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LoLuan (若無其事)
看板photo
標題Re: [酸] 這是甚麼判決?
時間Mon Aug 7 01:01:56 2006
※ 引述《yudaka (yudaka)》之銘言:
: 所以板主雖然覺得精彩,卻只是眼睜睜的看著某些參與者人身攻擊而不制止
: 最後再刪除全部的文章嗎?
: 如果總是因為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於是就不吃飯了,這樣只有餓死一途
比例原則。
1.適當性原則:處理方法要能達到目的,或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2.必要性原則:多種處理方法,要選一個損害最小的方法
3.狹義比例原則:處理的方法與手段之間要能達到平衡
版主,在某種程度上算是行政職,請問處理這事的版主
合乎比例原則的哪點?
y版友所質疑的就是這個原則。
有請版主來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192.231.78
※ 編輯: LoLoLuan 來自: 210.192.231.78 (08/07 01:03)
1F:推 CSIL:其實比例原則不太好用,因為關鍵還是會卡在「誰的認定算數?」 08/07 01:05
2F:→ CSIL:有沒有助、損害是不是最小、平不平衡,這些都存在主觀差異 08/07 01:06
3F:推 dehors:原則只有在被解釋之後才有意義 問題在於誰解釋、立場為何 08/07 01:08
4F:→ dehors:所以原po問這問題我想意義並不大 08/07 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