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ianplanet (革命之子)
看板politics
標題跨世紀的台灣政商關係 - 一九九零年代迄今
時間Sun Dec 28 07:09:06 2003
跨世紀的台灣政商關係─一九九○年代迄今*
劉阿榮 撰.
中大社會文化學報
第16期2003年6月
頁97-97
摘要
台灣地區的政商關係,近年來引起社會上高度重視。尤其,二○○
○年第十任總統大選發生的?政黨輪替?,一般認為政商關係為重要
因素之一。
本文賡續作者一九九○年代所撰:《戰後台灣政商關係之演變》,
而加以延伸更新,具體論述了政黨輪替與跨越二十一世紀的重大歷
史意義下,台灣的政商關係呈現何種變化?
一九九○年代末期以降,國民黨威權轉型過程中,政治勢力的解構
與重構,經濟自由化與企業集團化,都影響國民黨政商關係新結盟
。二○○○年民進黨執政後,其政治基礎與政治性格,亦建立新的
政商關係網絡。本文分別探討此兩政黨的政商關係圖像,並歸納、
比較其三種共同特徵與四項基本差異,最後提出若干結論與討論。
關鍵詞:政黨輪替、企業集團化、民營化、國民黨的政商關係、民
進黨的政商關係。
壹、引言
政商關係,長期以來被社會大眾所議論,近年來也成為學術界研究
的重要課題之一。由於社會上普遍對政治權力感到神秘與畏懼;另
一方面,人們對於富商巨賈的羨妒,也常檢視其財富累積之正當與
否,因而政府與企業的互動關係,常被稱為「政商關係」,並隱含
著負面的陰暗,或不正當的「權與錢」結合之污名(蘇子琴等,199
4),尤其台灣地區政黨競爭激烈,往往指責對手為「黑金政治」(
與黑道、金錢掛勾)或「金權政治」。事實上,政商關係不全然是
負面的,在政府外交困厄之際,拓展實質外交關係,有賴於民間企
業在國際政經體系的影響力;國內投資不振之時,政府與企業界建
立良好的政商關係,改善投資環境,促使資本家「根留台灣」,增
加就業機會……由此觀之,「政商關係」亦有積極正面的意義。(
劉阿榮,1996:33-34)
台灣地區過去半個多世紀,經濟發展取得相當的成果,而政府
與企業財團間的「政商關係」,亦經歷不同階段的變化,筆者曾以
「不平等支配」(中央政府遷台以前)、「不平等互利」(遷台威
權統治期)、「平等結盟」(威權轉型期)三個不同模式論述之。
(劉阿榮,1996:1-42)不過,該文撰寫於一九九六年,正當台灣
由「威權轉型」邁向「民主鞏固」的歷程,而二○○○年第十屆總
統大選,執政半個多世紀的中國國民黨敗選,由民進黨執政,為我
國憲政史上意義重大的「政黨輪替」。此次政黨輪替的原因甚多,
而國民黨被批評為「黑金政治」,實為主因之一。民進黨執政三年
來,既要避開「金權政治」的危機,又因經濟景氣衰退,不得不力
挽資本家「根留台灣」,更何況民主選舉少不了企業財團之金援,
民進黨政府與親「綠」財團間的政商關係,也是眾所矚目的焦點。
本文探討跨世紀的台灣政商關係,乃基於三個主要的研究目的:
第一、賡續筆者過去對於台灣地區政商關係之研究(劉阿榮,1996
:1-42),而將最近幾年台灣政黨輪替與跨越新世紀的政商關係,
重新審視。既可檢討過去研究的理論與實證經驗是否合致?又能思
考未來台灣政商發展的可能方向。
第二、台灣地區目前合法登記的政黨,雖然有九十餘個,但一般選
舉得票率超過百分之五門檻的政黨或團體,只有少數幾個,而其中
因意識型態的相近,又被簡化為「泛藍陣營」(如國民黨、親民黨
、新黨)及「泛綠陣營」(如民進黨、台聯等)。公元二○○○年
以前國民黨主政,因而其「政商關係」為眾所熟知,政黨輪替後由
民進黨執政,新的政商關係如何,僅止於一些媒體報導或在野黨的
批評,較缺乏公正客觀的學術分析,因此,本文擬跳脫統/獨、朝/
野二元對立的思考,根據社會現狀與一般學理進行分析,進而比較
泛藍/泛綠「政商關係」有何異同?
