益劃入的話...
郭元益所持有的土地面積會讓贊成的比例下降...
這一個都更案就不會過...
另一邊則是公寓因為戶數過多(不是只有四戶而已)
劃入的話也會讓贊成都更的比例下降...
一樣都更就不會過...
這才是最大的原因...
45F:→ opting:樓上直接說說那裡誤導吧 203.70.94.132 04/14 11:54
46F:→ IBIZA:早就說過很多次了吧 原po聽得進去嗎? 114.36.18.187 04/14 11:57
47F:→ sdhpipt:修改內文硬說自己沒寫的天才又來啦! 114.45.43.128 04/14 12:41
48F:→ victor77:建商有辦法把你家的土地變成袋地 59.104.171.127 04/14 14:09
49F:→ victor77:你就沒有說不的權利,北市的法規就是這樣 59.104.171.127 04/14 14:09
就算不是袋地...
建商一樣可以硬把你吃下來...
我有舉例了...
50F:推 downtoearth:要把你家變成袋地 一群約好改建的 183.63.21.51 04/14 14:25
51F:→ downtoearth:地主就可以了 183.63.21.51 04/14 14:25
52F:→ downtoearth:建商? 不是必要條件.. 183.63.21.51 04/14 14:26
但是以王家的例子來說...
如果不是建商要都更...
804這一塊本來就給公眾通行的畸零地...
也不用因為配合都更把王家變成袋地呀...
53F:→ XSZX:有人以為建商成天吃飽沒事幹,只想把別人的土 58.115.36.93 04/14 15:35
54F:→ roxinnccu:之前就說過了,那邊建商預售一坪也才賣 218.166.198.98 04/14 15:35
55F:→ roxinnccu:了40+萬,這在台北市算什麼高價? 218.166.198.98 04/14 15:35
56F:→ XSZX:地搞成袋地,也不想想要搞成袋地有多難?成本 58.115.36.93 04/14 15:36
57F:→ roxinnccu:他要賺錢可以去找別的地方,去桃園不更 218.166.198.98 04/14 15:36
58F:→ roxinnccu:好。 218.166.198.98 04/14 15:36
59F:→ XSZX:又有多高? 58.115.36.93 04/14 15:36
可是王家這一個例子...
建商要把王家搞成袋地很簡單呀...
因為國有地有配合都更的義務...
60F:→ mocear:有本事把不是袋地的搞成袋地?那有些可能要 59.126.25.107 04/14 16:15
61F:→ mocear:把公有道路買下來 59.126.25.107 04/14 16:16
62F:→ tonyd:不一定 只要道路不符合建築線標準 那就有得 123.50.44.204 04/14 17:00
63F:→ tonyd:哭 尤其公有土地(如804)配合都更政策 陷阱還 123.50.44.204 04/14 17:01
64F:→ tonyd:蠻有機會製造的 123.50.44.204 04/14 17:01
65F:推 downtoearth:沒那麼難,一個"日"字形的區塊 183.63.21.51 04/14 17:04
66F:→ downtoearth:左右兩條路,上下三條路,兩個block 183.63.21.51 04/14 17:05
67F:→ downtoearth:兩個block各有兩排透天,都面對路 183.63.21.51 04/14 17:05
68F:→ downtoearth:由上而下四排房子,每排比如5戶 183.63.21.51 04/14 17:07
69F:→ downtoearth:今天這20戶想重建,把日字形弄成口字 183.63.21.51 04/14 17:07
70F:→ downtoearth:房子蓋在口字四條路的周邊,中間留 183.63.21.51 04/14 17:09
71F:→ downtoearth:點空地做成綠地 183.63.21.51 04/14 17:09
72F:→ downtoearth:20戶有19戶都同意了 由上數下來第2 183.63.21.51 04/14 17:10
73F:→ downtoearth:排中間那一戶不同意,這樣會發生甚麼 183.63.21.51 04/14 17:10
74F:→ downtoearth:事? 183.63.21.51 04/14 17:10
75F:→ downtoearth:這種日字形,上下左右兩條是路,中間 183.63.21.51 04/14 17:11
76F:→ downtoearth:是小巷的格局,南部還不少.. 183.63.21.51 04/14 17:12
77F:→ downtoearth:我家30多年的老房子,就是類似這種格 183.63.21.51 04/14 17:12
78F:→ downtoearth:局,只是日橫著擺 183.63.21.51 04/14 17:12
79F:→ XSZX:19戶的成本?加上你只要說服四戶拉價就可以搞 58.115.36.93 04/14 17:21
80F:→ XSZX:垮案子的成本? 58.115.36.93 04/14 17:22
81F:→ tonyd:不一定要花錢 以現行法條 只要說服20*80%=16 123.50.44.204 04/14 17:25
82F:→ tonyd:戶(周邊)就可以玩 真的說服不了再開價去吃 123.50.44.204 04/14 17:26
83F:→ tonyd:反正建商基本上是無本生意 利潤則相當可觀 123.50.44.204 04/14 17:26
84F:→ XSZX:他要說服16戶,你只需要說服5戶,16>5? 58.115.36.93 04/14 17:41
85F:→ XSZX:建商可以開價,你要可以說服其他人把價位拉高 58.115.36.93 04/14 17:41
86F:→ XSZX:,建商用的是自己的利潤,你用的還是建商的利 58.115.36.93 04/14 17:42
87F:→ XSZX:潤,誰佔便宜? 58.115.36.93 04/14 17:42
88F:→ CrazyMarc:不懂的人依然只能loop ( ′-`)y-~ 118.171.176.78 04/14 17:46
89F:推 tonyd:所以建商損失了什麼嗎??賺多賺少而已 123.50.44.204 04/14 17:55
90F:→ XSZX:只要他少賺的大過把你拉進來的利潤,你以為哪 58.115.36.93 04/14 18:02
91F:→ XSZX:個建商會蠢到把你拉進來?拜託用點腦好嗎? 58.115.36.93 04/14 18:02
92F:→ tonyd:你還真激動 建商一兩年搞一個案子就夠了 你 123.50.44.204 04/14 18:05
93F:→ tonyd:這邊沒機會 他不會另外找機會嗎??就算慢慢等 123.50.44.204 04/14 18:06
94F:→ tonyd:他也沒什麼固定成本負擔 123.50.44.204 04/14 18:06
95F:→ XSZX:你還真好笑,你現在是眼紅建商有的賺在不爽嗎 58.115.36.93 04/14 18:08
96F:→ XSZX:?建商一年稿幾個案子,有沒有機會關你屁事? 58.115.36.93 04/14 18:09
97F:→ tonyd:只是在告訴你 遊戲比你想的更單純(or複雜) 123.50.44.204 04/14 18:10
98F:→ XSZX:只要有正當合法管道讓你可以把握不參予案子的 58.115.36.93 04/14 18:10
