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ower (握不住的人生)
看板pharmacist
标题[问题] 离职手续办理
时间Sat Sep 18 14:12:37 2010
请问....
目前这份工作已经办理离职
但是我下一份一样要继续在同一县市工作
那我还要去工会办理登记吗??
还是直接去卫生所办理就可以了
有限制离职几日内要办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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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3.16.24
1F:推 langrisser:看各县市公会规定:e.g.台中县一个月、台中市10天 09/18 14:15
2F:→ langrisser:台北市听说是3天内就要去办 delay卫生局会罚款 09/18 14:15
3F:推 moriyako:药师法第10条:药师停业或歇业时,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 09/18 15:49
4F:→ moriyako:内,报请原发执业执照之主管机关备查。 09/18 15:49
5F:→ moriyako:都是30天 09/18 15:49
6F:→ moriyako:但,一样第10条:药师变更执业处所或复业者,准用关於执业 09/18 15:51
7F:→ moriyako:之规定。 09/18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