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mm (關東管領櫪尾春日山城主)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情報] 雪山隧道的困難度:世界第一
時間Wed Jan 21 09:01:56 2004
※ 引述《joggingman (林小草失戀重病中)》之銘言:
: 大家有空可以去鐵公路板看看,關於雪山隧道是否興建的討論一直方興
: 未艾,但就現實面來看,石油以現在的消秏速度,不用五十年就乾竭,事實
: 上再過三十多年油價就會面臨大幅上漲的壓力,到時具有能源轉換功能的大
: 眾運輸一定會抬頭,這些當初鉅額投資,曠工廢時的建設變成一種諷刺,另
: 外就環保來看,公路運輸是目前最沒效率,最破壞環境的運輸方法。
: 遺憾的是,不論那個政府都希望做出看得到的政績給選民留下印象,那
: 些隱性的,需長期方有工的反而被忽視,於是臺北市三不五時在整修人行道
: 及路面,但下水道普及工程有沒有進展呢?我之所以讚揚阿扁在臺北市長任
: 內真的出色,不只他在預算控制有效率,軟體方面徹底整頓舊官僚的滿頇作
: 風,硬體上除了捷運的起死回生,最重要是他看到了下水道工程,證明他那
: 時真的像政治家,而不是一昧謀求選票的政客。
: 也許臺北市民真的標準很高,也或許真的是省籍情節作祟,但我想這幾
: 年內不會再看到比他像樣的市長了,更遺憾的是那時的阿扁消失了。
公路需要定期養護,簡單講,一般公路人行道是不能修建後
任其毀壞時再修築之,因此公路局還有工務局養公處必需對道路設施
定訂養護計劃。因此才會看到全年三百六十五天 天天有修路
這個不是台北市才有的,會造成一般人有天天修路的印象,主要是...
台灣太小了,道路使用率又高。
92.03.21 修正「公路修建養護管理規則」
第 32 條 公路主管機關,對所轄公路應指定養護單位擬訂全年養護計畫切實辦理,
並保持各項設施之完整;遇有災害或意外毀損,應迅速通報並予搶修。
第 33 條 公路養護業務之範圍如下:
一 公路路權之維護。
二 公路路基、路面、路肩、橋梁、隧道、景觀、排水設施、行車安全設
施、交控及通信設施之養護。
三 其他設置於公路用地範圍內各項設施之養護。
第 34 條 公路主管機關為養護公路,應視其管轄路線情形,依下列要點,建立養護
制度。
一 養護組織之設置。
二 養護區域之劃分。
三 養護方法之選擇。
四 養護人力之管理。
五 養護機具之調配。
六 養護材料之供應。
七 養護績效之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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