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amesSoong (買火柴的小孩)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立法程序
時間Sat Jan 10 18:04:50 2004
單純一個從google上抓的三讀程序名詞解釋就能受板主大大青睞
那我乾脆把我議事規則的講綱po在板上 :)
從基本議事程序 修正案 延會動議 散會動議 休會動議
擱置 停止討論 延遲討論 付委 無期延期 三讀 委員會
應有盡有
乾脆來一個議事規則的課程板聚算了 :)
※ 引述《grpsys (人民不是拿來虎爛的N)》之銘言:
: 一、提案
: 提案是立法的第一個步驟。
: 提案的來源為: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及立法委員
: (含符合立法院組織法規定之黨團)。
: 提案先送程序委員會,由秘書長編擬議事日程,經程序委員會審定後付印。
: 二、一讀
: 政府機關或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列入議程報告事項,於院會中朗讀標題後,即應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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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委員會審查或逕付二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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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二讀
: 二讀會討論經各委員會審查完畢或經院會決議逕付二讀之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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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讀時先朗讀議案,再依次進行廣泛討論及逐條討論。
: 二讀會是相當重要的一個環節,對於議案之深入討論、修正、重付審查、撤銷、撤回等
: ,均是在這個階段作成決議。
: 四、三讀
: 經過二讀之議案,應於下次會議進行三讀;
: 但如有出席委員提議,三十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表決通過,
: 也可以繼續進行三讀。三讀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外
: ,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 五、總統公布
: 完成三讀之法律案由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並函送行政院。
: 總統應於收到後十日內公布之,或依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之程序,
: 由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
: ------------
: JS說什麼在二讀會不能逕付二讀?
: 就是要逕付二讀才能進入二讀會的阿...............
好吧 如果你要繼續玩說文解字 我就繼續陪你玩
法案在一讀會有兩種走法
一是進委員會審查
另一種是直接表決逕付二讀 若通過則該法案就不須被排入委員會
可以直接進入二讀會
所以所謂"逕付二讀"動議是只有一讀會才有的事
若該法案走前一條路徑進入委員會審查並通過
則該法案當然就排進二讀會議程 只是先後順序的問題
但若該法案在委員會就沒有審查過關
就自然卡在委員會無法進入二讀院會中討論 等下會期才能再來一次
委員會是集體決議 採共識決為主 多數決為輔
所以一個法案能否從委員會中殺出重圍 是委員會全體的共同責任
若該法案在委員會中審查通過 進入院會二讀
也就沒有所謂"從委員會抽出"的問題
因為委員會審查通過的案子本來就是要進入二讀會中排議程的
也就沒有什麼"從委員會抽出"的動議
所以有位a兄用網路查了一大堆法案附有"從委員會抽出"的字樣
那只是一般法案的正常程序 無足為奇
或許有內行人會問:那程序委員會哩?
(不過我相信沒幾個 而且肯定不是常po文叫得很大聲的那幾個)
我只是不想把問題更複雜化 免得讓一些腦容量偏低的人弄得更混亂
談到昨天立院減半的提案
既沒有在一讀會表決逕付二讀
也沒有成立修憲委員會 所以更不會有"從委員會抽出"這種好笑的字眼出現
至於以目前立院議事規則 能不能將修憲案直接逕付二讀 則有待商榷
所以昨天羅文嘉的照相 只是想消費這個本來就不存在的提案
為自己博取一個"堅持改革"的虛名
民進黨還有什麼 不過就是靠這種作秀在騙選票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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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總統沒什麼了不起 美國一共有41位總統 可是大家記得的是
林肯曾經解放過黑奴 羅斯福總統曾經推行過新政
這是因為他們真正為美國人民做了很多的事
要做總統就要作一個會做事的總統
給台灣一個機會 讓會做事的宋楚瑜 繼續為台灣人民打拼
為台灣 我們一起加油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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