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vinjl (無神論者-無神得自由)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建議] 台灣的言論自由
時間Thu Jan 19 07:51:39 2012
問題在於法律對散布不實言論的罰則太輕
新聞媒體報導 甲的說法
這是新聞媒體的言論自由
因為新聞媒體不是司法單位,
它無法或無義務『完全』對甲的說法辨別真偽,
只要法律規定,當甲的說法經司法證實為偽
媒體必須用與報導甲的說法時相同的2倍或1.5倍版面及時間
說明甲的說法為偽。
媒體的版面與時間就是媒體的利益所在,唯有傷害利益
其利益時,媒體就會自動選擇要不要花錢驗證 甲的說法
是否事實。
要求不能媒體報導 甲的說法,這是侵犯媒體的言論自由
犯錯處罰則是天經地義,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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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就是,精英者必須說服眾人聽他的意見。
集權制度就是,眾人不必思考,眾人只要聽他的。
笨蛋懶得思考,懶得分辨哪個精英說得比較有道理
所以往往喜歡集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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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windman1130:這也是個不錯的方法 123.240.196.70 01/19 15:42
2F:→ stevegreat08:罰責啥,哪來這麼多刑法?? 180.218.36.2 01/19 15:45
3F:→ stevegreat08:商事法搞的跟商事刑法一樣, 180.218.36.2 01/19 15:45
4F:→ stevegreat08:本該以民事處理的,就以民事賠償... 180.218.36.2 01/19 15:46
5F:→ kevinjl:民事賠多少 其實也可以用法律定之 118.170.34.220 01/20 00:10
6F:→ stevegreat08:對,算字數?還是算啥? 180.218.36.2 01/20 00:19
7F:→ stevegreat08:每個人觀點不同...有學者曾說過, 180.218.36.2 01/20 00:19
8F:→ stevegreat08:民事規定越嚴逃的漏洞越多,且越失彈 180.218.36.2 01/20 00:20
9F:→ stevegreat08:性,刑事規定越鬆越會造成範圍過大.. 180.218.36.2 01/20 00:21
10F:→ stevegreat08:因此,民事賠多少真的法律規定好嗎.. 180.218.36.2 01/20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