99F:→ tonyd:如果你無法接受or不能好好討論 那我也沒辦法 123.50.44.204 04/14 18:10
100F:→ XSZX:權力就可以了,這才是重點,而你告訴我的只有 58.115.36.93 04/14 18:11
101F:→ XSZX:你不甘心認錯,死要拖個藉口出來該而已 58.115.36.93 04/14 18:11
102F:推 starcloud:我比較好奇tonyd大不是已經讀過有人闡述 140.113.55.185 04/14 18:12
103F:→ starcloud:的土地財產特性了嗎? 140.113.55.185 04/14 18:12
104F:→ XSZX:那簡單一點,請問建商一年稿幾個案子,有沒有 58.115.36.93 04/14 18:12
105F:→ tonyd:你要跳到你的其他論點 我沒意見 但我只是告 123.50.44.204 04/14 18:12
106F:→ XSZX:機會關你什麼事?跟人家在問有沒有脫出案子的 58.115.36.93 04/14 18:13
107F:→ tonyd:訴你 建商要玩時 是有辦法玩得 123.50.44.204 04/14 18:13
108F:→ starcloud:這個問題不在建商 在每個地主之間的賽局 140.113.55.185 04/14 18:13
109F:→ XSZX:管道又有何相干? 58.115.36.93 04/14 18:13
110F:→ tonyd:你自己要跳到其他地方模糊焦點 怪我嗎?? 123.50.44.204 04/14 18:13
111F:→ starcloud:講難聽一點 你可以把建商換成科技廠 商 140.113.55.185 04/14 18:13
112F:→ starcloud:業公司......之類的 140.113.55.185 04/14 18:14
113F:→ tonyd:回star土地的特性是什麼必要條件嗎??目前我 123.50.44.204 04/14 18:14
114F:→ XSZX:我跳其他地方模糊焦點?是你在跳吧!人家本來 58.115.36.93 04/14 18:14
115F:→ tonyd:比較想釐清我國對土地權是屬於義務法則還是 123.50.44.204 04/14 18:14
116F:→ tonyd:財產法則 123.50.44.204 04/14 18:14
117F:→ XSZX:就是在問建商把他家變成袋地要怎麼辦?這問題 58.115.36.93 04/14 18:15
118F:→ starcloud:這麼說吧 我支持義務條件 我要可以拿 140.113.55.185 04/14 18:15
119F:→ tonyd:你可以幫我解惑嗎?? 123.50.44.204 04/14 18:15
120F:→ starcloud:但是要等價交換 實際上土地徵收就是這樣 140.113.55.185 04/14 18:15
121F:→ XSZX:跟建商有多少案子多少機會有什麼關係?你說啊 58.115.36.93 04/14 18:15
122F:→ starcloud:義務法則 沒有明文 但是不管事都更法還 140.113.55.185 04/14 18:15
123F:→ starcloud:是土地徵收法 甚至憲法都隱藏這樣的精神 140.113.55.185 04/14 18:16
124F:→ tonyd:我在回的就是成本項目 還包含機會成本(如果 123.50.44.204 04/14 18:16
125F:→ tonyd:你懂得話) 而且還不用直接花錢 123.50.44.204 04/14 18:16
126F:→ tonyd:回star 這部分我很有異議 你可以明確指出 123.50.44.204 04/14 18:17
127F:→ tonyd:土地法或哪條法條具名 我國施行義務法則嗎?? 123.50.44.204 04/14 18:17
128F:→ starcloud:不要忘了算風險 140.113.55.185 04/14 18:17
129F:→ tonyd:給你一個情境 如果是義務法則 為什麼郭元益 123.50.44.204 04/14 18:18
130F:→ XSZX:我只想知道建商有多少案子多少機會跟變成袋地 58.115.36.93 04/14 18:18
131F:→ tonyd:與其他四戶 可以說不要就拒絕38戶的都更?? 123.50.44.204 04/14 18:18
132F:→ XSZX:要怎麼辦有什麼關係?說吧 58.115.36.93 04/14 18:18
133F:→ tonyd:XSZX 已經說了 成本 如果還聽不懂 我也沒轍 123.50.44.204 04/14 18:19
134F:→ starcloud:tonyd沒有義務法則哪來的土地徵收條例 140.113.55.185 04/14 18:19
135F:→ starcloud:還是說你很執著這四個字一定要出現 140.113.55.185 04/14 18:19
136F:→ starcloud:或是有有同等價值的文句你也可以接受 140.113.55.185 04/14 18:19
137F:→ tonyd:star 此兩法則必定都存在 但是我國是以哪個 123.50.44.204 04/14 18:19
138F:→ tonyd:為基礎?? 123.50.44.204 04/14 18:20
139F:→ starcloud:比方說被徵收之土地,應按照徵收當期之 140.113.55.185 04/14 18:20
140F:→ XSZX:解釋不出來就想隨便打混過去?哈哈,我暸 58.115.36.93 04/14 18:20
141F:→ starcloud:市價補償之 如果你覺得這不是基礎 那我 140.113.55.185 04/14 18:21
142F:→ starcloud:也沒辦法 畢竟條文都有了 你還想說沒這 140.113.55.185 04/14 18:21
143F:→ starcloud:個精神的話 或是說基礎不足那也沒意見 140.113.55.185 04/14 18:21
144F:→ starcloud:只是你沒有辦法反駁現有法令具有的 140.113.55.185 04/14 18:22
145F:→ tonyd:換我說了 先別打斷我 123.50.44.204 04/14 18:22
146F:→ starcloud:義務法則 140.113.55.185 04/14 18:22
147F:→ starcloud:當存在強制徵收時就代表是義務法則了 140.113.55.185 04/14 18:23
148F:→ starcloud:剩下的就是怎麼去定義義務而已 140.113.55.185 04/14 18:23
149F:→ tonyd:土地法第34條之1強調義務法則的限制 前提為 123.50.44.204 04/14 18:24
150F:→ tonyd:"多數共有人財產權" 但獨立土地者 則沒有強 123.50.44.204 04/14 18:24
151F:→ tonyd:調適用義務法則 這裡透漏訊息是 義務法則是 123.50.44.204 04/14 18:25
152F:→ tonyd:在某些條件,情況(持份土地,公共安全等)才適 123.50.44.204 04/14 18:25
153F:→ tonyd:用 也就是 我國土地法基礎是財產法則 這也是 123.50.44.204 04/14 18:25
154F:→ tonyd:其他38戶不能強迫郭元益與其他四戶強制都更 123.50.44.204 04/14 18:25
155F:推 starcloud:所以就說問題在你要怎麼定義公共 義務 140.113.55.185 04/14 18:26
