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igdesk (噗哩噗哩噗)
看板politics
標題嘴巴雖然說不要,身體倒挺誠實的...嘿嘿嘿
時間Sun Feb 22 20:42:14 2004
我感受中的公投違法性
[email protected] (小鱉三),
一場公投,產生一堆疑問。
1.
台灣是不是正處在【外力威脅】,而【有必要舉行公投】,這是法律
賦予總統的權力。每個人對外力威脅、威脅程度的尺度不一樣,既然
法律給予總統裁量權,那就應該尊重總統的裁斷。
問題是,公投的內容太過荒謬。公投的本意,是在針對對立,或是相
持不下的議題,希望能透過直接民權的方式,來取得最後的定調。可
是,買飛彈的選項,連購買的內容、效果、價格,完全沒有說,就要
人民去做選擇,這不是很荒謬?
這讓我覺得像是突然在某天,康樂股長站到台上,跟大家說『我們來
舉行投票,決定班遊的地點,第一選項《墾丁》,第二選項《日本》
,第三選項《泰國》,請投票。』是一樣的。
最起碼,大家會問,去墾丁,是去幾天?住哪?玩哪?花多少?
去日本,是去幾天?住哪?玩哪?花多少?
內容不明,要我們如何選擇?
本來,剛聽到選項內涵,我也是想說,反飛彈當然要買阿。後來想想
,不對,飛彈要買哪一種?數量多少?要花多少錢?這些我都不知道
。要是一組愛國者二型,卻賣我們幾乎是三型的價格,甚至更高,那
為什麼我們不想辦法買三型的?或是其他替代方案?
別說我杞人憂天,當初我們買F-16是買所謂的AB改良型,花的錢呢?
之前買神盾,美國打算賣的是紀德系列,效能如何?後來因為始終無
法突破,只能選紀德級的時候,價格一波三折,最後逼得美國幾乎是
以廢鐵價賣。試問,如果一開始什麼都不爭,那我們不是花了冤枉錢
?買了F-16,麻雀飛彈卻要等到最近才願意交付;買了幻象,價格比
人家高就算了,雲母飛彈是打一枚就少一枚(演習不常用實彈就是了)
;買了拉法葉......
F-16的問題容作修正
根據我一個作模型,在空軍服務的朋友說
我們的F-16基本上是F-16C BLOCK52加上A型的垂直尾翼跟C型早期的引擎
論航電甚至優於現役美軍用的F-16
外型跟型號之所以這麼搞是要堵老共的嘴
當初空軍建案的可不是像民進黨這群白癡
老美扣的不是飛機的部分,是飛彈的部分,這部分也補回來一點了
當然對地攻擊的武器是想都不用想的(中科院加油吧!)
現在,我再請問,公投的第一題,真的沒問題嗎?各位有投票權的網
友先進,真的投得下去嗎?在決定投下贊成或反對之前,您們已經有
足夠的判斷依據了嗎?
為什麼之前陳總統說要先建立一個類似論壇的地方,先讓大家討論,
彙整意見,如果分歧,才來表決。而現在卻是直接說投就投?
2.
國防部長湯曜明先生,可以說是少數具有民主思想的將領〔唐飛院長
也很棒〕。可是,他說了『無論公投結果如何,飛彈一定要買。』
湯部長可能忘了,現在是民主時代,如果預算沒通過,請問,飛彈要
怎麼買?我相信湯部長的專業能力,可是,這就是民主,如果要拿出
來表決,就請接受最後的結果。
甚至,我不客氣的說一句,『湯部長,您是政務官。』您軍人的傲骨
到哪裡去了?明明不該拿出來公投的項目,被總統拿出來用,為什麼
您不敢力諫?為什麼您不下台,以表示對自己專業的負責?這是中華
民國的國防部,買的武器是大家的錢,如果大家說NO,請您遵守民主
的規則。
3.
我是不知道李敖先生到底要砲轟正方代表什麼內容。不過,如果砲轟
可以解決問題,那我沒話說。只是,根據個人的辯論經驗,一般辯論
賽,或許可以靠著修理對手,把對方打到體無完膚,來獲得榮耀。可
是,請記住,這場公投前的辯論,所代表的是『全台灣的利益』,不
是你李敖的桂冠。就算你贏了,把正方代表打死在辯論台上,輸掉的
,可能是台灣人民的利益。
4.
中選會明明是一個獨立行使職權的機關,行政院卻可以這樣壓迫中選
委員的職權,我不知道這跟司法院長去干涉法官職權,監察院長干涉
監委職權,考試院長干涉考試委員職權,有何不同?
最後,我個人立場是,公投不領票。假如,有少數人也不領公投選票的
話,請一定要在繳驗證件的時候或之前,先告知選務工作人員。萬一,
真的已經領了,請無論如何,都一定要把票放入票匭〔票上要怎麼投,
請自己決定。〕因為,要是將選票攜出場外,會受到刑事處罰,要是撕
毀選票,會受到行政處罰。我只是個法律人,我只能提醒大家在行使自
己權利的同時,不要誤蹈法網。
公投法第五十四條:
公民投票若涉及中央與地方職權劃分或法律之爭議或其他之行政爭議,應
依大法官釋憲或依行政爭訟程序解決之。
公投選票領還是不領?
在民主政治的體制下,人民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今天說不領公投選票就是反民主的人,
顯然不懂民主政治,也侮辱了民主政治,
要不要領公投選票,是人民的自由意志,也是民主政治賦予我們的權力,
呼籲大家不要受別人耳語的影響,也不要去影響別人要不要投,
這才是真正有民主素養的人...
今天不管公投是合法還是違法,
惡意將不領票的人冠上莫須有的罪名,
才是民主政治的毒瘤...
註:公投第一題
「台灣人民堅持台海問題應該和平解決。如果中共不撤除瞄準台
灣的飛彈、不放棄對台灣使用武力,您是否贊成政府增加購置
反飛彈裝備,以強化台灣自我防衛能力?」
註:公投第二題
「您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共展開協商,推動建立兩岸和平穩定的互
動架構,以謀求兩岸的共識與人民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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