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oukoferng (林全部长问候您)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有关郭冠英事件的法律人碎碎念
时间Tue Mar 24 15:53:17 2009
又跳针啦!!
怎麽从考绩法跳针跳到全民头家、意见表达上?
是辞穷了吗?还是自婊婊到没话了,所以开始戴吐槽你自婊论点的人帽子。
※ 引述《exboy11 (tt)》之铭言:
: 台湾是民主的国家
: 每个人民都是新闻局的顶头上司
: 我们都有权力
^^^^
人民有「权利」这是最基本的ABC
你不需要一再自婊自己不懂法律
: 来对於新闻局的做法来发表意见
:
: 你如果想恢复高压独裁统治我没意见
: 但恐怕..........只有你一个人想要
: → exboy11:郭某都可在国外放厥词了 还有人想叫我闭嘴 114.198.180.107 03/24 15:46
: → exboy11:哈哈.... 114.198.180.107 03/24 15:46
果然dpper都跳针跳到习惯成自然,你当然有权利表达意见,不过你敢表达
其他人就有言论自由可以批评你,特别是当你的论点自婊到不行的时候。
不过大概有些人已经习惯,把跟自己意见不同的人当成「要他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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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7.97.131
※ 编辑: houkoferng 来自: 218.167.97.131 (03/24 15:53)
1F:推 kagerobis:最近很闲吗?怎麽突然愤起来啦? 219.84.21.226 03/24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