第三、全球化資本流動在晚近國際政治經濟體系中加速運行,「跨
國經濟勢力得以用轉移生產、營運基地為要脅,逼迫民族國家降低
工資、社會福利及環保成本……」(孫治本,2001:173-174)同一
情形也可用來解釋臺海兩岸的「磁吸效應」,台灣企業在本地工資
、社福、環保成本……不斷上升,而大陸市場廣大、工資低廉,經
濟發展趨勢正攀升,政府經濟政策一方面「戒急用忍」,另一方面
也要提供值得在台投資的「誘因」,而一九九○年代以來的「自由
化」、「民營化」正提供若干企業集團發展的契機,企業集團以其
人脈、家族、政商關係等,形構一種新的政商體制(瞿宛文、洪嘉
瑜,2002:36),甚至民營化被批評為「財團化」、「賤賣國產」
、「為某些財團量身打造白金帝國」[1]。本文研究「政商關係」對
於近年來「民營化」所衍生的「財團化」、「綠化」……等等批評
,也希望透過學理分析,探討較為合理的解釋。
本文雖承續筆者前一篇論文:「戰後台灣政商關係之演變」,但因
內外時空環境均有極大的改變,因此,除了因襲前篇理論意涵之解
析如:政商關係仍界定為「政府與企業財團的互動過程」(劉阿榮
,1996:2-3);政治權力、經濟利益、社會公義的「共通本質」與
「個別邏輯」(同前,頁14-18);政府、企業財團、社會大眾之互
動關係(同前,頁19-20),基本上仍與前篇採相同的界定與詮釋,
至於分析方法與歷史主軸,自當以本階段的政治經濟現象與變遷歷
程為指涉。本文共分為五節,除第一節引言之外,第二節及第三節
論述一九九○年代以來,國民黨主政時的政商關係,此一時期正逢
威權轉向民主的歷程,舊的政經體系朝民主化、自由化、本土化的
時代環境而變遷,新的政治場域自然形構一種新的政商關係,民進
黨的政治社會基礎本來較偏向中、下階層,未執政之前亦以弱勢群
眾之代言人自居,批判國民黨的「黑金政治」,執政三年來,是否
依然站在農、工及弱勢普羅大眾的立場,還是發展出另一種新的政
商關係?值得探討。第四節為政商關係的比較,探討國民黨/民進黨
執政之政商關係有何異同?第五節為結論及討論。
貳、國民黨威權轉型期的政商關係
一般論述國民黨在台灣的統治,大抵由威權統治,逐漸威權轉型而
朝民主化的方向發展。更細分還有將一九五○至七○年代,蔣中正
領導時期稱為「剛性威權主義」(hard authoritarianism);一九
七○至八○年代末,蔣經國主政時期稱為「柔性威權主義」(soft
authoritarianism);蔣經國晚年及李登輝繼位之後,進行的威權
轉型被稱為民主化運動(周陽山,1990:145-171;若林正丈,1994
:44;田弘茂、朱雲漢主編,1997;蕭全政,1999:5-11;柯三吉
,1999:60-69)有關兩蔣統治時期的台灣政商關係,筆者在前一篇
(1996年)論文已討論過, [2]本篇則以一九八○年代末期以降,
尤其是九○年代國民黨因主流/非主流之爭,新國民黨連線出走另組
「新黨」,李登輝總統領導下之「本土派」勢力躍昇,取代傳統大
陸來台的「黨國大老」,而企業財團與政府的關係則呈現「平等結
盟」的模式。
一九八八至二○○○年國民黨由李登輝主席主政,李先生身兼黨主
席及總統,握有極大的實權,但一九九三年二月,郝柏村辭行政院
長之後,李登輝的權力意志更能貫徹府(總統府)、院(行政院或
五院),一九九六年總統直選,李登輝及連戰以百分之五十二的公
民直選票數,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九任總統、副總統,權力達到頂峰
。因此有人將國民黨威權轉型期的「金權政治」,歸根於李登輝先
生及其親信(如劉泰英等)的濫權牟利(林嘉信,2001),但持平
而論,李、劉「位居要津」,當然不能說與「金權政治」無關,但
整個國民黨的深層結構,在反對勢力崛起(民進黨一九八六年建黨
