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psys (想)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轉錄]本次公投違法證據:引自立法院公告院會紀錄
時間Mon Feb 23 11:25:02 2004
以這篇陳文茜與游院長對於防禦性公投定義的釐清來看,
可以佐證與標題完全相反的結論,防禦性公投並不違法.............
從陳文茜很多假設性的狀況來說,不管八二三砲戰,佔領釣魚台,金馬淪陷,
九六年飛彈試射,還是加入聯合國............
游院長回答的中心思想都是要看法律怎麼規定,不回答假設性的問題之類,
再加上黃石城的事務性工作方面的回答,也凸顯了防禦性公投立法時考慮的不周延,
既然發動時機假設的那麼緊急,怎麼可能總統發動防禦性公投後還要等一週才公投呢?
於是,陳文茜下了一個很好的註解,
這根本是一張空白支票,沒有人知道立法者當初立法的動機何在!
於是,總統擁有裁量權,不管你喜不喜歡,我們現在的總統就是陳水扁,
只有陳水扁有權衡量何時該發動防禦性公投,除此之外,沒人可以插上話.........
今天說320公投違法濫權的人,似乎就是當初賦予總統發動防禦性公投權力的人,
從這個角度來看,不是很荒謬可笑嗎?
當初強渡關山的國親立委在公投法通過大勝利那天,露出多麼喜悅的神情呀,
還信誓旦旦要發動五彩繽紛公投並在320當天舉辦,從這點來看,任何人都可以反對
320公投與總統大選綁在一起,就是國親不可以,因為他們也曾試圖這麼做,只不過
最後被陳水扁搶得先機罷了。
這場320公投藍綠雙方都是從選舉考量去思考各自的利弊得失,
如今,泛藍的進退失據不是沒有原因的,因為雙方的動機相同,手段類似,
只不過陳水扁技高一籌罷了。
這件事最可憐的是我們台灣人民,公投被台面上的政治人物吹捧的多麼神聖高貴,
結果,沒有人是站在人民的立場在訂定公投法,然後,我們不只可能要為藍綠雙方
的政策背書還要被動員操弄,甚至仇視敵對陣營的選民,這一切的一切想來真是只有
悲哀二字可言..............我想不出其它的文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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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s dangerous to be a honest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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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2504:美方有壓力,公投法也是妥協版本 推 61.216.49.170 02/23
2F:→ grpsys:的確,不過公投淪為選戰工具想來真悲哀 推 61.230.129.55 02/23
3F:→ I2504:把它分開對待吧,可能這一次也會是最後一次 推 61.216.49.170 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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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arvil:你這篇很中肯,說的很對。 推 140.123.2.4 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