156F:→ tonyd:的理由 123.50.44.204 04/14 18:26
157F:→ starcloud:郭元益的不加入 不傷害其他人現有之私人 140.113.55.185 04/14 18:26
158F:→ starcloud:利益 也不會妨礙公共利益 但是王家的不 140.113.55.185 04/14 18:27
159F:→ starcloud:加入非但會侵害到另外的私人利益 140.113.55.185 04/14 18:27
160F:→ starcloud:也會影響到國有土地要當作道路給她們用 140.113.55.185 04/14 18:27
161F:→ tonyd:1.什麼是你說的公共利益?? 2.王家不能跳脫是 123.50.44.204 04/14 18:27
162F:→ starcloud:光是這一點國有土地 就是十足的公共利益 140.113.55.185 04/14 18:28
163F:→ tonyd:因為袋地 不是什麼私人利益問題 123.50.44.204 04/14 18:28
164F:→ starcloud:所以應該要討論的是何謂公共利益 140.113.55.185 04/14 18:28
165F:→ tonyd:你仍然把私人與公權力混在一起了 123.50.44.204 04/14 18:28
166F:→ starcloud:你覺得 消防 市容 綠地 土地巷道縮減 140.113.55.185 04/14 18:28
167F:→ tonyd:如果有公共利益 那郭元益與其他四戶就不能 123.50.44.204 04/14 18:29
168F:→ starcloud:算是公共利益嗎? 140.113.55.185 04/14 18:29
169F:→ tonyd:跳脫 也才符合你說的義務原則 但事實上不是 123.50.44.204 04/14 18:29
170F:→ tonyd:你如果定義那些是公共利益 那可以描述 是什 123.50.44.204 04/14 18:30
171F:→ tonyd:麼基礎 讓義務原則與公共利益下 郭元益與其 123.50.44.204 04/14 18:30
172F:→ tonyd:他四戶可以說不參加就不參加?? 123.50.44.204 04/14 18:30
173F:推 starcloud:我認為啦 最後判定的原則就是建築線 140.113.55.185 04/14 18:42
174F:→ starcloud:以王家的案例來看 最後就是建築線定勝負 140.113.55.185 04/14 18:43
175F:→ starcloud:與其說其他四戶說不參加就不參加 不如說 140.113.55.185 04/14 18:43
176F:→ starcloud:其他四戶不參加後不會損害到公共利益 140.113.55.185 04/14 18:43
177F:→ starcloud:而王家的不參加需要拿國有土地開一條路 140.113.55.185 04/14 18:44
178F:→ starcloud:或是說請其他36戶退一條建築線給他 140.113.55.185 04/14 18:44
179F:→ starcloud:至於其他四戶沒有這個問題 140.113.55.185 04/14 18:45
180F:→ starcloud:順便說一下 如果建商可以隨便買土地把一 140.113.55.185 04/14 18:46
181F:→ starcloud:個人的土地圍成一個袋地 那就表示這塊土 140.113.55.185 04/14 18:46
182F:→ starcloud:地上的住戶長期佔用別人的土地或是國有 140.113.55.185 04/14 18:46
183F:→ starcloud:土地當作自己家的道路 那如果遇到不能當 140.113.55.185 04/14 18:47
184F:→ starcloud:座既成道路的時候 就GG了 140.113.55.185 04/14 18:47
185F:推 tonyd:最好不要用王家這失敗案例來當例子 會比較 123.50.44.204 04/14 18:48
186F:→ starcloud:你要拿郭元益當例子 不就是拿王家當例子 140.113.55.185 04/14 18:48
187F:→ starcloud:話都你在講喔 140.113.55.185 04/14 18:48
188F:→ tonyd:能避免落入偏誤 所以現在我國是哪個法則為 123.50.44.204 04/14 18:48
189F:→ tonyd:基礎?? 為什麼其他人可以不被義務加入?? 123.50.44.204 04/14 18:49
190F:→ starcloud:就說以土地徵收與都更法來看 140.113.55.185 04/14 18:49
191F:→ tonyd:我這邊一個王家都沒提 因為我清楚我要討論的 123.50.44.204 04/14 18:49
192F:→ starcloud:是義務法則 唯一的疑問就是怎麼定義義務 140.113.55.185 04/14 18:49
193F:→ tonyd:點 跟王家一點關係也沒有 你如果要跳進去 那 123.50.44.204 04/14 18:49
194F:→ tonyd:可以告訴我你要拉王家回答什麼嗎?? 還有 123.50.44.204 04/14 18:49
195F:→ starcloud:我們可以直接討論義務的內容 140.113.55.185 04/14 18:50
196F:→ tonyd:還是提醒一下 不要一直打斷討論串 會很亂 123.50.44.204 04/14 18:50
197F:→ tonyd:義務法則的話 為什麼郭元益說不要就可以不要 123.50.44.204 04/14 18:50
198F:→ starcloud:郭元益是誰提的 那是同一件事 140.113.55.185 04/14 18:50
199F:→ tonyd:他引用什麼法條讓他避免被你認為的義務法則 123.50.44.204 04/14 18:51
200F:→ starcloud:我認為判定公共利益的原則是建築線的有 140.113.55.185 04/14 18:51
201F:→ tonyd:拉近文林院都更?? 123.50.44.204 04/14 18:51
202F:→ starcloud:無是否會造成利益的損害 140.113.55.185 04/14 18:51
203F:→ starcloud:法院上認同的是這點 你也可以不認同這點 140.113.55.185 04/14 18:52
204F:→ tonyd:郭元益不參加 你的容積獎勵就減少了 沒有傷 123.50.44.204 04/14 18:52
205F:→ tonyd:害倒嗎? 其他的比例綠化等等 也縮了耶 123.50.44.204 04/14 18:52
206F:→ starcloud:那不是損害我原有的土地利益 140.113.55.185 04/14 18:52
207F:→ tonyd:等等 你到底是要論公共利益還是你自己的利益 123.50.44.204 04/14 18:53
208F:→ starcloud:郭元益不參加 我不用另外開路給他 140.113.55.185 04/14 18:53
209F:→ starcloud:王家不參加 我要開路給他 140.113.55.185 04/14 18:53
210F:→ starcloud:如果我不開路 就是國有財產要開路 140.113.55.185 04/14 18:53
其實804本來就是在文林苑地基的邊緣...