),國民黨「獨占型」政黨,轉變為「競爭型」政黨,為了執政權
的保有,往往必須犧牲整黨的理想與公義形象,和現實的地方派系
或企業財團妥協,因此,所謂「擺平主義」就成為威權轉型期,國
民黨的困難抉擇 [3],而國民黨大量吸納了仕紳富豪集團,不僅「
黨德」、「黨紀」喪失,更難脫「金權政治」之譏。(王力行,199
4:222-226)吾人探討此一階段國民黨的政商關係,應從整個黨政
結構觀察,不宜針對某一「個人」或某一「集團」的政治權力與經
濟利益去評斷,才能掌握更客觀合理的學術思考。歸納起來,國民
黨威權轉型期的政商關係,可從以下兩方面探討:
一、政治勢力的解構與重構
國民黨在台灣的威權統治固然有其時空環境背景,例如大陸共產的
威脅、內部族群人口比例的不對稱性、既得利益者的把持……,而
在威權控制下,犧牲了政治、社會、環境生態若干的權益,換來較
佳的經濟成長,正如杭廷頓(S. Huntington)和尼爾遜(J. Nelso
n)所謂開發中國家經濟發展與政治自由平等的「難以抉擇」(no e
asy choice)(Huntington and Nelson,1976)。經歷三、四十年
的統治,人民對於政治場域中的兩種現象最不滿意;第一是「中央
民意代表」長期以來未普遍改選,無法代表大多數台灣地區的民意
;第二是中央各部會的高層人士甄補,以大陸省籍佔優勢,無以反
映台灣地區本土精英的比例結構。前者常被譏諷為「萬年國會」;
後者涉及「本土化」精英問題。
(一)萬年國會的改選問題:根據一九四七年公佈的「中華民國憲
法」,中央政府機構中具有代表民意的機關有國民大會、立法院、
監察院三者,此三者即通稱為「國會」[4],這些「國會」之中央民
代,一九四八年在南京選出第一屆國大兩千多人,立委八百餘人,
監委兩百餘人。[5] 在當時可能是各省、市或各縣之精英,年齡尚
未太高。然而,來台四十年後,除了一九六九年十二月根據「動員
戡亂時期自由地區中央公職人員增補選辦法」選出國大十五人、立
委十一人,及一九七二年起,根據「動員戡亂時期自由地區增加中
央民意代表名額選舉辦法」選出之國大、立委……等,這些名額畢
竟占少數,而大陸來台未改選之中央民意代表經歷三、四十年,年
事已高,身體健康與問政能力明顯衰退,因而被譏評為「萬年國會
」(甚或罵為「老賊」)。國民黨威權轉型期必須面對反對黨的批
評與競爭,因此,中央民代的全面改選,實無可迴避之課題。一九
九○年六月二十一日大法官會議作出釋字第二六一號解釋:「中央
民意代表之任期制度為憲法所明訂,第一屆中央民意代表當選就任
後,國家遭遇重大變故,因未能改選而繼續行使職權,乃為維繫憲
政體制所必要。惟民意代表之定期改選,為反映民意,貫徹民主憲
政之途徑,……為適應當前情勢,第一屆未定期改選之中央民意代
表,除事實上已不能行使職權或經常不能行使職權者,應即查明解
職外,其餘應於中華民國八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終止行使職權
,並由中央政府依憲法之精神、本解釋之意旨及有關法規,適時辦
理全國性之次屆中央民意代表選舉,以確保憲政體制之運作。」(
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1999:217)於是「萬年國會」終告落幕,此
後依民意定期選舉,朝向民主化的方向努力。
本來,中央民代全面改選,對國民黨清除政治包袱,是個絕佳機會
,正可藉此廓清政治場域中不能反映最新民意,不符合族群人口比
例的民代結構,重新引入新血輪。國民黨固然也甄補了不少「清流
」與「人才」,但同時歷次的選舉中,更不乏「濁流」與「金牛」
進入國民黨的政治體系,「選舉要花錢,當選須還本,更要賺錢以
儲備下次選舉的能量」,於是,選票、鈔票的循環,造成一九九○
