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ynedd (加西莫多)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有關 和平風暴 的討論 ...
時間Tue Apr 17 18:11:53 2007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銘言:
: : 現在是要回在哪邊呀?因為以下的問題我寫過了,結果現在好像又得再寫一
: : 遍了。
: : 說真的,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我告訴你哪一個訊息讓你難過?我看到的訊息是
: : 曹女士莫名奇妙被當作代罪羔羊。
: 我說白話點吧,和平醫院有送的病例(事後也SARS發病)被疾病管制局以你所謂
: 合理的理由排除病例並且解除管制。
這個是自我隔離期滿解除,規定A 級接觸者就是必須要自我隔離,SARS的潛
伏期是十日,已經隔離期滿未發病,你還要被隔離者繼續隔離?或者你認為
這些被隔離者要隔離多久才可以結束隔離?
事後的發病,是接觸過曹女士的醫護人員隔離期滿,回到和平醫院上班後的
第二天發病。潛伏期滿沒發病,回去上班沒多久就發病,這個先想到的也是
和平醫院還有感染源存在,怎麼可能會是曹女士的問題?
: 然後,開始有人責怪和平醫院為什麼隱匿病人,不把剩下四個病例送上去。
: 而不管你怎麼說,事件在 22 號爆發的時候這些病例都被認為是 SARS 的疑似
: 病例,請你清口告訴我,這時多了什麼科學的證據,證明這些病例是疑似病例??
從16到24之間說起吧!
16日,曹女士被判為疑似病患,在九日有接觸過曹女士的醫護人員此時已經
隔離了七天,當天劉姓洗衣工住進B8
普通病房。
17日,台北市衛生局把他們這些正在隔離中的醫護人員報上去。但是前一天
住院的劉姓洗衣工沒有在通報名單上。在同日,陳護士長出現發燒咳
嗽症狀。
18日,劉姓洗衣工轉至A棟加護病房,
19日,當初接觸過曹女士的醫護人員隔離期滿,已經過了SARS潛伏期。
20日,接觸過曹女士的醫護人員恢復到和平醫院上班。
21日,當初接觸過曹女士的放射師發燒咳嗽,轉院至三軍總醫院。陳護士長
同日在自家和平醫院就診,症狀發高燒全身痠痛,但是沒有通報。
22日,陳護士長至耕莘醫院就醫。劉姓洗衣工等六人通報。
23日,陳護士長至台大醫院看診,台大醫院通報此病例。和平醫院通報林放
射師及四位民眾。
24日,和平醫院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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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我只要求通報上去,不通報上去就無法讓疾管局來判斷,就以21日來說
,有症狀的兩個醫護人員,一個是轉院處理兩天後通報,一個是打點滴後讓
他離去。
所以不管看新聞資料,或是看官方調查報告,在21日前和平醫院通報的是院
外感染以及與院外感染但在隔離中的醫護人員;22日終於強勢介入和平醫院
的時候,才在到封院前又通報10例,和平醫院這個疏忽也太大了吧?
: 按照你提供的,這時都沒有可靠的接觸史,那 24 號下令封院豈不是個不科學
: 、沒有證據、沒有道理的做法??
所以那時候封院不是鬧的非常大嗎?和平醫院隱瞞到這樣的地步,當時要找
到接觸史,難度也高上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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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說,菜並不是市府點的,而且在現在來說,魚翅並不是特別高貴的菜。
--出自2003.10.01馬英九進出富邦招待所被揭發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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