再加上他本來就是道路...
只是時間不夠久不能當作既成道路...
所以對建商來說本來就不需要另外開路給王家走...
我看文林苑的平面圖面捷運那邊一樣是退縮做人行道跟綠地的...
新蓋建築本來就是要退縮...
王家801這一塊地不也是這樣...
以後假設要改建才變成畸零地的嗎?
老實說...
如果804本來是作為公共通行的道路...
都更之後反而要圍起來...
這樣的話能說都更是增進公益嗎?
211F:→ tonyd:我昏了 我沒有要討論王家 你不用比較郭與王 123.50.44.204 04/14 18:53
212F:→ tonyd:感謝 123.50.44.204 04/14 18:53
213F:→ starcloud:所以你覺得呢? 140.113.55.185 04/14 18:53
214F:→ starcloud:我覺得我解釋得很清楚 這本來就是比較命 140.113.55.185 04/14 18:54
215F:→ starcloud:題的東西 140.113.55.185 04/14 18:54
216F:→ tonyd:呼~在問一次好了 郭元益不參加 你的整個都市 123.50.44.204 04/14 18:54
217F:→ tonyd:規劃面積與應設置的公共設施都減少了 為什 123.50.44.204 04/14 18:54
218F:→ starcloud:如果你問我的意見 就是最後法官公共利益 140.113.55.185 04/14 18:55
219F:→ tonyd:麼你會說他沒有影響你定義的公共利益?? 123.50.44.204 04/14 18:55
220F:→ starcloud:很難判定 但是建築法規是有的 140.113.55.185 04/14 18:55
221F:→ starcloud:所以最後法院的判定就變成了建築線的存 140.113.55.185 04/14 18:55
222F:→ tonyd:......哪個法官可以代為回答?? 123.50.44.204 04/14 18:56
223F:→ starcloud:在與否 就是這樣 這裡Y 140.113.55.185 04/14 18:56
224F:→ starcloud:這是判決書讀完後唯一的有關物理條件的 140.113.55.185 04/14 18:57
225F:→ starcloud:與法律條件的存在事實 140.113.55.185 04/14 18:57
226F:→ starcloud:因為郭元益有獨立的建築線 加上新大樓 140.113.55.185 04/14 18:57
227F:→ starcloud:有通過新的建築與消防安規 所以被認定 140.113.55.185 04/14 18:57
228F:→ starcloud:不影響 140.113.55.185 04/14 18:57
那另一邊30年的舊公寓呢?
他也沒有通過新的法規呀...
這樣有沒有影響呢?
跟王家之前才花錢整建過相比較(而且裡面還有一個唸建築的)...
哪一個會比較容易影響公共安全呢?
229F:→ tonyd:你不是在自相矛盾嗎 一下引用公共利益說不 123.50.44.204 04/14 18:58
230F:→ starcloud:我沒有矛盾啊 我的想法跟法官的想法本來 140.113.55.185 04/14 18:58
231F:→ tonyd:被傷害就允許對方跳脫 一下又說是建築線 123.50.44.204 04/14 18:58
232F:→ starcloud:就不一樣 我只是尊重法官的想法 140.113.55.185 04/14 18:58
233F:→ tonyd:法官是依據建築線 不是依據你自定義的公共利 123.50.44.204 04/14 18:59
234F:→ tonyd:益 因為有公共危險(這不是利益)存在 123.50.44.204 04/14 18:59
235F:→ starcloud:我有說那個的存在不是我所認定的公共利 140.113.55.185 04/14 19:00
236F:→ tonyd:你尊重的判決跟你要描述的 相關性在哪呢?? 123.50.44.204 04/14 19:00
237F:→ starcloud:益嗎?Y 140.113.55.185 04/14 19:00
238F:→ tonyd:那就好好回答 郭元益與其他四戶的參加 不是 123.50.44.204 04/14 19:00
239F:→ tonyd:增進了你自定義的公共利益?? 那他的退出反 123.50.44.204 04/14 19:01
240F:→ tonyd:過來看不就讓原本公共利益減少了?? 為什麼還 123.50.44.204 04/14 19:01
241F:→ tonyd:可以退出?? 123.50.44.204 04/14 19:01
242F:→ starcloud:請問一下喔 我舉的例子是我認定的嗎? 140.113.55.185 04/14 19:02
243F:→ starcloud:我是說 我有跟你說 我認定的公共利益是 140.113.55.185 04/14 19:02
244F:→ starcloud:啥嗎 如果是消防 我認為建築線的理由可 140.113.55.185 04/14 19:03
245F:→ starcloud:以滿足 如果是綠地 我只能尊重別人要不 140.113.55.185 04/14 19:03
246F:→ starcloud:要參考 140.113.55.185 04/14 19:03
247F:→ tonyd:你還是沒回答 公設,綠地等縮小了 公共利益被 123.50.44.204 04/14 19:04
248F:→ tonyd:遞減了這個問題 而且 如果是你認為的義務原 123.50.44.204 04/14 19:04
249F:→ tonyd:則 那土地法34-1還再限縮,強調一次義務原則 123.50.44.204 04/14 19:05
250F:→ tonyd:應施行於什麼產權項目嗎?? 123.50.44.204 04/14 19:05
251F:推 starcloud:這點我只能說 我跟你都沒有資格認定 140.113.55.185 04/14 19:06
252F:→ starcloud:所以我不能給你理由 同樣的 法官也不敢 140.113.55.185 04/14 19:07
253F:→ starcloud:認定 所以如果以郭元益大樓來看 他不參 140.113.55.185 04/14 19:07
254F:→ starcloud:家會不會損害到別人的利益 因為不會 所 140.113.55.185 04/14 19:08
255F:→ starcloud:以他有權不這麼做 140.113.55.185 04/14 19:08
在我認為王家不參加也不會影響到別人的利益呀...
因為大家說的袋地通行權...
在現在的法規之下...
基地本來就是要退縮了...
建商本來的設計也是退縮當人行道跟綠地了...
