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nken (飲)
看板photo
標題[閒聊] 2010 EPSON 白玩尊容賞
時間Fri Nov 19 05:32:35 2010
不久前看到這個EPSON舉辦的攝影比賽消息
看到評審中有一兩位我很喜歡的藝術家, 有些驚喜
因為近期在待業中
剛玩過一陣暗房放相, 想說拿比賽來試刀, 練習數位輸出
如果剛好可以被欣賞的藝術家提拔, 那就太美了
一兩個禮拜的時間中, 在操作中反省了很多自己拍照和選照片的問題
受益良多, 最後還請學有專精的朋友代為輸出
經過多次調整終於在截止前一天定調, 完成一件事的感覺真好
就在方才我放鬆下來 想說來讀讀活動網頁上詳細的智慧財產權說明
才發現
哇
主辦單位竟然要求所有參賽者(得獎與未得獎), 都要讓渡著作財產權
我是個壞心眼兒的人
心裡馬上想到, 我沒有得獎, 主辦單位也沒有和我簽合約
她片面宣告的比賽辦法, 真的有法律效力嗎 ?
見獵心喜的我, 馬上回頭檢查報名表上是否有合約條文
沒有!
於是我內心立刻上演了法庭戲, 想像如何透過這個漏洞, 在法庭上贏得一場勝利...
於是我便安心的印出參賽申請表, 準備填寫資料
才發現, 申請表"第一行", 基本資料的"姓名欄位"上方, 有一行小小小小的字
"本人同意以上參賽辦法與條件"
突然恍然大悟......
恍然大悟的當然不是原來天下商人都一樣下流這種陳腔濫調
而是做人作事真的要小心, 天下事無奇不有
不要自己簽了什麼都遠在天邊的條文都不知道....
不過不知道是不是因為很多藝術家其實都很聰明, 早就發現了
所以只拿比較差的作品去參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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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96.47
1F:→ surna:XDXDDXD 11/19 06:15
2F:推 enohs:其實如果不是好的作品..廠商也不會想拿去用.. 11/19 09:17
3F:推 sim3000:只是讓他有使用該影像的權力 影像所有權還是在你 11/21 1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