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nt (Hi~)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這個政府就是殺人不見血的騙子政府
時間Fri Sep 26 02:23:30 2008
※ 引述《Mehta (Zubin Mehta)》之銘言:
: 這個標題的指控顯然是過頭了,
: 我想我們應該放下藍綠對抗的偏見心態來討論事情,
: 這樣是比較健康的.
: 上網google一下吾人可以發現,
: 事情真相是衛生署公佈的新檢驗標準是嬰兒奶粉標準為1ppm,其他為2.5ppm.
: 而港府規定是
: 所 有 奶 類 、 三 歲 以 下 嬰 幼 兒 、 孕 婦 及 餵 哺 母 乳 女 性 的 食 品
: 中 的 三 聚 氰 胺 上 限 為 1ppm ( 百 萬 分 之 一 ) , 其 他 食 物 則 為
: 2.5ppm 。
: 我們的標準的確比較寬鬆,但是要說殺人不見血,
: 顯然是太過離譜.
: 反過來,我們可以想一下,港府的標準雖然比較嚴,
: 但是真的就比較"好"嗎?
: 港府的嚴格,在於它規範了成人用的奶類以及哺育母乳者的食品,
: 要比照嬰兒食品的標準.
: 我們知道三聚氰胺是一種對於成人毒性很低的化學物質,
: 安全含量為多少,這是醫學專家要考慮的問題,
: 現在爭執的重點在於香港的標準,而港府顯然是認為2.5ppm是成人的安全量.
: 那相較於香港,我們衛生署是不是真的殺人不見血呢?
: 先就成人奶類來說,既然認定2.5ppm的三聚氰胺出現在果汁,汽水中對於成人不夠成危害.
: 那我們有沒有證據佐證2.5ppm的三聚氰胺出現在奶類中就會對於成人構成危害呢?
: 檢視目前三聚氰胺對於人體傷害的研究,
: 我們知道可能輔助三聚氰胺危害的有三聚氰酸,三聚氰酸一醯胺,三聚氰酸二醯胺等物質,
: 其他研究中三聚氰胺都是單獨危害,
: 而三聚氰酸,三聚氰酸一醯胺這些物質並沒有特別多量的存在於奶類食品中,
: 所以我們發現,香港這種將成人用奶品也列入管制的標準,
: 其實沒什麼科學根據,你可以說這是嚴格把關,也可以說這是擾民.
(那麼2.5ppm的量長期使用確定是無虞的你的科學根據又在哪??況且從嚴那
不叫擾民好嗎??政府第一線嚴格把關反而有安定民心的作用吧,說擾民~不如
說擾商吧~)
: 衛生署以及衛署邀請的專家學者沒有將成人用奶品列入1ppm管制,
: 你可以不高興(雖然這種不高興沒有多少科學證據來支持),
: 但要說是殺人不見血,顯然是非常離譜.
: 至於哺育母乳者的食品也列入管制,
: 這點顯然就更為奇怪,一位母親食用2.5ppm三聚氰胺,
: 難道就會製造出含有三聚氰胺的母乳嗎?
: 答案是不會的,三聚氰胺不會被人體吸收,
: 少量的三聚氰胺會從尿液排出,大量的可能造成結石,
: 但是就不會進入母乳.
: 所以港府這項管制,也一樣沒什麼道理,
: 如果我們決定要比照香港標準,我個人也絕對贊成放寬這個莫名奇妙的限制.
: 所以相較於香港的標準,我們衛生署顯然是制定了一個比較寬鬆,
: 但是比較科學的標準.
: 有些專家學者(例如那位很有名的長庚林醫師)質疑我們為何比照香港標準,
: 但是沒見到有專家學者質疑我們與香港標準的相異處,
: 其道理應該就是在此(別忘了我們的標準也是我們的專家學者制定的).
: 很明顯的,我們的政府以專業的角度引用了香港的標準,
: 我們並沒有什麼殺人不見血的事情發生.