256F:→ tonyd:你不懂也不能拖我下水呀~ = = 我一直認定就 123.50.44.204 04/14 19:08
257F:→ tonyd:是財產原則 而義務原則是在某些條件下(共同 123.50.44.204 04/14 19:08
258F:→ starcloud:所以啦 我的想法是 土地要不要實行義務 140.113.55.185 04/14 19:09
259F:→ tonyd:持份等)才適用 這也是為什麼完整土地持份 123.50.44.204 04/14 19:09
260F:→ tonyd:者 可以自由拒絕的原因 還有啊 不要一直打斷 123.50.44.204 04/14 19:09
261F:→ starcloud:法則 要 怎麼判定義務 法規決定 140.113.55.185 04/14 19:09
262F:→ tonyd:啦 尊重一下 123.50.44.204 04/14 19:10
263F:→ tonyd:你的回答不就是認同我說的 以財產原則為基礎 123.50.44.204 04/14 19:10
264F:→ tonyd:? 遇到特殊情況才像土地法34-1規定等採用 123.50.44.204 04/14 19:11
265F:→ tonyd:義務原則?? 123.50.44.204 04/14 19:11
266F:推 starcloud:那是你的看法 實際上應該是土地的基礎是 140.113.55.185 04/14 19:12
267F:→ starcloud:義務性質 在義務以外的地方可以實行財產 140.113.55.185 04/14 19:12
268F:→ starcloud:原則 140.113.55.185 04/14 19:13
269F:→ tonyd:好吧 你還是要這樣玩我也沒轍 那就這樣吧 123.50.44.204 04/14 19:14
270F:推 starcloud:我是覺得這樣比較好 先把義務訂清楚 140.113.55.185 04/14 19:16
271F:→ starcloud:大家就不會去碰 好過現在大家都以為是財 140.113.55.185 04/14 19:16
272F:→ starcloud:產 發現有義務了才在電視上哭 140.113.55.185 04/14 19:17
273F:→ tonyd:你是不是誤解了義務法則??義務法則是說 多數 123.50.44.204 04/14 19:17
274F:→ tonyd:人的決定可以代表少數人執行土地產權 而少數 123.50.44.204 04/14 19:17
275F:→ starcloud:先有義務觀念 再去延伸到財產觀念 會少 140.113.55.185 04/14 19:17
276F:→ tonyd:人義務獲得相對補償 不得異議 123.50.44.204 04/14 19:17
277F:→ starcloud:很多紛爭 在土地這回事上 140.113.55.185 04/14 19:18
278F:→ tonyd:我發現我跟你討論 是錯的...orz 123.50.44.204 04/14 19:18
279F:→ starcloud:對啊 意思跟你一樣 140.113.55.185 04/14 19:18
280F:→ starcloud:我的意思是說 如果可以先有這種觀念 140.113.55.185 04/14 19:18
281F:→ tonyd:......你是說"定義務" 但那根本不是這意思XD 123.50.44.204 04/14 19:18
282F:→ starcloud:會少很多麻煩 140.113.55.185 04/14 19:19
283F:→ tonyd:......XDDDD 123.50.44.204 04/14 19:20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220.131.141.242 (04/14 20:07)
284F:→ roxinnccu:(大聲呵欠) 218.166.198.98 04/14 20:31
285F:→ roxinnccu:在那邊本來就當道路的講個半天,奇怪咧 218.166.198.98 04/14 20:32
286F:→ roxinnccu:你會不會想一下,保住王家兩房子,其他 218.166.198.98 04/14 20:32
287F:→ roxinnccu:地方蓋起來,會怎樣啊?你說你去過那邊 218.166.198.98 04/14 20:33
288F:→ roxinnccu:你下去踩盤子過嗎? 218.166.198.98 04/14 20:33
有建築系的學生畫了一堆可以解套的設計圖...
建商會畫不出來來?
289F:→ roxinnccu:還本來咧,對阿,人家計畫是會變成綠地 218.166.198.98 04/14 20:33
290F:→ roxinnccu:空地啥的,阿如果王家兩房子擋在那邊 218.166.198.98 04/14 20:33
291F:→ roxinnccu:會怎樣?還是那麼『本來』嗎? 218.166.198.98 04/14 20:33
292F:→ roxinnccu:(大聲呵欠*2) 218.166.198.98 04/14 20:34
本來新蓋建築就是要退縮的...
不然建蔽率是做啥用的?
現在有那一個建案蓋房子不用退縮的?
還是因為王家沒劃入...
所以建商逼不得以必須把王家周圍都圍起來?
293F:→ roxinnccu:你也不要804國有在那邊凹國家的理所當然 218.166.198.98 04/14 20:34
國有地本來就是要做為公益使用...
難道國有地只允許給36戶使用...
不準給王家使用嗎?
如果一開始當做道路的804...
都更之後變成私人使用的空地.圍牆...
那還要怎麼說都更會增進公共利益呢?
294F:→ roxinnccu:一樣,我就問你,802也是人家的地,如果 218.166.198.98 04/14 20:34
295F:→ roxinnccu:保留王家兩塊地,802是不是很衰? 218.166.198.98 04/14 20:35
為什麼會很衰?
他的容積率本來就可以用...
802的地主一樣可以分到相等價值的新房子呀...
只是那一個地方可能會設計當作法定空地而已...
296F:→ roxinnccu:喔為了你一家的財產權利犧牲鄰居的是嗎 218.166.198.98 04/14 20:35
297F:→ roxinnccu:保留801 803不動我請問你802怎麼用? 218.166.198.98 04/14 20:35
一樣的講法...
為了36戶的財產權利...
就可以犧牲其他兩戶嗎?
怎麼用很多建築系的學生已經把設計圖都劃出來了...
我想建商畫的設計圖搞不好還更好...
298F:→ roxinnccu:切結咧,切結倒楣自己沒人在乎啊,問題 218.166.198.98 04/14 20:35
299F:→ roxinnccu:是王家兩塊地放那邊不動會衰別人啊 218.166.198.98 04/14 20:35
300F:→ roxinnccu:拿著人家『包含王家兩塊地』的規劃,來 218.166.198.98 04/14 20:36
301F:→ roxinnccu:論證『沒有王家那兩塊地』也怎樣不怎樣 218.166.198.98 04/14 20:36
302F:→ roxinnccu:你不覺得這樣的論述法基礎欠缺嗎? 218.166.198.98 04/14 20:37
一開始建商找王家談的時候...
建商給王家的計畫就是原地蓋兩棟透天給他們...
只是建商要用王家地下的部分...
外加可以拿到把王家劃進來之後多出的容積...
你以為建商一開始沒想過嗎?
