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sdl (豆豆龙请丢)
看板politics
标题Re: 赖浩敏:公投大选分开领票 政院无权更改
时间Wed Feb 11 03:17:57 2004
※ 引述《JamesSoong (爱国者猎杀黑豹!!)》之铭言:
: 2004.02.09 中国时报
: 赖浩敏:公投大选分开领票 政院无权更改
: 何博文/台北报导、林淑玲/台北报导
: 中选会今天下午将再度召开委员会议,安排讨论公投法规定办理辩论及发表会的相关
: 议程,对於防卫性公投是否需要辩论,政院松口表示同意配合办理。但中选会委员赖浩敏
: 表示,应该是一切依法办理,这不是谁同意或不同意的问题。
: 赖浩敏说,公投法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很清楚,防卫性公投不适用第十八条关於期间
: 的规定,但没说不适用第二、三项的规定。
: 他说,十八条第二、三项说明,中选会应以公费,於全国性无线电视频道举办正反意
: 见的公投辩论或意见发表会,若为全国性公投至少需举办五场,且「实施办法,由中选会
: 定之」;另外,公投法第二十一条也规定,反对意见得募集经费从事相关宣传活动,十七
: 条并没有被排除在适用范围,且相关经费申报也由中选会办理,若委员会议程没有排入,
: 他会提出讨论,「这是原则问题」。
: 赖浩敏说,政院对三二○公投的任何决定,对中选会而言,既是「报告案」更应是「
: 讨论案」。总统大选业务由中选会主管,自然有权决定为了选务作业顺利,与公投合办应
: 「单独领票、单独投票」,公文都下去了,政院有何权力要求更改?
: 赖浩敏指出,施行细则通过後不但要送立法院备查,并通令全国各机关遵守的,政院
: 可以自己意思解释乱搞吗?赖浩敏强调,「真遇到危急时,应该由总统颁布紧急命令执行
: ,而不是靠防卫性公投!」这中间的分寸「政院那些人很清楚,不要知法玩法。」
: 虽然王清峰已经请辞,但包括赖浩敏在内,部分无党籍资深委员如吴丰山、纪镇南等
: 人,仍相当坚持中选会应固守立场,不可轻易向政院妥协。预料,今天会议将再度出现部
: 分与政院立场相同的「新人」和「老将」辩论的争执场面。
针对中选会委员王清峰请辞案,行政院政务委员许志雄昨晚表示,中选会是合议制,
个别委员不能因为意见没被接受就说「遭到打压」;更何况行政院的决定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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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标重点吧~
中选会是"合议制" 懂了吗?
和自己意见不同或是和自己理念不合
就对媒体放泡 这样应该吗?
媒体只报导对公投不利的 对公投赞成的委员全部不放大篇幅报导
这样不叫偏颇 叫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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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yisdl 来自: 140.112.213.153 (02/11 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