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uare (瓜籽)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從左右派思想的角度看士林文林苑案
時間Sun Apr 8 14:12:47 2012
這篇monopoliest有回過了,他的重點是「王家做了什麼」,雖然中肯但對於ranefany來
說可能有點不留情面。
※ 引述《ranefany (rane)》之銘言:
: 我先回一下王家做了什麼好了
我只回這句話:
: 事實上你檢視法條你會發現不管做了什麼都沒能改變結果
的確有可能王家不論做了什麼都還是會被強制都更,我不用「拆」這個字眼是因為他們明
明就沒有失去產權(用白話講:房子並沒有被沒收),只是被強迫改建。新房子建好之後
他們可以(即使現在抗爭這麼激烈,這個權利依然還在)得到五間+兩個停車位。
現在回到爭論的起點:到底私有不動產權是否該神聖到絕對不可侵犯?
如果私有不動產權沒有那麼神聖,如果必須為了公益做出限制,那麼「不經由地主同意被
強制改建」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如果ranefany認為,王家如果不想改建,那麼「無論如何都不能動他們的房子土地」,這
樣的主張不就是by definition「私有不動產權無限上綱」嗎?
如果ranefany並沒有堅持「私有不動產權無限上綱」,而是覺得現行的法律規定有問題,
那monopoliest的質疑就不能,也不應該逃避。ranefany,你得具體的提出來,這次王家都
更事件整個流程中,到底那個步驟讓你不滿意,覺得有必要修法改善。
最後只強調一句話,修法可以,但法律修好之後要遵守呀!別到時後又不守法,然後喊這
個抗爭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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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tarcloud:你不知道台灣人的法律標準是看合不合自 140.113.55.185 04/08 14:16
2F:→ starcloud:身利益嗎近一點的打久 遠一點的浮動油價 140.113.55.185 04/08 14:17
3F:→ ranefany:我還有點事,晚一點一起回 59.126.41.28 04/08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