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uscovy (三分熟的鬧鐘)
看板politics
標題公投的題目為什麼這麼怪?
時間Sat Mar 13 22:24:27 2004
我贊成公投...
而且非常贊成第一次實質性的公投.
不過我曾經想過, 公投的題目怎麼會這麼怪.
投投核四, 投投金融改革, 不是更有意義?
搞了老半天, 我才曉得為什麼民進黨人把公投法稱做「鳥籠公投法」.
果真是蠢到爆...
先不要去考慮公投法到底有多蠢, 只說它所產生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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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法全文:
http://www.gov.tw/referendum/referendum_act.htm
這裡只有法條全文, 沒有其他文字的干擾.
大家喊來喊去, 但是看過公投法全文的有幾個?
法條沒有那麼困難, 用用自己的腦袋想. 這不是政治, 這是我們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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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在台灣要發動公投, 有三條路徑.
第一條是人民連署.
第二條是國會發動...
第三條是總統發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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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由人民發動嘛, 條件很嚴苛.
公民投票法第十條.
以前次總統大選選舉總人數的千分之五做門檻.
拿這一次來說, 光是連署的「公民」就要有七十七萬人.
七十七萬人難不難?對藍綠兩黨來說大概都不太難.
然而「手護台灣」這個世界級的運動.
這個聚集了 BBC, CNN, NHK, 路透, 法新等等一百餘家各國媒體的活動.
以「台灣」與「和平」這兩個無爭議性的主體作為訴求.
總共才發動了一百五十萬左右的「國民」...
不難?別傻了, 除了藍綠兩黨, 台灣恐怕沒有第三個團體搞得出公投連署.
這一條還真的叫做有等於無, 國民黨人的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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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由國會發動.
公民投票法第十六條.
這條的權限倒是完整得很.
沒有第一條跟第三條的限制...
投投核四, 投投金融改革, 都沒有問題.
代價又低, 院會通過就得了(比比第一條的人數跟第三條的權限. )
不過呢, 有誰會期望國民黨人積極推動民主議題嗎?
或者廣泛一點來說, 有誰敢期望國民黨人肯做事嗎?
馬英九這一位國民黨的新星, 號稱最有能力的國民黨政治人物...
當了六年台北市長...
額外開通了大約五「個」捷運站.
陳水扁四年呢?
不要說什麼陳水扁接收了黃大洲的果實...
教馬英九來接接看, 四年?大概四十年都做不到.
期待國民黨人辦公投, 我還不如期待共產黨人辦公投會實際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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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是總統發動.
總統「只能」發動國家安全事項相關的議題.
總統不能發動核四公投, 因為核四不關乎國家安全.
公民投票法第十七條, 白紙黑字寫的...
這一項或許陳水扁有取巧的嫌疑.
因為他的確可以繞遠路走公民連署的路子.
但是你會贊成嗎?
我絕對不贊成.
連署七十七萬人, 擬定議題, 公開辯論, 再加上政黨輪替的可能性.
還有國民黨人這群威權時代的傢伙扯後腿...
連一個現成的公投都可以講成這副德行.
要是透過連署...
等到辦成了第一次公投, 我們大概可以順便慶祝中華民國百年國慶.
更糟的是, 公投的題目還不見得比現在這個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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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不要公投?
「在現有的公投法底下」, 兩個選擇...
第一個, 期待立法院良心發現, 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終於放下威權身段.
第二個, 投投三二○那個看起來很白爛, 但是很現成的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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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詩練習:新鮮。踩破初春裡的狗大便;不經意的滄桑,滿溢著嫩黃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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