303F:→ roxinnccu:老話:人家搞了三年,你瞭解了多久? 218.166.198.98 04/14 20:37
304F:→ roxinnccu:建商賺錢你有意見啊?不給賺錢誰幫你蓋? 218.166.198.98 04/14 20:40
305F:→ roxinnccu:就會講雞蛋問題,怎不在這邊也套用一下? 218.166.198.98 04/14 20:40
我從來沒說過建商不可以賺錢...
建商如果蓋房子不賺錢...
誰還想蓋房子呢?
我所在意的點是...
如果你碰到類似的情形...
有沒有辦法可以不要劃進都更計畫裡面...
但是到目前為止...
似乎沒有人可以給我一個絕對可行的辦法...
再加上我看到的資料...
就算你產權獨立.臨路.有建築線...
都更會議都有參加...
也都有強烈表達不參加都更的意願...
存證信函也都有寄出去...
也不代表就一定可以劃出都更範圍...
還是r大...
你可以提一個絕對可行的方法...
讓一個產權獨立.有建築線的地主...
只要他不願意參予都更...
就可以100%免於被都更的方法...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220.131.141.242 (04/14 21:31)
306F:→ roxinnccu:學生?(呵欠) 218.166.198.98 04/14 21:39
連學生都想的到解套的方法...
難道已經建商會想不到嗎?
只是建商為了謀求最大的利益...
307F:→ roxinnccu:我才不提供這種方法,也懶得想,謝謝 218.166.198.98 04/14 21:39
308F:→ roxinnccu:你也不用問說什麼王家如果變我家會怎樣 218.166.198.98 04/14 21:39
309F:→ roxinnccu:那個條件我會接受,謝謝 218.166.198.98 04/14 21:40
你會接受不代表其他人接受...
再說又不只有王家一個例子...
我不是也有提其他例子...
建商不是一樣劃進去...
你在這邊攻擊王家的點另一個例子通通都沒有...
310F:→ roxinnccu:產權獨立你講兩萬遍也沒用,當地的狀況 218.166.198.98 04/14 21:40
311F:→ roxinnccu:法院的判決,北市府的說明都告訴你那個 218.166.198.98 04/14 21:40
312F:→ roxinnccu: 獨立產權事實上反而接近公寓大樓共有 218.166.198.98 04/14 21:40
313F:→ roxinnccu:戶的狀況,所以官司一路打輸 218.166.198.98 04/14 21:41
314F:→ roxinnccu:你想在法律上針對這點做動作?那我可以 218.166.198.98 04/14 21:41
315F:→ roxinnccu:告訴你唯一的後果:你以後不用想都更了 218.166.198.98 04/14 21:41
為甚麼以後都不用都更了?
都更又不是只有整個打掉重建一個方法...
316F:→ roxinnccu:你在意的點?哈,你的意思是整個立法過 218.166.198.98 04/14 21:41
317F:→ roxinnccu:程這麼多人參與都沒你想到的關鍵透徹是 218.166.198.98 04/14 21:42
318F:→ roxinnccu:嗎?老話,人家三年,你幾天? 218.166.198.98 04/14 21:42
如果都更法條完全沒問題...
為什麼會有有人提要再修改?
319F:→ roxinnccu:ㄟ同學,802地面在哪裡你知道嗎? 218.166.198.98 04/14 21:43
320F:→ roxinnccu:你要保留王家兩棟房子你還要802換到 218.166.198.98 04/14 21:43
321F:→ roxinnccu:什麼容積還法定空地?你知道你在講啥嗎? 218.166.198.98 04/14 21:43
802一樣在原來的地基裡面...
為什麼不能拿到呢?
又不是說王家不參予802就不能加入都更...
322F:→ roxinnccu:804804,我講直接好一點好了,如果要保 218.166.198.98 04/14 21:45
323F:→ roxinnccu:留801 803不劃進去杵在那邊兩棟,會大 218.166.198.98 04/14 21:46
324F:→ roxinnccu:大的影響802可以用的方式甚至戕害804的 218.166.198.98 04/14 21:46
325F:→ roxinnccu:用法,你不要拿著建商的圖在那邊想說 218.166.198.98 04/14 21:46
801跟803沒劃入本來就會影響設計...
有人跟你說不會影響嗎?
不然怎麼會希望建商"變更設計"把王家劃出?
326F:→ roxinnccu:保留王家兩棟會怎樣,我拜託你用『王家 218.166.198.98 04/14 21:46
327F:→ roxinnccu:兩棟杵在人家的更新地面上』這個你想達 218.166.198.98 04/14 21:47
328F:→ roxinnccu:到的未來去想,然後你再來告訴我,802 218.166.198.98 04/14 21:47
329F:→ roxinnccu:跟804的使用會不會受影響 218.166.198.98 04/14 21:47
330F:→ roxinnccu:你敢說不受影響嗎?你到底去踩過盤子嗎? 218.166.198.98 04/14 21:47
331F:→ roxinnccu:如果804的使用會受影響這是成立的,那你 218.166.198.98 04/14 21:47
332F:→ roxinnccu:怎麼可以說與公益無影響? 218.166.198.98 04/14 21:48
804是是國有財產局的畸零地...
都更之前他是當做道路使用的...
國家的地給"公眾使用"這就是公益...
很多既成道路是因為國家沒有能力徵收...
所以才會有袋地條款出現...
804在都更之後為了符合現行法規...
建築基地要退縮...
所以一樣是當作人行道或是綠地...
沒辦法蓋啥建物啦...
如果建商硬要蓋圍牆圍起來...
反而會因為都更減損了所謂的"公共利益"
再說804可以給經過的所有人使用...
可以給其他36戶使用...
就是不可以給王家使用...
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333F:→ roxinnccu:『王家兩棟杵在人家的更新地面上』 218.166.198.98 04/14 21:48
334F:→ roxinnccu:多唸幾遍再繼續"嗎",謝謝 218.166.198.98 04/14 21:48
地原本就是王家的...
你說說王家處在人家的更新地面?
你的人家指的是?
335F:→ roxinnccu:一片完整的地面+804等公有地 v.s. 排除 218.166.198.98 04/14 21:49
336F:→ roxinnccu:王家讓那兩棟杵在那邊的其他地面+804, 218.166.198.98 04/14 21:49
337F:→ roxinnccu:我拜託你多參考一下現場狀況,你真的認 218.166.198.98 04/14 21:49
338F:→ roxinnccu:為後者多杵兩棟那個叫做沒有影響嗎? 218.166.198.98 04/14 21:50
339F:→ roxinnccu:我就問你,如果車是要開進那後面去,多 218.166.198.98 04/14 21:50
340F:→ roxinnccu:王家兩棟杵在那邊會不會有影響? 218.166.198.98 04/14 21:50
車沒辦法從那邊開進去...
