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inDeath (死之舞)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唉...新聞誤導人
時間Tue Apr 13 22:15:22 2004
※ 引述《iamlgs (http://140.124.5.7/grad)》之銘言:
: 不好意思 各位我還是看不太懂 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條所要說的
: 跟 這次去大陸求學的這幾個學生 有什麼關聯耶 ><
: 下列是今天的新聞 想請教各位 這究竟是哪邊出了問題呢?
: 所謂的承認大陸的學歷 前提是什麼呀@@
: 感覺一頭霧水><
: 到大陸念書當逃兵?
意思是說
雖然台灣不承認中國大學的畢業證書
但是還是可以用中國大學的在學證明辦理緩徵
因為在台灣,學校都會自動幫你辦到好
所以很多人都忘了這道手續....
換句話說,你還是可以到大陸念書,只不過唸出來的文憑無法得到教育部的認證
: 教長:無關學歷採認 學生法律常識不足
: http://tw.news.yahoo.com/040413/4/ktij.html
: 名稱:兵役法施行法 (民國 89 年 12 月 06 日 修正)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F004000248
: 第 48 條
: 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之出境應經核准;其申請出境之限制如下:
: 一 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出國研究、進修、表演、比賽、訪問、受訓或
: 實習等原因申請出境者,最長不得逾一年。
: 二 未在學役男因奉派或推薦代表國家出國表演、比賽等原因申請出境者
: ,最長不得逾三個月。
: 三 因前二款以外原因經核准出境者,每次不得逾二個月。
: 役齡前出境,於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國外就學之役齡男子,
: 符合下列各款者,得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申請再出境,其在國內停留
: 期間,每次不得逾二個月:
: 一 在國外就讀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
: 碩士或博士學位者。
: 二 就學最高年齡,大學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歲,博士班
: 至三十歲。但大學學制超過四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
: 齡一年,其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
: 齡,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三十三歲為限。以上均計算至當年十二
: 月三十一日止。
: 經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之臺商及其員工之子,於役齡前赴大陸地區,並於
: 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前三年,均與父母在大陸地區共同居住,
: 並就讀當地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正式學歷學校,而修習學士、碩士或博士
: 學位者,於屆役齡後之入出境,除應另檢附父或母任職證明及其與父母於
: 大陸地區居住之證明外,準用前項之規定。其應檢附之文件,須經行政院
: 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 依前三項規定申請出境,其出境准許與限制事由及延期條件審核程序,由
: 內政部擬訂處理辦法,報請行政院核定之。
: 基於國防軍事需要,行政院得停止辦理一部或全部役男出境。
: 役齡男子申請出境後,屆期無故未歸或逾期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 ,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之有關規定處罰。
: 接近役齡男子之出境審查作業,由內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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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4.208.42.92
※ 編輯: FlyinDeath 來自: 134.208.42.92 (04/13 22:16)
1F:→ iamlgs:但是 感覺好像跟 新聞報的有點失焦 @@ 推 140.124.132.6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