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ynedd (加西莫多)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有关 和平风暴 的讨论 ...
时间Tue Apr 17 18:11:53 2007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无益於中出)》之铭言:
: ※ 引述《waynedd (加西莫多)》之铭言:
: : 现在是要回在哪边呀?因为以下的问题我写过了,结果现在好像又得再写一
: : 遍了。
: : 说真的,我到现在还不知道我告诉你哪一个讯息让你难过?我看到的讯息是
: : 曹女士莫名奇妙被当作代罪羔羊。
: 我说白话点吧,和平医院有送的病例(事後也SARS发病)被疾病管制局以你所谓
: 合理的理由排除病例并且解除管制。
这个是自我隔离期满解除,规定A 级接触者就是必须要自我隔离,SARS的潜
伏期是十日,已经隔离期满未发病,你还要被隔离者继续隔离?或者你认为
这些被隔离者要隔离多久才可以结束隔离?
事後的发病,是接触过曹女士的医护人员隔离期满,回到和平医院上班後的
第二天发病。潜伏期满没发病,回去上班没多久就发病,这个先想到的也是
和平医院还有感染源存在,怎麽可能会是曹女士的问题?
: 然後,开始有人责怪和平医院为什麽隐匿病人,不把剩下四个病例送上去。
: 而不管你怎麽说,事件在 22 号爆发的时候这些病例都被认为是 SARS 的疑似
: 病例,请你清口告诉我,这时多了什麽科学的证据,证明这些病例是疑似病例??
从16到24之间说起吧!
16日,曹女士被判为疑似病患,在九日有接触过曹女士的医护人员此时已经
隔离了七天,当天刘姓洗衣工住进B8
普通病房。
17日,台北市卫生局把他们这些正在隔离中的医护人员报上去。但是前一天
住院的刘姓洗衣工没有在通报名单上。在同日,陈护士长出现发烧咳
嗽症状。
18日,刘姓洗衣工转至A栋加护病房,
19日,当初接触过曹女士的医护人员隔离期满,已经过了SARS潜伏期。
20日,接触过曹女士的医护人员恢复到和平医院上班。
21日,当初接触过曹女士的放射师发烧咳嗽,转院至三军总医院。陈护士长
同日在自家和平医院就诊,症状发高烧全身酸痛,但是没有通报。
22日,陈护士长至耕莘医院就医。刘姓洗衣工等六人通报。
23日,陈护士长至台大医院看诊,台大医院通报此病例。和平医院通报林放
射师及四位民众。
24日,和平医院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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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我只要求通报上去,不通报上去就无法让疾管局来判断,就以21日来说
,有症状的两个医护人员,一个是转院处理两天後通报,一个是打点滴後让
他离去。
所以不管看新闻资料,或是看官方调查报告,在21日前和平医院通报的是院
外感染以及与院外感染但在隔离中的医护人员;22日终於强势介入和平医院
的时候,才在到封院前又通报10例,和平医院这个疏忽也太大了吧?
: 按照你提供的,这时都没有可靠的接触史,那 24 号下令封院岂不是个不科学
: 、没有证据、没有道理的做法??
所以那时候封院不是闹的非常大吗?和平医院隐瞒到这样的地步,当时要找
到接触史,难度也高上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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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说,菜并不是市府点的,而且在现在来说,鱼翅并不是特别高贵的菜。
--出自2003.10.01马英九进出富邦招待所被揭发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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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9.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