因為建商規劃是人行道.不是車道喔..
再說建商真的一開始真的車道規劃在那邊...
沒辦法變更設計嗎?
341F:→ roxinnccu:如果另外36戶要用804等通道地面,王家 218.166.198.98 04/14 21:56
342F:→ roxinnccu:兩棟杵在那邊會不會有影響?在此前804等 218.166.198.98 04/14 21:56
343F:→ roxinnccu:地面是怎用法? 218.166.198.98 04/14 21:56
804不管有沒有都更...
大概都只能做為道路啦...
原本就是道路了...
都更之後基地必須退縮...
一樣只能當作道路跟綠地呀...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220.131.141.242 (04/14 22:21)
344F:→ roxinnccu:隨便啦,爾等想個案、措施性修法的讓 218.166.198.98 04/14 22:02
345F:→ roxinnccu:法律上以後沒人想理會類似王家地面那種 218.166.198.98 04/14 22:02
346F:→ roxinnccu:地方的都更的話,我也沒啥意見 218.166.198.98 04/14 22:02
347F:→ roxinnccu:就繼續主張獨立產權之偉大到天荒地老吧 218.166.198.98 04/14 22:02
348F:→ roxinnccu: 阿是怎樣804不給王家用你說說看? 218.166.198.98 04/14 22:37
你的說法就是這樣...
如果不是804.王家的地就不會變成袋地了...
349F:→ roxinnccu:現在說的是王家那兩棟杵在那邊影響他人 218.166.198.98 04/14 22:37
350F:→ roxinnccu:使用804,你覺得不會嗎? 218.166.198.98 04/14 22:37
為什麼會?
804本來就是道路...
難道你都更之後還會在那邊蓋房子嗎?
351F:→ roxinnccu:你到底到現場看過沒有? 218.166.198.98 04/14 22:37
352F:→ roxinnccu:你以為現在804是怎個用法? 218.166.198.98 04/14 22:37
現在的804喔...
依照建商目前的設計圖...
是退縮之後當作人行道跟綠地...
跟捷運的人行道還有綠地相接...
對了..還有挖了一個水池...
353F:→ roxinnccu:『有人提要修改』是什麼論述依據? 218.166.198.98 04/14 22:38
354F:→ roxinnccu:聽你講了兩次咧 218.166.198.98 04/14 22:38
很多人都有講呀...
包括台北市長都有講...
新聞標題:郝龍斌籲中央修法解決都更問題
附上連結:
http://www.cna.com.tw/News/aALL/201203290282.aspx
新聞標題:李鴻源:都更法非惡法 九月送新版進立院
附上連結: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402/36177.htm
355F:→ roxinnccu:說難聽一點,也『有人建議特赦』某人啊 218.166.198.98 04/14 22:39
你指的是特赦陳水扁吧...
這跟都更條例有啥關係?
如果陳水扁真的有犯罪就抓去關呀...
有啥好講的?
但是王家人有犯罪嗎?
為什麼房子要被拆掉?
王家有義務一定要配合都更嗎?
356F:→ roxinnccu:至於為什麼以後不能都更,你有空在這邊 218.166.198.98 04/14 22:39
357F:→ roxinnccu:嗎個不停,為什麼不回去review以下 218.166.198.98 04/14 22:39
當初會定比例...
是因為都更很多都是公寓或是大樓...
而這些都是共同持份的...
你一個人反對會影響到其他人的權益...
所以才會訂出一個比例...
但是王家又沒有跟其他人共同持份...
為什麼一定要強迫劃入?
王家不想參加都更不行嗎?
358F:→ roxinnccu:當初這法律為什麼會寫成這樣,而根據 218.166.198.98 04/14 22:39
359F:→ roxinnccu:現下所謂『民氣』所做的個案、措施性修 218.166.198.98 04/14 22:39
360F:→ roxinnccu:法又會造成什麼影響? 218.166.198.98 04/14 22:40
361F:→ roxinnccu:還是老話:人家三年,你幾天? 218.166.198.98 04/14 22:40
362F:→ roxinnccu:我所謂的人家首先指的是802,還是你要 218.166.198.98 04/14 22:40
363F:→ roxinnccu:再度跟我說801 803杵兩棟在那邊對"夾在 218.166.198.98 04/14 22:41
364F:→ roxinnccu:中間"的802地面使用會一點影響也無? 218.166.198.98 04/14 22:41
365F:→ roxinnccu:你 是 認 真 的 嗎? 218.166.198.98 04/14 22:41
366F:→ roxinnccu:『一樣只能當作道路跟綠地呀』你是要講 218.166.198.98 04/14 22:42
367F:→ roxinnccu:次? 218.166.198.98 04/14 22:42
你可以去看一下建商的平面圖...
真的就是當成空地還有綠地使用呀...
你有仔細看過建商的平面配置圖嗎?
368F:→ roxinnccu:我是叫你去想王家那兩棟杵在那邊對你這 218.166.198.98 04/14 22:42
369F:→ roxinnccu:個『呀』有沒影響,你是認為沒有是嗎? 218.166.198.98 04/14 22:42
370F:→ roxinnccu:還是你不知道802是夾在801/803中間? 218.166.198.98 04/14 22:43
地籍圖我看過很多次了...
可以排除王家都更也不是只有我這麼講...
內政部營建署開會後也這麼說...
371F:→ roxinnccu:阿袋地條款跟徵收既成道路有啥關係? 218.166.198.98 04/14 22:44
372F:→ roxinnccu:是沒辦法徵收既成道路所以才有袋地條款 218.166.198.98 04/14 22:48
373F:→ roxinnccu:嗎 218.166.198.98 04/14 22:48
就是因為政府沒有足夠的錢徵收既成道路...
又怕地主把原來的既成道路收回把地圍起來...
所以才會有袋地通行權的條文出現...
至於都更裡面的袋地條款...
