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z (Ac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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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藥師法》禁藥師兼職 憲法法庭今辯論
時間Thu Jun 13 08:41:17 2013
《藥師法》禁藥師兼職 憲法法庭今辯論
2013年06月13日07:41
《藥師法》第11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
也就是不能兼差;但《醫師法》對醫師卻無此限制。
女藥師楊岫(音同秀)涓原本在嘉義開藥局,她前年想利用空檔到雲林其他醫療處所
兼職,但雲林縣府依《藥師法》第11條不准她執行藥師職務,楊女認為該法令違反
《憲法》保障人民工作權精神,日前聲請大法官釋憲。聲請人除了楊女,還包括陳
玲如、林英志、蔡美秀等藥師以及醫師劉泓志。
另外,桃園地院行政訴訟庭法官錢建榮也因審到藥師爭取兼職案件,認為該法令有疑
義而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將數案合併,今上午9時在憲法法庭辯論此案,衛生署、
雲林縣府代表也會出庭。
圖:
http://tinyurl.com/mqhfotr
醫師劉泓志(圖)等人認為《藥師法》第11條侵害藥師工作權,聲請釋憲。
http://tinyurl.com/lcom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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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8.94.241.211
1F:推 goodbye:這對夫妻真令人不舒服~~ 06/13 10:40
2F:→ goodbye:雲林的誰去檢舉她們家藥局阿???? 06/13 10:40
3F:推 parker123:不知道今天的結果如何 06/13 11:23
4F:推 Arodz:大法官直接詢問租牌情形?衛生署:少數個案。我:無言。 06/13 12:24
5F:→ svmax1121:有沒有人看完直播以後跟我一樣覺得...擋不住了 06/13 12:45
6F:推 gote:有去旁聽的友人覺得 06/13 13:27
7F:→ gote:不樂觀 06/13 13:27
8F:推 voyager520:有人有詳情嗎? 06/13 13:45
9F:推 ftyu:通過的意思是之後租1張牌可供2~3個地點使用嗎?這樣老闆很省 06/13 13:58
10F:推 yolun0408:潮爽der,以後可以開100藥局,連請一個藥師都不用?!=_= 06/13 14:03
11F:推 lijarlong:公會都沒有什麼作為嗎? 06/13 14:37
12F:推 akway:連衛生署都說是少數個案 我們政府根本沒在管租牌的事.. 06/13 15:17
13F:推 akway:你看很多診所頂多只有一張護士牌 甚至沒有 現在快輪到藥師了 06/13 15:22
14F:推 parker123:真的是少數個案 我看他X的根本沒在查吧 06/13 15:28
15F:→ parker123:公會只是坐著領乾薪? 06/13 15:29
16F:推 goodbye:公會沒被邀請應該沒辦法 06/13 15:34
17F:→ goodbye:但是雲林藥師公會讓他藥局開的下去我覺得失職 06/13 15:35
18F:→ goodbye:三不五時檢舉他才對阿 06/13 15:35
19F:推 jerrylin:檢舉一下店內無藥師吧 06/13 17:12
20F:推 cs1966:幾位藥師的自私,害慘了整體藥師的前途,各位要有心理準備 06/13 17:25
21F:推 xswxsw12:嘉義縣布袋鎮博愛二街18號 06/13 19:38
22F:→ xswxsw12:診所藥局肩並肩 其中有沒有鬼 06/13 19:39
23F:推 goodbye:雲林的藥師負責一下阿..... 06/13 20:45
24F:推 tonando:租牌怎麼會是少數個案? 06/13 22:20
25F:推 icevenus:少數個案...難怪之前上課會有藥師起來罵衛生局瀆職 06/13 23:38
26F:→ icevenus:連署都如此了... 06/13 23:38
27F:→ chaoshawk:都能這樣胡攪瞎搞的看乾脆能不能讓所有藥師公投 XD 06/16 20:49
28F:推 GoodElephant:檢舉正夯 ˙˙˙˙ 07/08 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