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orgeliu (累... )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问题] 关於钱的问题
时间Thu Feb 12 02:02:40 2009
※ 引述《music741069 (保持距离)》之铭言:
: 就是..
: 把钱汇到国外
: 洗钱
: 那这些钱
: 「假如」是想要拿回台湾
: 缴入国库
: 可以这麽做吗?
: 我的问题是..
: 第一个,这麽做是依然犯「台湾」的法律吗?
: 第二个,「如果」可以这麽做的话,是要用什麽方法来缴入国库?
: = =都是一些假设性的问题
: 很好奇而已...
: 当然 我说的是指 现在媒体上讲的那种钱
1. 洗钱成立的前提是: 该笔金额是非法所得,例如贪污得到的。
既然已经是非法所得的钱,而且获利者也利用洗钱的方式来躲避追缉
那他又怎麽可能把这笔钱汇给政府,所以你的假设彼此矛盾。
2. 假设那个犯人良心发现想要改过自新,那他第一步就是向警方自首,
接着与检察官达成协议换取减刑等利益,而检察官也会给他几个特定
的银行帐户,让他把那些钱汇进去。这些钱在整个案子终结後,一但
被判定为不法所得,自然就是充公了。
--
偏离了男人之道也好,
偏离了女人之道也好,
不踰本分即为人之道。
再会了,我的朋友,
澄澈的晴空下,
满是我为你绽放的 - 人妖真性情。 Mr.2 冯‧克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31.162.12
1F:→ hiho: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61.223.2.131 02/12 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