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koferng (林全部長問候您)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有關郭冠英事件的法律人碎碎念
時間Tue Mar 24 15:53:17 2009
又跳針啦!!
怎麼從考績法跳針跳到全民頭家、意見表達上?
是辭窮了嗎?還是自婊婊到沒話了,所以開始戴吐槽你自婊論點的人帽子。
※ 引述《exboy11 (tt)》之銘言:
: 台灣是民主的國家
: 每個人民都是新聞局的頂頭上司
: 我們都有權力
^^^^
人民有「權利」這是最基本的ABC
你不需要一再自婊自己不懂法律
: 來對於新聞局的做法來發表意見
:
: 你如果想恢復高壓獨裁統治我沒意見
: 但恐怕..........只有你一個人想要
: → exboy11:郭某都可在國外放厥詞了 還有人想叫我閉嘴 114.198.180.107 03/24 15:46
: → exboy11:哈哈.... 114.198.180.107 03/24 15:46
果然dpper都跳針跳到習慣成自然,你當然有權利表達意見,不過你敢表達
其他人就有言論自由可以批評你,特別是當你的論點自婊到不行的時候。
不過大概有些人已經習慣,把跟自己意見不同的人當成「要他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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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97.131
※ 編輯: houkoferng 來自: 218.167.97.131 (03/24 15:53)
1F:推 kagerobis:最近很閒嗎?怎麼突然憤起來啦? 219.84.21.226 03/24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