年代以來執政的國民黨最大的困境,也終致兩千年總統大選而淪為
在野黨。此一選票/鈔票循環模式,當然是「政商關係」的重要途徑
之一。
(二)本土化的精英甄補問題:民主政治本來是大眾參與的政治,
但菁英論(elitist theory)者,從實然的層面觀照,大多數政治
社會總是菁英統治,例如巴烈圖(V. Pareto)的「菁英循環論」(
circulation of elites),一群政治菁英將被另一群菁英所取代,
新的菁英逐漸腐化,又將被取代……(Pareto, 1935);莫斯卡(G
. Mosca)的「統治階級論」(the ruling class),有財勢的家
族,在政治甄補中,代代延續(Mosca, 1939),台灣的地方勢力如
嘉義「許家班」(許世賢、張博雅),高雄的「余家班」……乃至
中央層級而被稱為「四公子」(具有良好家世背景,又優秀的下一
代如:連戰、陳履安、錢復、沈君山)均是政治菁英的世代延續。
密爾斯(C.W. Mills)的「權力菁英論」(the power elite)更以
美國為例,將政治、軍事、經濟三方面的菁英權力分為四個類型(M
ills,1956:288-292;許嘉猷,1992:81-82):
1.跨界型(in-between type):最有權力的人,是權力菁英的核心
人物。他們的權力不限於政治、經濟、軍事三者之一,而是跨二者
,甚至是三者。
2.居中連絡型(go-between type):是指居間穿梭於政治、經濟與
軍事三個範疇的人物,例如:大公司的律師、銀行家。
3.考慮在內者(those who count):當你在親自做決定時,會考慮
到的那些人。雖然這些人實際上並沒有參加你的決策過程,但是你
在做決策時,必須考慮到你的決策對他們可能會有何影響。
4.被拉攏者(those who are to be lobbied):在做決策時,他們
雖然不必被考慮在內,但最好能加以拉攏,以使決策能夠順利通過
和執行。
根據「政治甄補」(political recruitment)的概念,甄補是將政
治社會不同層次文化的分子或團體,吸納到政治體系中的不同職位
。因此,「甄補是任何政治體系的中心功能,甄補的過程就是價值
及政治影響力分配的一個良好指標。」它包括:(一)菁英的合法
化(二)權力的途徑(三)菁英的代表性(四)甄補與政治變遷等
面向。(葛永光譯,1979:3)對於政治菁英的晉用,在政治體系中
至少履行四種功能:第一、籠絡的功能。第二、適應的功能。第三
、代表的功能。第四、融合的功能。(魏鏞,1980:111-112)這四
種功能在台灣的威權轉型期,如果能將菁英人才甄補,朝向適才適
所,及代表不同族群的意見與利益的反映,是非常有意義有價值的
,所以一九九○年代台灣的「本土化」具有如上述四種功能的反映
族群代表、融合政治勢力、適應國家提升,乃至籠絡人才,免於投
入「反對陣營」的功能 [6]。本土化政治菁英的甄補,對威權轉型
有正面也有負面的功能,誠如彭諾克(J. R. Pennock)所謂:「政
治菁英對民主原則、程序,及願竭誠支持民主政治之信守承諾,係
穩定民主政治十足必要之條件。」(國民大會憲政研討會編,1980
:212)當國民黨甄補、吸納的不少地方「金牛級」人物進入國會或
地方政府(省、市議會及縣市首長),則政治菁英甄補已使國民黨
的本質起了變化,所謂「金權政治」或「黑金政治」的污名,就難
以洗刷。
由以上「萬年國會改選」與「本土化菁英甄補」的政治歷程來看,
政商關係往往透過如下模式而結盟:
第一、炒作土地:利用政治經濟特權,影響都市計畫開發及交通建
設,炒作土地,變更地目,獲利數十、數百倍。
第二、特權超貸:利用政商關係,以低價擔保品,透過政治施壓、
關說,向公營、民營行庫超額貸款,並形成呆帳,由國家(全民)
承擔損失。
