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nbaday (低調)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建議] 關於唯讀
時間Wed Jul 25 01:33:11 2012
※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銘言:
: 1. 小組長同時 "掛名" 板主. 所以理應同時負責.
掛名也還是組長不是板主
另外,所謂管板不是一定要開著讓你用,砍文水桶這才是管板。
隱板唯讀之類也是管板,只要是最適合看板目前情況的合理決策都行。
另外合理與否也不是user決定,是站方。以此板來說,是GM群組長說了算。
而且是站在站方的角度
現況就是:
a.F板主時間精神不允許繼續接任下去,必須換人當
b.沒人要接
c.因為勞工局之前釘過,所以此板不能沒有人【嚴格看管】
綜合以上三點,除了暫停看板之外別無他法,
否則F板主直接辭職走人,一樣也是只能唯讀。
為什麼八卦板沒板主時要唯讀? 因為
站方立場來說水量太大不可一日無板主。
為什麼打工板沒板主時要唯讀? 因為
站方立場來說法律威脅不可一日無板主。
: 2. 解除唯讀的申請既然在唯讀前就有人報名板主.
: 在某些實際管理狀況下. 既然小組長可以 "掛名" PT 板板主.
: 為何就不能同時解除唯讀和同時進行板主選舉?
: 選擇問題而已.
因為有人PO文就要有人管,F板主時間精神已經管不來,小組長也管不來(手下板很多)
只要沒有人願意出來每一篇每一篇嚴格查看,站方沒有義務冒險開板
: 3. 申請唯讀不能不顧使用者的需求.
: 況且. 管理不來. 理應辭職.
: 而不是管理不來申請唯讀. 再占著板主位置 "訓練" 新板主.
辭職也是唯讀阿,你以為這種板沒板主會開給你用?
上次關板就是站長ckcool親手弄的,因為最後通牒公文到手,直接隱板清乾淨才開
使用者需求? 你以為PTT是使用者需求取向嗎? 有沒有搞錯阿...
那你知不知道,對成年人約砲是合法的? 按你邏輯,不違法就一定要給你用?
平台本來就有權決策要提供怎樣的功能及服務,user的選擇只有用,或者不用。
: 6. 第一篇徵板主的公告是五月份. 而且是五月底.
: ( 更正一下. 四月底. )
: 忙著畢業忙著期末考的人一堆. 誰會有心思去想板主不板主.
: 顯然有些人對於現在學校學生的行程多不了解.
站在站方立場,只要有一天沒有版主嚴格審查文章,就不能讓這種板開放使用,
期末忙關站方什麼事情?
拿個簡單的例子,今天你跟某單位借場地辦活動,(假設里民活動中心)
單位的要求很簡單,把場地一切都給我管好不要出差錯,否則就不讓你用。
包含不製造垃圾、不阻礙交通、不吵鬧、不ooxx,總之管好就對了
但結果只想要用場地,用場地的人卻沒人想管上面那些,我為什麼要給你場地用?
: ( 雖然小組長您有詢問. 不過個人考量能力可能不足不敢貿然接任 )
: 寫信給小組長的確讓注意禮貌和用辭. 不過也請小組長考量 PT 板
: 找工作事關很多事業很多學生工作與生活. 茲事體大.
對站方來說,干我什麼事? 你有重要需求,我就要冒風險給你用?
那誰幫我? 公文是我在收、行政懲處也是我被罰耶~~
: 還望小組長多多考板友現實生活需求.
: 以上.
結論:
拜託,享受免費服務的時候,替對方著想很難嗎? 人家義工還要替你扛法律風險?
