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pirical (Empir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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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討論] 宇昌案與台積電的案子完全不同..
時間Wed Dec 14 06:33:35 2011
※ 引述《dingponlee (肉腳準教師)》之銘言:
: 1.有人說宇昌生技案就好像當年李國鼎成立台積電一樣是國家重大投資案,
: 但當年若李國鼎成立台積電後,不是找專業的張忠謀來出任董事長,
: 而由自己卸任後轉任台積電董事長,李國鼎自己又擁有台積電大量投資,
: 各位大大部會認為李國鼎有問題嗎??
: 2.有人說宇昌案蔡家未獲暴利?
: 三立電視台報導時
: 民進黨發言人不知不覺地說出說蔡家每股10元認購,
: 以每股11.5元賣出,換句話說獲利(11.5-10)/10即15%,
: 那3億的15%是4500萬,不到1年的時間獲利15%(4500萬)是不是暴利?
: 如果是馬英九如此操弄,或者是周美青如此做
: DPP會放過他們夫妻倆嗎?
: 3.蔡英文說她為國家賺了七億然而我看到的公開文件是
: 宇昌生技(中裕新藥/4147)依照證交所/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
: 普通股股本:19.3億, 股東權益:9.3億, 也就是說, 該公司有10億燒掉不見了,
法令不會管一個人在多快的時間內賺多少錢,只要他不是不當得利,沒有人因為他
獲利的過程而受到損害,我想問的是,在蔡家認購宇昌的過程中,到底是誰受害了
呢?否則,若當初有人放空HTC 由1200的股價放到 800就好,那... ?%&*@?
法令會管的是一個人獲利的過程,是不是用不誠實的行為,就像一大箱文件,可以
用3 天的時間解密,當然就可以用3 分鐘來進行變造、偽造,公文解密是可以,但
不照程序,或根本是把機密公文當成自己「說故事、騙小孩」的工具,那就不行!
至於DPP 會不會放過他們夫妻倆,這種略有「藍綠惡鬥」影子的用語,實在不會是
我們想要的吧... 重點應該還是回到那樣子的行為是不是法所不容,不是嗎?
我不知道在馬總統執政下,這是不是一個常態,但已經有前例可循,市長特別費:
受利者,沒事,執行程序者身陷囹圄,現在,為了能從選舉中勝出,「說故事、騙
小孩」的主角將可能是成功的選戰操盤手,或營造社會公平正義的英雄,但執行公
文解密程序的卻身陷輿論風暴,更別論這當中被活埋的機關公文威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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