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sdl (豆豆龍請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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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賴浩敏:公投大選分開領票 政院無權更改
時間Wed Feb 11 03:17:57 2004
※ 引述《JamesSoong (愛國者獵殺黑豹!!)》之銘言:
: 2004.02.09 中國時報
: 賴浩敏:公投大選分開領票 政院無權更改
: 何博文/台北報導、林淑玲/台北報導
: 中選會今天下午將再度召開委員會議,安排討論公投法規定辦理辯論及發表會的相關
: 議程,對於防衛性公投是否需要辯論,政院鬆口表示同意配合辦理。但中選會委員賴浩敏
: 表示,應該是一切依法辦理,這不是誰同意或不同意的問題。
: 賴浩敏說,公投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很清楚,防衛性公投不適用第十八條關於期間
: 的規定,但沒說不適用第二、三項的規定。
: 他說,十八條第二、三項說明,中選會應以公費,於全國性無線電視頻道舉辦正反意
: 見的公投辯論或意見發表會,若為全國性公投至少需舉辦五場,且「實施辦法,由中選會
: 定之」;另外,公投法第二十一條也規定,反對意見得募集經費從事相關宣傳活動,十七
: 條並沒有被排除在適用範圍,且相關經費申報也由中選會辦理,若委員會議程沒有排入,
: 他會提出討論,「這是原則問題」。
: 賴浩敏說,政院對三二○公投的任何決定,對中選會而言,既是「報告案」更應是「
: 討論案」。總統大選業務由中選會主管,自然有權決定為了選務作業順利,與公投合辦應
: 「單獨領票、單獨投票」,公文都下去了,政院有何權力要求更改?
: 賴浩敏指出,施行細則通過後不但要送立法院備查,並通令全國各機關遵守的,政院
: 可以自己意思解釋亂搞嗎?賴浩敏強調,「真遇到危急時,應該由總統頒佈緊急命令執行
: ,而不是靠防衛性公投!」這中間的分寸「政院那些人很清楚,不要知法玩法。」
: 雖然王清峰已經請辭,但包括賴浩敏在內,部分無黨籍資深委員如吳豐山、紀鎮南等
: 人,仍相當堅持中選會應固守立場,不可輕易向政院妥協。預料,今天會議將再度出現部
: 分與政院立場相同的「新人」和「老將」辯論的爭執場面。
針對中選會委員王清峰請辭案,行政院政務委員許志雄昨晚表示,中選會是合議制,
個別委員不能因為意見沒被接受就說「遭到打壓」;更何況行政院的決定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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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幫你標重點吧~
中選會是"合議制" 懂了嗎?
和自己意見不同或是和自己理念不合
就對媒體放泡 這樣應該嗎?
媒體只報導對公投不利的 對公投贊成的委員全部不放大篇幅報導
這樣不叫偏頗 叫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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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isdl 來自: 140.112.213.153 (02/11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