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tasoda (芬達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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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下任總統必需儘速處理核廢料問題
時間Sat Jan 7 00:43:11 2012
※ 引述《armida (東岐明)》之銘言:
: 只要發生一次類似日本年初的核災,台灣就毀了。
: 廢核,不可能馬上做到。但即使廢核,留下的核廢料一樣危險。
: 最好的方法當然是找到國外有意願接收核廢料的地方,但目前沒有。
: 若是用大型船艦載運到長年氣象平靜的公海停泊,還是會違反國際公約。
: 退而求其次,若以暫時降低危機的手段。
: 或許可以考慮貯存在彭佳嶼。
: 彭佳嶼是距基隆港北北西約56公里遠,約1.14平方公里的一個小島。
: 用預鑄工法在彭佳嶼構築一個巨大要塞,要塞底部設有大型濕式核廢料密閉貯存槽。
: 要塞可以風力及洋流供電,而貯存槽則以海流冷卻。
: 以彭佳嶼的面積,可以興建足供全台灣核廢料的貯存槽。
: 至少讓核廢料較為遠離台灣本島,而且當地洋流都是向北流去。
: 萬一爆發災變,台灣全島可以減低災難到最小程度。
: 如果北上洋流經過的大陸、韓國、日本、俄羅斯會關心。
目前最先進的方法是乾式儲存法,採用國家有美國、加拿大、德國、瑞士
比利時、瑞典、日本、立陶宛。
http://en.wikipedia.org/wiki/Dry_cask_storage
CASTOR是cask for storage and transport of radioactive material的縮寫,
後來變成乾式儲存容器的代稱。也是Gesellschaft für Nuklear-Service這家
公司的註冊商標和技術。
這個技術可以讓處理過的核廢料,在沒有水冷裝置的情況下,短時間
移動或儲存。請注意只有短時間,所以還要找一個最終處理場,美國
是找在內華達沙漠,德國是找到ahaus,靠近北萊茵邦和下薩克森邦
的廢鹽礦。還是要維護,但比起放核電廠內安全很多。
台灣不知道有沒有類似的地理條件可以找到最終儲存場,另外還有一點
,就是CASTOR乾式儲存非常的昂貴。德國2002廢核的原因之一,就是精算
過核廢處理費用,發現繼續使用核電,以後處理核廢的費用比發展再生
能源還要昂貴,所以後來才決定放棄核電。
德國CASTOR運送還有社會效應和成本,因為裝箱的核廢料等於是沒有圍阻體
的核電廠,很多邦最早都禁止運送CASTOR的火車經過該邦,聯邦政府花了好
幾年好不容易才打贏憲法官司,接下來面來的是無止盡的抗議,每次要送到
最終處理場都是一堆人躺鐵軌抗議,核廢料火車是用步行速度前進(你沒看
錯,就是人類步行的速度,火車兩邊就是警察跟著走),最近的一次是抗議
群眾把前面的鐵軌都整個拆掉了。這些成本都算在核廢處理成本裡面。
不管擁核和反核也都不用嘴砲,嘴砲再多核廢料也不會自己消失。CASTOR
很貴,但這個錢該花就要花,因此要漲電費也只好漲,至少這是目前唯一
被證實安全的終端儲存,沒有當白老鼠的危險。前提是我們找的到合適
的最終儲存場(類似德國的乾燥廢礦,還要地層穩定不會地震),如果找
不到,大家死心乖乖接受非核家園吧。
在離島儲存不知道有沒有先例可以參考,但我認為一定會引起國際關切,
不知道為什麼原po會認為國際關切是好事?
至於想海拋馬里亞納海溝還是送到北韓這種就不用想了,被抓到台灣就準
備被開除地球球籍吧
補充一下,目前國際上處理核廢料是遵循巴賽爾公約(Basel Convention)
確認了各國必須自己處理核廢料、不得海拋原則。後來在第三次締約國
會議又發展了巴賽爾禁令(The Basel Convention Ban Amendment ),
禁止已開發國家向開發中國家輸出危險廢棄物。
台灣不是締約國,但違反的話下場會比締約國還慘,因為我們被處罰
沒辦法使用公約裡面的仲裁和申訴救濟管道。所以什麼放到釣魚台
之類的異想天開還是不要想了。
巴賽爾公約網站
http://archive.basel.int/index.html(英文)
http://wm.epa.gov.tw/web/(中文)
※ 編輯: fantasoda 來自: 77.176.86.45 (01/07 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