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lyinDeath (死之舞)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唉...新闻误导人
时间Tue Apr 13 22:15:22 2004
※ 引述《iamlgs (http://140.124.5.7/grad)》之铭言:
: 不好意思 各位我还是看不太懂 兵役法施行法第 48 条所要说的
: 跟 这次去大陆求学的这几个学生 有什麽关联耶 ><
: 下列是今天的新闻 想请教各位 这究竟是哪边出了问题呢?
: 所谓的承认大陆的学历 前提是什麽呀@@
: 感觉一头雾水><
: 到大陆念书当逃兵?
意思是说
虽然台湾不承认中国大学的毕业证书
但是还是可以用中国大学的在学证明办理缓徵
因为在台湾,学校都会自动帮你办到好
所以很多人都忘了这道手续....
换句话说,你还是可以到大陆念书,只不过念出来的文凭无法得到教育部的认证
: 教长:无关学历采认 学生法律常识不足
: http://tw.news.yahoo.com/040413/4/ktij.html
: 名称:兵役法施行法 (民国 89 年 12 月 06 日 修正)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1B.asp?no=1F004000248
: 第 48 条
: 役龄男子尚未履行兵役义务者之出境应经核准;其申请出境之限制如下:
: 一 在学役男因奉派或推荐出国研究、进修、表演、比赛、访问、受训或
: 实习等原因申请出境者,最长不得逾一年。
: 二 未在学役男因奉派或推荐代表国家出国表演、比赛等原因申请出境者
: ,最长不得逾三个月。
: 三 因前二款以外原因经核准出境者,每次不得逾二个月。
: 役龄前出境,於徵兵及龄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在国外就学之役龄男子,
: 符合下列各款者,得检附经验证之在学证明,申请再出境,其在国内停留
: 期间,每次不得逾二个月:
: 一 在国外就读当地国教育主管机关立案之正式学历学校,而修习学士、
: 硕士或博士学位者。
: 二 就学最高年龄,大学至二十四岁,研究所硕士班至二十七岁,博士班
: 至三十岁。但大学学制超过四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长就学最高年
: 龄一年,其毕业後接续就读硕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顺延就学最高年
: 龄,其博士班就读最高年龄以三十三岁为限。以上均计算至当年十二
: 月三十一日止。
: 经核准赴大陆地区投资之台商及其员工之子,於役龄前赴大陆地区,并於
: 徵兵及龄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前三年,均与父母在大陆地区共同居住,
: 并就读当地教育主管机关立案之正式学历学校,而修习学士、硕士或博士
: 学位者,於届役龄後之入出境,除应另检附父或母任职证明及其与父母於
: 大陆地区居住之证明外,准用前项之规定。其应检附之文件,须经行政院
: 设立或指定之机构,或委托之民间团体验证。
: 依前三项规定申请出境,其出境准许与限制事由及延期条件审核程序,由
: 内政部拟订处理办法,报请行政院核定之。
: 基於国防军事需要,行政院得停止办理一部或全部役男出境。
: 役龄男子申请出境後,届期无故未归或逾期返国,致未能接受徵兵处理者
: ,依妨害兵役治罪条例之有关规定处罚。
: 接近役龄男子之出境审查作业,由内政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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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34.208.42.92
※ 编辑: FlyinDeath 来自: 134.208.42.92 (04/13 22:16)
1F:→ iamlgs:但是 感觉好像跟 新闻报的有点失焦 @@ 推 140.124.132.6 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