我之前就講過了...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220.131.141.242 (04/15 22:58)
374F:→ roxinnccu:(冷笑)你之前講過又怎樣?218.166.194.177 04/15 23:36
375F:→ roxinnccu:很多人都有講又怎樣?218.166.194.177 04/15 23:37
376F:→ roxinnccu:很多人也有講跟你相反的東西啊,你聽嗎?218.166.194.177 04/15 23:37
377F:→ roxinnccu:哈218.166.194.177 04/15 23:37
378F:推 starcloud:為什麼為了王家的出入就要把804變成道路 140.113.55.185 04/15 23:37
379F:→ starcloud:他們家有那麼偉大嗎? 可以當綠地為什麼 140.113.55.185 04/15 23:37
380F:→ roxinnccu:呀 嗎 我之前就講過了 ..........哈218.166.194.177 04/15 23:38
381F:→ starcloud:不當綠地?我覺得拿國有財產權益跟其他36 140.113.55.185 04/15 23:38
382F:→ starcloud:戶人家的權益去滿足王家的權益 這個比例 140.113.55.185 04/15 23:38
383F:→ starcloud:好像怎樣都不對啊 140.113.55.185 04/15 23:38
384F:→ starcloud:怎麼不說王家長占用804當道路走 還好現 140.113.55.185 04/15 23:39
385F:→ starcloud:在方現 不然真的被長期占用當成既成道路 140.113.55.185 04/15 23:39
386F:→ starcloud:國家的財產就虧大了 140.113.55.185 04/15 23:39
387F:→ roxinnccu:你要繼續講什麼『所以才會有...』之前218.166.194.177 04/15 23:39
388F:→ starcloud:也還好其他巷子的地主快點被都更 不然 140.113.55.185 04/15 23:39
389F:→ roxinnccu:先去給我搞懂袋地通行權寫在哪吧你218.166.194.177 04/15 23:40
390F:→ starcloud:那些地位了王家的通行被當成道路 140.113.55.185 04/15 23:40
391F:→ starcloud:那些地主不就GG了 140.113.55.185 04/15 23:40
392F:→ roxinnccu:最後,你會看圖嗎?我問題還是一樣,王218.166.194.177 04/15 23:40
393F:→ starcloud:說真的 拿804當人行道跟拿804當馬路是 140.113.55.185 04/15 23:40
394F:→ roxinnccu:家那兩棟杵在那邊你還想誰去用804?218.166.194.177 04/15 23:41
395F:→ starcloud:兩回事 140.113.55.185 04/15 23:41
396F:→ roxinnccu:綠地?你是說在人家的綠地上杵兩棟住家218.166.194.177 04/15 23:41
397F:→ roxinnccu:不影響人家對該綠地使用是嗎?218.166.194.177 04/15 23:41
398F:→ starcloud:R大這是種很詭異的邏輯啊 140.113.55.185 04/15 23:41
399F:→ roxinnccu:『你到底有沒有到現場用肉眼看過你在218.166.194.177 04/15 23:41
400F:→ roxinnccu: 講的地面是長什麼樣子?』218.166.194.177 04/15 23:41
401F:→ roxinnccu:我的觀點一向很簡單,那地面不可能排除218.166.194.177 04/15 23:42
402F:→ roxinnccu:王家,讓王家兩棟杵在那邊還談什麼其他218.166.194.177 04/15 23:42
403F:→ roxinnccu:地面的充分利用,民法袋地條款的立法精218.166.194.177 04/15 23:42
404F:→ roxinnccu:神就是『物盡其用』,所以才有袋地通行218.166.194.177 04/15 23:42
405F:→ roxinnccu:的立法而強制規定外面的地要給袋地過218.166.194.177 04/15 23:43
406F:→ roxinnccu:如果要無限上綱私人財產權,我幹嘛給你218.166.194.177 04/15 23:43
407F:→ roxinnccu:過?現在事實上那地面就是長那樣子,王218.166.194.177 04/15 23:43
408F:→ roxinnccu:家兩塊地中間夾著要都更的802+卡在804218.166.194.177 04/15 23:43
409F:→ roxinnccu:邊上,你要拿什麼圖來說服我那兩棟杵在218.166.194.177 04/15 23:43
410F:→ roxinnccu:在那邊不影響人家使用804?218.166.194.177 04/15 23:44
411F:→ roxinnccu:硬蓋起來了,你也會發現新建築的綠地道218.166.194.177 04/15 23:44
412F:→ roxinnccu:路等等的打王家前後門過!不妨礙使用?218.166.194.177 04/15 23:44
413F:→ roxinnccu:『就是因為政府沒錢收購...才...』?218.166.194.177 04/15 23:45
414F:→ roxinnccu:哈218.166.194.177 04/15 23:45
415F:→ roxinnccu:還又繞回獨立持分了,套你一句話,我不218.166.194.177 04/15 23:48
416F:→ roxinnccu:早跟你講過你講兩萬遍也沒用嗎?因為王218.166.194.177 04/15 23:48
417F:→ roxinnccu:家兩塊地現實的狀況就是讓他們接近大樓218.166.194.177 04/15 23:48
418F:→ roxinnccu:住戶的單元,怎麼,我有講你沒看到嗎?218.166.194.177 04/15 23:48
419F:→ roxinnccu:至於特赦什麼的,我只是在告訴你什麼有218.166.194.177 04/15 23:49
420F:→ roxinnccu:人講』不算什麼論據罷了,喔你針對特赦218.166.194.177 04/15 23:49
421F:→ roxinnccu:你就會去講法律,講到這案子你就不會去218.166.194.177 04/15 23:49
422F:→ roxinnccu:理解從民法到都更條例為啥要這樣訂?218.166.194.177 04/15 23:49
423F:→ roxinnccu:同學,王家兩塊地不是只有平面的地而已218.166.194.177 04/15 23:50
424F:→ roxinnccu:是3D、立體的長在那邊兩棟房子,你看平218.166.194.177 04/15 23:50
425F:→ roxinnccu:面圖,看地籍圖,會不會自己把他3D化?218.166.194.177 04/15 23:50
426F:→ roxinnccu:然後自己想想所謂保留王家兩棟房在那邊218.166.194.177 04/15 23:51
427F:→ roxinnccu:對整地面會有什麼影響?218.166.194.177 04/15 23:51
428F:→ roxinnccu:804是公有的,802呢?活該被夾著?218.166.194.177 04/15 23:52
429F:推 hamping:建商可以"合法"的強迫你賣地-->十分不同意112.104.236.103 04/16 10:30
430F:→ hamping:若36戶以一坪50萬,然後對於王家只出一萬,112.104.236.103 04/16 10:31
431F:→ hamping:樣大小眼的話,王家不能去告嗎?用什麼法?112.104.236.103 04/16 10:31
432F:→ hamping:至少不當利益返還是有這一條,建商不可能以112.104.236.103 04/16 10:32
433F:→ hamping:不合理的價格來收購,要不然多數的住家肯嗎112.104.236.103 04/16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