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gel07 (Dark Moon Princess)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申訴] 僅違反同一天不得超過一篇徵才文
時間Wed Oct 25 14:48:10 2017
一、主文
申訴駁回,不予受理,本案已完成溝通程序,得逕行上訴。
二、說明
申訴人未填寫正確之處分公告文章代碼,依第二十條第三項得予駁回,
且本板已於
#1PuBTUn6 (part-timeBM)中以黃字標示若有上開情形得駁回之。
為避免浪費申訴人的時間,就申訴內容進行實質審查如下:
申訴人單日內發表二篇文章,違反part-time 板看板使用規範第十二條第一項,
申訴人二篇文章均依舊格式發表之,且均缺少「使用者同意聲明」,
違反part-time 板看板使用規範第八條第三項(原文均羅列於
#1PxX7Nxb (part-time))。
依 part-time 板看板使用規範第十六至十九條,違反第八條與第十二條各項規定者,
均處水桶七日以上、六十日以下,準用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違反二種以上不同規定者,
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之,故上開違規行為應處水桶十四日以上、一百二十日以下,
依本板慣例均處七日,合併處分為水桶十四日,應無疑義。
任何原因均不得為超額張貼之事由。
三、申訴救濟
若不服本判決,得以此文為溝通依據,表明理由,至 L_LifeJob 板發文申訴。
※ 引述《shishishi1 (3.7沒輸過有跳過)》之銘言:
: 申訴人ID:shishishi1
: 申訴板主ID:angel07
: 處分公告文章代碼(AID): #1PxWx5aq
: 申訴事由:
: 首先我承認我在同一天PO了抱枕包裝"短期"計時人員和抱枕包裝"長期"計時人員
: 確實是我疏忽,造成大家的困擾我深感抱歉
: 我這邊有一個請求還有一個請問
: 一個是我們是真的 "分別" 需要徵求今天臨時的包裝人員和長期的工讀生
: 因為原本的人臨時離職,我們急著要找一個臨時的工讀生
: 要分成兩篇發文這個問題我們也討論過
: 因為臨時找的不一定希望他留下來繼續做長期的
: 如果寫成同一篇擔心該員工會有錯誤的感覺 (而且兩個薪水是不一樣的)
: 長期的包裝人員我們需要仔細面試才能決定是否錄取
: 所以請助理照著版規打好兩篇以後,我一回家就急忙發文了
: 我想請求版主能夠通融退掉我的文就好了
: 畢竟我出發點也不是為了洗文章或是鬧版
: 懇請再給一次機會讓我能夠再徵求長期員工。
: 另外我想請教版主提出的第八條第三項第一款
: 三、工作待遇:
: (一)平常日工資:應填時薪或日薪,不得以月薪表示,外包承攬、按件計酬者,
: 應填每件之工資與常人平均每件所需工時。
: 請問我填:
: 平常日薪資:135/hr
: 薪資發放日:10/27
: 請問我這樣寫有何不妥?
: 附件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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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can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your hand or your graveyard or your
banished zone) by destroying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Summon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If this card is destroyed: destroy all the
other cards on the field and in either players' hand; Special Summon this card
from graveyard or banished z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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