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ony7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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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請益] 關於葉慈的航向拜占庭
時間Sat May 5 21:54:16 2012
這兩天剛好讀了這首詩,自己查了一點分析。
忽然想起PTT我的最愛裡有英詩版,就想來看看這裡在幹嘛。XD
各位創作者好厲害啊……(仰望)
轉一下我自己貼在網誌裡的本詩分析,多半也是從一些網路資料、手上的英詩選本
節錄的一些筆記,如果有不正確的地方還請板上前輩指正。(鞠躬)
下文出處:
http://openbalance.pixnet.net/blog/post/8937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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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ats資料:
(網址太長就不貼了,只是維基百科。:P)
幾個重點:
-birds
-singing; music
格律:Ottava rima(八韻體,abababcc),四個八行十音節的stanza。
詩人做此詩時已年過六十,堪稱風燭殘年,正在他為神祕主義著迷的時期。
所以我們要把詩人視為詩中自稱的老人來看,首段說他存在於不屬於老人的國度(
country,宜解作生與死的循環),這個國度充滿正在步向死亡的年輕人、樹上高歌的鳥
兒,飛禽走獸們徜徉於歡樂的、沉溺感官娛樂(sensual music)的長夏,卻忽略了一切
都將生、存活、將死,忽略了不老智慧的可貴。
第二段的詩人顯現出自己的老態,用了個很妙的譬喻:a tattered coat upon a stick,
掛在拐杖上的破外套--其實這隱喻著人的軀體(body)。首段說鳥兒們高歌,這裡有個
irony,因為老詩人說他也想sing,and loud sing,但他如果要sing必須研習studying他
的豐功偉業(monuments of magnificence),所以他來到了神聖的都市拜占庭。這裡的
singing school在literal上可以指稱西洋文化那種教唱聖詩的教會,但是在這裡並沒有
宗教意涵,而是指他要學會sing是為了下一段要解脫他的靈魂,sing是為了成就
artifice of eternity,也就是sing school是要教會他如何寫詩。
第三段說他來到拜占庭向智者sage祈求,要注意saint跟sage雖然都可譯作「聖人」,
saint指的是宗教性的聖徒、為基督教犧牲奉獻的那種,而sage比基督教的誕生更古老,
是像蘇格拉底那般充滿大智慧的人,也是藝術家。他請求智者從聖火中出來(這跟古代拜
占庭用過火刑有點相關),把他從沉溺於慾望中的dying animal解放出來,好讓他成就永
恆的藝術。
最後一段的詩人顯然成功了,他成為了一隻不朽的golden bird(跟前面那個活生生的、
有生老病死的bird作對比),由希臘金匠豪華地打造上釉,在金色的大樹上喚醒愛睏的帝
王(貴族、國王王后、或者可解為讀者:P),向他們sing出what is past, or passing,
or to come,不死的永恆金鳥擁有比貴族們更長久的時光,短暫存活的人類對於過去未來
都不可知,只有金鳥可以見證一切告訴(sing)他們。
本詩至此可以很明確看出他的主題:mortality and immortality,身體是短暫的,人生
稍縱即逝,只有藝術可以永恆。
本詩並不是一個詩人去了伊斯坦堡觀光的敘事詩,(雖然詩人曾經自註說他曾聽說拜占庭
的宮殿裡有以金銀打造的樹和會唱歌的人工鳥)整首詩是詩人的一段「神遊」。全詩是一
個把poetry比作singing的metaphor,探討軀體與靈魂的主題,並期許藝術作為永恆,把
拜占庭視為天堂。
Yeats詩中其實這般主題不少,他曾在很多詩中讚揚這種人造物(金製的首飾盒、漂亮的
娃娃、金鳥……)有趣的是,另一個浪漫詩派的詩人Keats(我很愛他!)曾寫過著名的
夜鶯頌Ode to a Nightingale歌詠夜鶯是不死的化身,而Yeats本詩卻說普通的鳥兒會死
、金鳥才是永恆。
這首詩是Yeats可說最著名的作品,一直以來廣受討論,也有許多個翻譯的版本。下面隨
便挑了幾個,並附上sparknote。
一個部落格,有其自譯和一些解說,下頭有余光中譯、楊牧譯。
http://mypaper.pchome.com.tw/joehauz_mypaper/post/1305491500
另一個部落格主自譯,也有解說。
http://blog.libertytimes.com.tw/grandmaster/2009/05/22/33033
文學人必備:SparkNote
http://www.sparknotes.com/poetry/yeats/section6.rhtml
本詩在wiki上的頁面:
http://en.wikipedia.org/wiki/Sailing_to_Byzantium
沒什麼用處,還是去Sparknote抄來的。
順便附上親愛的Keats的夜鶯頌的百度:
http://baike.baidu.com/view/532122.htm
補充:
本詩在韻律上也極美,運用了浪漫主義時期英國很流行的ababab換韻加一個cc的couplet
,仔細留意可以看到詩人用了很多次-ing跟-ong結尾的韻,往復迴旋甚是動聽。另外,第
二個stanza的Byzantium然後come到了第四個stanza反過來再用一次變成come跟Byzantium
,前後呼應,頗具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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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話:
鄙人只是個半路出家學讀英詩的人,在網路上找資料時還不知道我引用的部落格
居然有這麼強的大手……(還是看了前面的討論串才知道顏先生這麼有名。XDrz)
小輩不敢賣弄,以上全是讀書筆記,還請前輩不吝賜教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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