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nshop (男人的背影)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聽三民老師說..
時間Mon Feb 9 02:22:10 2004
※ 引述《yisdl (豆豆龍請丟)》之銘言:
: : 民主的落實不在於選擇自由的完美呈現嗎?
: : 看你一直甘於緊急公投的剝削
: 剝削誰了呢?
: 剝削了誰?
如果你認為公投可以是做買一個不知內容物的福袋
沒關係,你一點都沒被剝削到
如果你認為不是,那請問你可不可以幫政府解釋一下
為什麼這樣的公投排除了第十八條卻故意不排除第二十四條
既是緊急公投卻又提出長遠政策
既是政策選擇又不給公投理由書
既是將來必須執行的結果,卻不給予政府的意見書
既法律上沒排除五場辯論會,但行政院有解視為排除
既行政院在遊說法案時給於相當明確的發動時機,但公投法通過後沒幾天總統馬上推翻
上面如果你不覺得是剝削,那恭喜你,你比我更瞭解生活在台灣的禪機
: 把防禦性公投變成緊急命令支流
: 說實在的 我開始懷疑你瞭解民主的能力
: 防禦性公投主要是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外發聲
: 但緊急命令和戒嚴則是收回民眾的諸多自由全力來維護國家安全
: 兩者施行的方向和對於民主以及國家的態度都是背道而馳
: 沒想到可以讓你拿來相互比喻和類比 讓我有點吃驚
: 基本上防禦公投和緊急命令之施行方向都是不搭嘎的
: 防禦公投是直接訴諸全民
: 但緊急命令則是把權利收回集中 請問你應該不會不瞭解這點吧?
本席要特別解釋,我們的版本中之所以有防禦性公投的條款,主要
是針對總統的緊急處分權,在面臨危機處理時,可以採此方式做為對
抗中國強權武力威脅的最佳利器......
看樣子,連同趙永清委員,大家都誤會了
你知不知道為了這個該殺的誤會,我花了多少時間在立法院的網站查質詢
另外,緊急命令法不得限制人民的自由權力(詳見草案),所以我不瞭解你所謂
收回民眾的諸多自由權力所謂為何,緊急命令法之所以可以緊急
是在於該命令法可以暫時跳過立法院的動作就可以產生法律的效力
這與緊急公投跳過連署審議動作而達成連署審議效力沒有任何不同
都屬於緊急處分權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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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呆中
生人迴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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