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nvic (百萬人手牽手護台灣)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反320公投連署書---
時間Tue Feb 24 21:12:49 2004
※ 引述《bigdesk (噗哩噗哩噗)》之銘言:
: ---反320公投連署書---
: 不領公投票,
: 就是公民對違法違憲公投說不的投票
: 我們是一群以法政為專業的人士,
: 我們熱愛台灣,堅信民主,
: 深知台灣的民主必須建立在法治的基礎上,
: 才能真正的鞏固與深化。
: 因此對於即將於
: 三月二十日與總統選舉合併舉行的兩項公民投票,
: 謹基於知識份子的專業和良知,以極為沈重的心情,
: 向全體國民表達以下三點看法:
: 一、
: 三二○公投是赤裸裸的違法公投
: 這兩項公投是由總統提出,經行政院議決而成案。
: 但「公民投 票法」第十七條第一項
: 賦予總統的公投發動權,明確規定
: 以「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為前提要件。
: 大家都知道,
: 主權是國家存在的基本要素,
: 因此所謂「主權有改變之虞」,
: 用最通俗的話來說,就是有「亡國之虞」,
: 也就是非到「國家危急存亡之秋」,
之虞
就是有可能
至於有可能
496顆飛彈就有可能打台灣吧
: 總統不可輕易啟動。
: 試問:
: 現在我們遭受什麼外力威脅,嚴重到有「亡國之虞」?
: 依我國憲法得認可的各種緊急狀態,
: 包括五年前九二一地震總統發布緊急命令在內,
: 都還沒有要求達到主權有改變之虞的程度,
: 足見公投法對總統發動公投限制之嚴格。
: 如果今天僅以
: 對岸部署了四百九十六枚飛彈為理由,
: 就認定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
: 請問還有什麼時候不是緊急狀態?
: 且不說兩岸人民經貿關係日益活絡,
: 即以高官夫人們仍恬然以千萬元進出股市的事實來看,
: 有哪一點像有「亡國之虞」?
: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
: 人民還要配合政府投下公投票,
: 猶如為違法的程序背書,
: 豈不等於送給今天和未來的總統,
: 隨時發布緊急命令,
: 乃至宣布戒嚴的空白支票,
: 連立法院都沒有反對的餘地?
: 難道這樣的違法濫權,還不夠我們深切警惕!
: 二、
: 三二○公投是毫無意義的公投
: 民主國家舉行的全國性公民投票,
: 無一不涉及爭議性極高而影
: 響層面極大的議題,
: 以致於不能不勞動全國民眾來作決定,
: 而共同承擔其後果。
: 然而此次公投提出的兩個問題,
: 一問要不要購買防衛武器,
: 一問要不要建立兩岸和平架構,
: 都是在民間毫無爭議,而應該由
: 政府依此原則去具體落實的政策。
: 有什麼道理要花掉納稅人三、四億元的血汗錢,
: 來辦這樣什麼都不能改變的公投?
: 大家只要想想:
: 三、四億元是某些中央部會全年的預算,
: 更不要說,如果用之於民間,
: 足可讓四萬名貧苦孩童吃一整年的營養午餐!
: 大家再想想:
: 如果是人民自己發動的公投,
: 有誰會提出這樣無關痛癢的問題?
: 日前國防部湯部長且已在立法院明確的表示,
: 不論公投結果如何,該買的武器還是要買!
: 答案已經很清楚,
: 這裡根本沒有任何需要藉人民點頭來突破的政策瓶頸,
: 更不是公民真心想要的公投,
: 而純粹是政府基於政黨的選舉考量,把人民當成工具的公投!
: 三、
: 不領票也是一種公民投票
: 我們願意很清楚的表白:
: 我們絕對支持政府依憲法推動制定公民投票法,
: 對於有機會行使這華人世界第一次的公投,
: 也感到萬分珍惜。
: 但明知它程序違法,明知它內容毫無意義,
: 很多民眾現在已經完全不知道,
: 如何才能正確表達心中的珍惜、無奈和憤怒!
: 就此我們要特別指出,
: 對事的公投和對人的選舉,
: 最大的不同,就在選舉一定要選出足額的人,不能從缺。
: 而對事的公投卻可以簡單的用不參加投票來表達不同意,
: 只要投票的人未達到法定人數,該案即為否決。
: 更精確的說,
: 對於根本反對就該議題舉行公民投票的公民而言,
: 不投票反而比投下「不同意」票更能表達他(她)的真意。
: 這在行之有年的西方民主國家,
: 可說是最基本的常識,
: 也非常清楚的規定於我國公民投票法第三十條。
: 因此對這樣違法又毫無意義的公投,
: 台灣人民本來可以用留在家裡
: 不去投票來表達反對之意,
: 是心虛的政府,
: 無視公投法第十七條第二項排除
: 與選舉合併舉行的規定,
: 硬把攸關國家前途的總統選舉,
: 和這兩項公投綁在一起,
: 才使公投法賦予我們的「不投票自由」
: 實質上受到很大的限制,而且連帶的,
: 也嚴重侵害了憲法所保障的祕密投票自由。
: 此所以連向來與我國親善的西方友邦,都覺得不可思議!
: 美國開國先賢、第三任總統
: 傑弗遜有一句名言:「永恆的警惕,是保有自由的代價」,
: 我們在此要鄭重呼籲全體國人:
: 如果您要投下這兩張公投票,
: 我們當然尊重,這是您的自由。
: 但如果您要捍衛永久的自由,
: 要捍衛台灣人民好不容易建立的公民投票制度,
: 如果您不想為今天和未來的總統,
: 開一張隨時可以發布緊急命令的空白支票,
: 就請您記住,
: 在三二○選舉日那天,
: 走到投票所,投下神聖的總統選票,
: 而以不領公投票的方式,向違法違憲的政府說不!
: 發起人:
: 施啟揚(前司法院長) 胡佛(中央研究院院士)
: 吳庚(前司法院大法官) 張京育(前政治大學校長)
: 陳瑞堂(前司法院大法官) 王仁宏(高雄大學校長)
: 張特生(前司法院大法官) 楊敦和(大學校長)
: 楊與齡(前司法院大法官) 劉宗榮(東吳大學教授)
: 鄭健才(前司法院大法官) 陳敏(政大法學院公法中心主任)
: 劉鐵錚(前司法院大法官) 劉宗德(前政治大學教務長)
: 王清峰(前中選會委員) 董保城(政治大學公企中心主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36.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