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rgeliu (累... )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問題] 關於錢的問題
時間Thu Feb 12 02:02:40 2009
※ 引述《music741069 (保持距離)》之銘言:
: 就是..
: 把錢匯到國外
: 洗錢
: 那這些錢
: 「假如」是想要拿回台灣
: 繳入國庫
: 可以這麼做嗎?
: 我的問題是..
: 第一個,這麼做是依然犯「台灣」的法律嗎?
: 第二個,「如果」可以這麼做的話,是要用什麼方法來繳入國庫?
: = =都是一些假設性的問題
: 很好奇而已...
: 當然 我說的是指 現在媒體上講的那種錢
1. 洗錢成立的前提是: 該筆金額是非法所得,例如貪污得到的。
既然已經是非法所得的錢,而且獲利者也利用洗錢的方式來躲避追緝
那他又怎麼可能把這筆錢匯給政府,所以你的假設彼此矛盾。
2. 假設那個犯人良心發現想要改過自新,那他第一步就是向警方自首,
接著與檢察官達成協議換取減刑等利益,而檢察官也會給他幾個特定
的銀行帳戶,讓他把那些錢匯進去。這些錢在整個案子終結後,一但
被判定為不法所得,自然就是充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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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離了男人之道也好,
偏離了女人之道也好,
不踰本分即為人之道。
再會了,我的朋友,
澄澈的晴空下,
滿是我為你綻放的 - 人妖真性情。 Mr.2 馮‧克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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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iho: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61.223.2.131 02/12 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