套句某老板說的話: 如果做人處事都是這種心態,誰要用他阿orz
※ 編輯: ganbaday 來自: 111.242.3.57 (07/25 01:36)
1F:→ edctw:如果每人捐兩百可以七天內開板我願意捐 07/25 01:34
2F:→ korsg:翻譯:上面叫你吞什麼你就吞下去 不然連東西都不給你吞 07/25 01:35
3F:推 HawkStong:F版主沒說不幹了... 07/25 01:35
4F:→ ganbaday:可以大家合力出錢請個工讀生管板,但他要簽約負責,被勞 07/25 01:37
5F:→ HawkStong:其實...PTT是有隱性約泡板 07/25 01:37
6F:→ ganbaday:工局罰的話要負責XD 07/25 01:37
7F:推 wilo:那月薪要很高哦,因為罰款很大XD 07/25 01:38
8F:→ korsg:那就看看怎樣的情況下會罰款,不要老是把罰款掛在嘴上. 07/25 01:39
9F:→ korsg:會有怎樣的刑責麻煩羅列一下給大家知道 07/25 01:39
10F:→ korsg:喔對了,早上我寄信給勞工局的問題清單內也有這個. 07/25 01:42
11F:→ korsg:我也想知道假如未來我當上板主可能會被罰多少錢. 07/25 01:43
12F:→ ganbaday:那個誰有留當時的公文照片? 07/25 01:50
13F:→ ganbaday:我只記得大概啦: 勞工局公文是說~ 因為PTT打工板一直被 07/25 01:50
14F:→ ganbaday:檢舉違法刊登,若再有此情形,將會對PTT開罰...大意如此 07/25 01:51
15F:→ ganbaday:勞工局不是法院 怎麼可能是"刑責",當然是"行政罰" 07/25 01:52
16F:→ korsg:我覺得你可以去PT板找 東西還在 07/25 01:52
17F:→ korsg:大意是說勞工局認為PT管理鬆散導致違法徵才文過多 07/25 01:53
18F:推 kissinwang:樓上 管理更鬆散的不是只有pt板很多地方更嚴重!!! 07/25 01:55
19F:推 wilo:我有文字檔,ganbaday看信箱 :p 07/25 01:55
20F:→ kissinwang:只是有沒有人出手引起他們注意而已~~~~~ 07/25 01:55
21F:→ korsg:只要管理階層能舉證那些案件已經"處理"掉,那還會不會被罰呢? 07/25 01:56
22F:→ korsg:當時W板主不就回了一篇文表示已經很即時的處理違規文章. 07/25 01:57
23F:→ ganbaday:推文5秒,key: 倘仍有觸法情事,將予以重罰 07/25 01:59
24F:→ korsg:問題來了,罰什麼? 怎樣的情況會開罰? 07/25 02:00
25F:→ korsg:我們可以看到公文內提及雇主的罰責,不過網站管理罰責方面呢? 07/25 02:01
26F:→ korsg:阿,之後我收到勞工局回函有回答的話會貼在這邊讓大家知道. 07/25 02:02
27F:→ ganbaday:你問我我也很想知道,通牒沒寫細節 07/25 02:06
28F:→ ganbaday:但你是站長的話,幹嘛為了別人冒險? 07/25 02:06
29F:→ korsg:那我覺得站長應該冒超多風險 包含麻將板拉 夜店板拉 07/25 02:21
30F:→ korsg:這些出過大事情的板不知道讓站長冒多少風險 07/25 02:22
31F:→ ganbaday:是阿,所以麻將板被迫做了很大的改變 07/25 02:44
32F:→ korsg:只要能夠讓主管機關滿意,或許可能大概不會被開罰的意思囉? 07/25 02:48
33F:→ ganbaday:這只能問主管機關...... 07/25 02:51
34F:→ kissinwang:主管機關其實推很大~~~其實要玩的話~可以特地開相對板 07/25 03:50
35F:→ kissinwang:當作板上的民意機構連署集體陳情來反應促使主管機關改~ 07/25 03:51
36F:→ kissinwang:不過到底就跟...臉書反xx粉絲團類似~炒作後就滅火了~ 07/25 03:52
37F:→ kissinwang:不過現在有1999...申訴都會有所紀錄跟編號~或許可利用 07/25 03:52
38F:→ kissinwang:不過他們是把處理內容回覆隱藏~bbs可以開某話題的內容 07/25 03:53
39F:→ kissinwang:讓USER申訴內容及結果張貼在上面~記者自然會抄文章 07/25 03:53
40F:→ kissinwang:這樣雇主才會怕~~不然都默默的河蟹....... 07/25 03:54
41F:→ kissinwang:這是所有裡面最簡單最廉價的~~~不過誰要去開第一砲 07/25 03:54
42F:→ ganbaday:不夠聳動記者才不會抄...除非是知名大企業 07/25 10:59
43F:→ ganbaday:一般小公司違法 記者哪有興趣 07/25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