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ower (握不住的人生)
看板pharmacist
標題[問題] 離職手續辦理
時間Sat Sep 18 14:12:37 2010
請問....
目前這份工作已經辦理離職
但是我下一份一樣要繼續在同一縣市工作
那我還要去工會辦理登記嗎??
還是直接去衛生所辦理就可以了
有限制離職幾日內要辦理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6.24
1F:推 langrisser:看各縣市公會規定:e.g.台中縣一個月、台中市10天 09/18 14:15
2F:→ langrisser:台北市聽說是3天內就要去辦 delay衛生局會罰款 09/18 14:15
3F:推 moriyako:藥師法第10條:藥師停業或歇業時,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 09/18 15:49
4F:→ moriyako:內,報請原發執業執照之主管機關備查。 09/18 15:49
5F:→ moriyako:都是30天 09/18 15:49
6F:→ moriyako:但,一樣第10條:藥師變更執業處所或復業者,準用關於執業 09/18 15:51
7F:→ moriyako:之規定。 09/18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