你別在那鬼扯蛋的說一些詭論了!!這是在聯合新聞網看到的一篇報導~
衛生署決定比照香港標準,昨晚宣布即日起以二點五ppm為三聚氰胺檢測標準,專家多質
疑,衛生署為誰訂標準?認為這個時間點訂標準,缺乏周詳、審慎評估,實在太匆促。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治醫師林杰樑表示,香港是特殊地區,因為中國大陸就是它的「頭
頭」,訂標準實非得已,衛生署根本沒有必要跟著香港訂標準,而此時訂定三聚氰胺限量
標準,太匆促且不適當。
林杰樑也認為以「ppm」為標準,太寬鬆。他質疑,以往因為生產農作物過程中會有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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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的汙染,而訂定標準,但食品的農藥毒物標準是以ppb(十億分之一濃度)為單位,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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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現在用ppm(百萬分之一濃度)?兩者差距千倍,他反問,黃麴毒素的限量標準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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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b,為何本來不應該存在於食物中的三聚氰胺,標準卻更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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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的汙染在乳製品及植物性蛋白的生產過程根本就不該出現,你好像
把它當成是生產過程中無可避免的汙染一樣!!)
除了香港,其他國家皆沒有訂標準,林杰樑說,沒有標準就是「只要有,就不行」,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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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標準,我們的食品要如何外銷其他國家,怎麼會不被封鎖;那現含三聚氰胺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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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釋」一下,就符合標準,是不是就可以合法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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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那種說法台灣無異是與國際脫軌,自己先砸了made in Taiwan的招牌,
試問以後那些從嚴規定的國家誰敢進口台灣的加工食品,對啊~~照這樣廠
商稀釋一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多聰明的處理辦法啊~~)
前台灣省家畜衛生試驗所所長劉培柏聽聞衛生署所訂標準,直說「有沒有搞錯」?二點五
ppm等同於二千五百ppb,世界衛生組織沒有訂標準,衛生署這標準訂得實在沒道理,他質
問:「衛生署是為消費者、還是為廠商訂標準?」
劉培柏說,目前國際學術界至少還有幾十篇文章在討論標準、原則,尚無定論,且根據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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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去年五月廿四日一文,在討論家禽、魚類內含三聚氰胺,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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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認為最低檢測標準應該訂為五十ppb,超量對健康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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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面說"先就成人奶類來說,既然認定2.5ppm的三聚氰胺出現在果汁,汽水中
對於成人不夠成危害.那我們有沒有證據佐證2.5ppm的三聚氰胺出現在奶類中
就會對於成人構成危害呢?"請問你認為2.5ppm這標準應對人體無害,甚至還說2.5
ppm既然出現在果汁汽水對成人不構成危害,你的科學根據呢??你也一樣根本沒有科
學根據!!只是政府訂出了2.5ppm的標準你覺得認定那是安全的,還說那也是專家
訂的,請問你怎麼知道之前港府訂出這樣的標準是完全沒有壓力而遵重專業的??那
樣又更何況台灣的標準你自己也說了比港府更鬆~~其它國家對這個問題普遍的
標準又是如何呢??為何不去這樣比較!!2.5ppm出現在果汁或者汽水長期使用是
否是安全的況且你也沒有科學根據了,上面報導提道目前尚無定論,更遑論去推斷
那樣的量出現在乳製品中是否是安全的了,還是你覺得台灣應該優先進行大
規模的"實際人體實驗"然後再去作流行病學的追蹤看看是否這個標準長期使用
真的沒問題??很多標準得訂定是經過許多長期案例的追蹤與統計的,既然現在
相關的標準原則尚無定論,相關研究也不多而不明確,為何我們自己也要先放
寬標準拿自己作實驗??至少我覺得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治林杰樑醫師比你
在毒物的瞭解專業多了,雖然2.5ppm的標準也是號稱是由專家討論出來的,但
是這次事件難道他們作決策真得沒受到任何壓力嗎??我覺得這是很值得存疑
的~~還有台灣人食用的標準2.5ppm比禽獸魚類的50ppb還要高了50倍啊,台灣
人的健康居然比禽獸還不如啊~~)
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教授江文章說,國家訂「可行標準」是應該的,但還是要問標準
是如何定的?「不得檢出」是最嚴格的標準,目前國家提出一個可行的標準,再以這個標
準來提出保障措施,而標準是可以改變的,就像台灣與日本黃麴毒素標準就不一樣。
※ 編輯: Vent 來自: 61.225.15.162 (09/26 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