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ormanshi (原則就是原則)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這個政府就是殺人不見血的騙子政府
時間Thu Sep 25 22:34:02 2008
我先聲明,也許這篇文章本文的標題過於聳動,但我在意的不是標題
而是我回覆的內容,所以如果你想討論標題的話,請找別人。
有些段落怒刪。
※ 引述《Mehta (Zubin Mehta)》之銘言:
: 我們要有個觀念,容許有毒物質出現在食品中並不是容許廠商添加有毒物質,
: 而是因為有時有毒物質的出現不能歸責於廠商,
: 甚至有時無法避免,這種情形下相較於一律不準驗出,
: 改成驗出量不能危害人體,對於全民的福利(這個福利就包含了經濟環境)其實是比較好的.
抱歉今天的情況並不是"因為有時有毒物質的出現不能歸責於廠商"
或"無法避免",而是廠商使用了被汙染的原料,而被污染的原因是
人為添加三聚氰安胺。
: 或許你覺得有問題,輻射物質,重金屬與三聚氰胺出現在食品中的背景不相同,
: 怎可一概而論?但是一樣是毒物,准了前兩個而不准第三個,
: 對於政府機關而言其實一種不公平,一種歧視,
對政府而言是歧視,那對人們而言呢? 是漠視嗎?
: 純就三聚氰胺而言,這次金車的產品被檢出,
: 但是原料商都慶送驗的產品卻沒有被檢出,OB
: 如果金車也沒有添加,而被強制下架,對於金車而言不就很冤枉,
: 當然你可以認為是中國搞鬼所以都慶的產品才沒事,
: 但是這個例子說明的是,難以歸責於廠商的情形的確可能發生,
因為中國搞鬼都慶沒事,然後難以歸責台灣廠商,所以我們自認倒楣?
如果每件事出問題都可以推說是別人的錯,我沒錯,那誰要負責?
: (三聚氰胺不是只有添加才能出現在奶品中,它可能是從收奶到製成最終產品
: 的某個環節中從容器中溶入).
那為什麼不修正那個環節? 如果真的是某的環節出錯那不就是廠商的錯?
我就不信生產流程中一定要用塑膠容器不能用金屬容器,而且塑膠容器遇熱
可能會產生有毒物質又不是今天才知道。
: 你可以要求廠商注意所有容器不得使用美耐皿,進而要求絕對不能驗出三聚氰胺,
: 但是三聚氰胺與輻射物質,重金屬,細菌,有機毒物一樣,
: 只要在安全量內攝取,是不會危害人體的,
不要再跟我提安全攝取量,也不要跟我說什麼FDA、歐規...有的沒有的,
如果你硬要說的話FDA的三聚氰胺標準是沒有人體實驗只有動物實驗的,
難保十年、二十年後不會出問題,你敢保證現在沒事以後不會有事嗎?
: 雖然我們有大條理由可以支持對於三聚氰胺不公平的進行管制.
對誰不公平? 對輻射物質? 對重金屬? 對細菌、有機毒物? 還是對政府機關
是對大眾不公平吧!?
: 但是在各位沒有要求食品中絕對不能驗出輻射物質,重金屬,細菌,有機毒物前,
: 各位至少不能說容許驗出三聚氰胺是殺人不見血.
: 這是一個trade off的考量,或許政府算盤沒撥精,
: 但是絕對不是什麼殺人不見血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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