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verson76men (無枝可依)
看板pharmacist
標題[問題] 門前藥局勞資糾紛>"<
時間Mon Sep 24 23:13:04 2012
有點複雜.....
簽約一間新成立診所(雇主的第二間)的門前藥局負責人(請鞭我,我後悔了)
應對方要求,還提早從舊工作地點離職(同時退出勞健保)
在到職前辦理藥師公會加入事宜中車禍受傷需休養好幾個月
知道病情後在急診時我先打電話請辭, 回應"沒關係先休息,其他藥師會先扛!!"
住院一個星期出院
剛出院便被通知"新藥局藥上架請幫忙...,過幾天診所新開幕請幫忙...."
我手腳都骨折耶,有的才剛手術完.......
開始覺得不對勁,且一旦身為藥局負責人如果可預見長期無法監督藥局業務....更不妥
在到職前夕提出辭呈,內容中希望對方幾個禮拜內找到新人
剛開始說 "不要辭啦,不然請一個助理,薪水你出",我無言......
我辭意堅決,對方才回應"瞭解了,但是還是依照合約內容我有兩個月時間找人"
開幕了幾天,還敦促我趕緊幫他完成健保簽約事宜....
後來查詢相關救濟時發現我的勞健保雇主都還未加入
對方回應 "因為診所藥局尚未正式成立BALABALA"
那沒勞保總有勞基法保護受傷時薪資吧,
回應 "去辦公會事宜不算因公受傷" "那時尚未到職不算他員工" "要問請聯絡某某律師"
"依合約內容這算片面解約,我可以求償XXXXX元"
好吧,我無正式到職不是員工那我可以撤銷藥局負責人,領回執照嗎??
"不行,這會造成我的損失,我可以求償"
那我簽約同時不就成立雇傭關係,否則何來片面解約要罰款??
"要問請聯絡XXX律師"
總之現在就是我不是他員工,他甚麼責任都沒有,我要繼續無償幫他完成健保簽約
傷腦筋~~
後來打給他,本來想講道理告訴他律師建議我選擇抗爭我有贏面,但非我行事風格
我道義上還是會幫他簽完約,好聚好散
想不到可能會錯意還是沒聽仔細,他竟回應出類似這等字眼
"想撈好處找錯人了,你要去找撞你的人才對"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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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9.193.81
1F:→ pol61x438:加入事宜中車禍受傷 真的還蠻衰的 囧rz~ 09/24 23:25
2F:推 fox1103:所以沒到職,簽的約還是有效? 09/24 23:50
3F:→ tsangxwish:稅呢? 09/25 00:01
4F:→ iverson76men:稅和盈虧僱主負責,合約有寫 09/25 00:05
5F:推 dochibi:找勞委會幫你~~各縣市有勞資協調委員會 09/25 00:35
6F:→ dochibi:對方有問題..不過你也有地方站不住腳..下次注意 09/25 00:36
※ 編輯: iverson76men 來自: 111.249.193.81 (09/25 01:18)
※ 編輯: iverson76men 來自: 111.249.193.81 (09/25 01:23)
7F:→ arbutin:才剛開始不是可以直接走人嗎?問問公會和相關機關吧 09/25 13:26
8F:推 mokinased:只能拍拍了 09/25 18:32
9F:推 akito8875:找勞委會+1 09/25 19:44
10F:推 dochibi:找勞委會..公會沒什用..老闆感覺有很大的問題.. 09/26 22:44
11F:→ dochibi:乖乖聽律師話..你風格沒幫助..我感覺他吃定你了.. 09/26 22:48
12F:→ dochibi:合約SHOW一下..說不定你真有機會反咬他一口.. 09/26 22:52
13F:→ dochibi:也許以後要跑一下法院..但吃虧的絕對是他 09/26 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