第三、內線交易:利用政商關係之資訊獨占,在股市之重大政策變
化前,得以先行進出,獲取鉅額利益或減少損失。
第四、特權經營:政商關係良好,得以經營一些特許事業或承攬政
府建設。甚或法律邊緣的行業,如色情、電玩……等,獲利豐厚。
第五、獨占或寡占:自由化、民營化之下的「財團獨占」,此類政
商關係最顯著,表現在開放新設銀行、開放媒體、開放路權……官
股釋出(如三商銀、中鋼、電信、郵政……),成為政商關係良好
的大財團所獨占或寡占。有些為國民黨執政時已進行,有些則為政
黨輪替後持續進行或「綠化」,此類「民營化」成為「財團化」的
政商關係,容後單獨論述。
第六、逃稅或掏空:其他如運用政商關係以避稅,或掏空資產再由
政府或黨營「中投公司」概括承受,而「黨庫又通國庫」。虧損國
庫資財,中飽財團私囊……實不勝枚舉。
所以從一九九○年代國民黨威權轉型期政治勢力的解構與重構來看
,過去「老代表」或政府官員的政商關係,表現於政府政策的支持
,或「獎勵投資條例」對產業的獎勵及抵免,效忠及支持黨國體制
者,往往更容易獲得政治經濟資源。而當時公營事業所占比重較高
,「政商關係」亦可藉由人事安排,對政治效忠者酬庸其位、安插
親信,但企業財團尚不足以抗衡國民黨之威權統治,故筆者於前文
(劉阿榮,1996:26-29)以「不平等互利」模式稱之,而一九九○
年代政治的解構與重構,新的政治菁英甄補,已使國民黨在和反對
黨競爭時,必須得到企業財團及地方派系的支持,才不會淪為在野
黨。因此才會出現所謂「要錢給錢,要位子給位子」的「擺平主義
」(見本文註三),故筆者稱此階段的政商關係是「平等結盟」模
式。
二、自由化、企業集團化所形成的政商關係
一九八○年代中期以降,俞國華擔任行政院長時代已提出台灣經濟
必須朝向國際化、自由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以促進產業升級與
國際競爭力。其後歷任行政院長之施政方針大體也以自由化、開放
化為主軸。在野黨及民間團體更抨擊過去國民黨黨營事業及黨國資
本主義的壟斷與剝削(陳師孟等,1991;朱雲鵬等,1992),因此
,學者認為,戰後台灣經濟發展原以中小企業為主,但一九八○年
代末期開始進行大幅度的自由化,其中很重要的一部份是,「諸多
國內特許市場的開放,尤其是幾個大型現代服務業部門,包括金融
與電信產業。這些重要市場的開放競爭,引起大企業競相投入龐大
的資金,譬如一九九○年代初期的銀行以及近年來固網與第三代行
動通訊執照的競標等,每項參與都牽涉動輒上百億元的投資。」(
瞿宛文、洪嘉瑜,2002:35)
在這些自由開放的過程中,最顯著的地方有二:(一)是國民黨的
「黨營事業」成為眾所批評的焦點,而且加深了「黑金體制」的污
名化形象。因此,一九九六年「國發會」經濟組結論,要求黨營事
業不得從事壟斷性事業之經營,不得承接公共工程,不得參與政府
採購之招標,不得赴大陸投資(黃煌雄、張清溪、黃世鑫主編,200
0:223)後來政黨輪替,更迫使國民黨「黨產信託」,及欲追討黨
產回歸國庫。(二)是加速「公營事業民營化」。台灣地區的公營
事業(含國營、省營、退輔會營……事業)與民生關係頗為密切,
在經濟波動時期也扮演著物價穩定的政策工具(如油價、電價之調
整)。不過自由化政策之下,一九九○年代政府要求相關公營事業
規劃「民營化」的進程,一九九六年的「國發會」亦作出儘速完成
民營化的決議。因此,吾人可以了解,九○年代的「特許市場開放
」與「民營化」是自由化競爭的重要方式。
耐人尋味的是,市場開放與民營化是走上企業團體的分散化?(更
多企業的競逐,市場結構愈分散)或是企業集團化?形成少數大集
團的壟斷與寡占?
未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