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immyduh (安得哩安得哩一把一把~~)
看板politics
標題Re: 橋沒蓋好就垮下去 ! 貪污嚴不嚴重 ?
時間Thu Jan 8 23:59:26 2004
※ 引述《MoneyMonkey (none)》之銘言:
: 還沒詳細看完您這篇, 不過有三個外行問題想先請教一下,
: 1)設計標為什麼要和營建標分開 ?
很簡單,因為設計單位不一定有能力和足夠的資本來施工,
而施工單位不一定有專業能力設計一項工程。
一個舞弊的方式是:
設計單位設計的工程預算以多報少,例如把實際市價2元的磚塊用10元來計算,
再利用空頭圍標或綁標等種種方式,想辦法拿到標案,可是事實上是設計單位自己施工,
如此就可以賺得這8元的價差(也許這價差還必須分給其他「配合」的人)。
設計標和營建標合在一起的話,就會有舞弊的可能性出現。
不過最近有些公家機關也開始試著採取設計和營建合在一起的標案,稱為「統包」,
有能力的公司可以一次把設計和施工一起標下來做,
小一點的設計公司也可以和施工廠商採取策略聯盟,聯合起來去標一個統包的案子。
統包的承包商既可以依照實際設計圖面的要求進行施工,又可以賺取合理的利潤,
如此可以避免施工廠商用低價搶標所造成的不良工程品質,
不過採統包的方式來進行工程發包的話,
一方面要嚴格審查承包廠商的經驗和執行能力,
一方面要避免設計兼施工單位所可能衍生出的自肥弊端,
這一點需要靠公家單位以更嚴格的態度和手段來把關。
: 2)在公家單位擬定工程的方向和目標時,
: 能不能把使用年限也規劃進去.
: 然後在招標時列入條件中 ?
當然可以這樣規定,
但是這多半會變成設計單位所要承擔的責任,
例如公部門擬定一座新的橋樑工程,而將其使用年限計畫為50年,
設計單位就必須按照這樣的目標來設計這座橋樑,並請結構技師、土木技師提出保證,
證明其結構、強度、以及建材的耐久度足以使用50年。
萬一將來10年後,橋垮了,責任就很容易釐清,
如果經過專家檢查,設計圖根本是錯的,不可能使用50年,
那賠償責任就是設計單位和當初蓋章的土木技師、結構技師要承擔的。
如果圖面證實確實堪用50年,那麼就是施工單位沒有按圖施工,
那麼就是工程承包商、驗收人員、甚至主辦單位都要承擔責任。
而理論上工程承包商,只負責按圖施工,並不負責保證該項工程的強度與使用年限,
只要施工廠商確實按圖施工就沒有其他責任。
工程承包商只負責工程完成後的保固期間內的維護。
一般土木工程的保固期只有三年、植栽工程保固期為一年,
在這期間內,公部門扣留部分工程款,一旦工程物出現損壞,承包商必須負責修復,
否則無法取回的被扣的工程款。
所以如果公部門要把保固期延長到10幾年甚至幾十年,
等於是把未來十幾二十年的維修費用全都包含進去了,這樣會使工程預算大大增加。
另外,如何扣留工程款也會是一個問題,
扣留太少,廠商可能根本不痛不癢,不想為了領回這少少的錢而付出更多的維修費用,
扣太多,廠商可能無法承受這十幾二十年的利息損失,
小一點的公司可能會先被銀行利息壓死(承包商多半是向銀行貸款來施工的)。
所以太長的保固期是不太可能的。
: 3)工程的主辦單位理論上應該是幫人民和國家採買,
: 所以買主應該是國家吧 ?
理論上是這樣沒錯,
但是國家不可能親自來監造驗收,
主辦單位就是代表國家來承辦並驗收的,
對於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來說,主辦單位就是業主,
他們只滿足業主的需求,向業主負責,而不是向一個看不見摸不到的國家觀念負責。
主辦人員如果貪污舞弊,理論上就是對國家失職,
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要這麼重視公務員誠信問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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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immyduh 來自: 203.73.252.75 (01/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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