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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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Fw: [新聞] 停班仍須上班的工資
時間Mon Jul 23 18:18:48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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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 看板: part-time
標題: Re: [新聞] 停班仍須上班的工資
時間: Tue Jun 19 23:50:25 2012
※ 引述《kkoowwee1102 (kkoowwee1102)》之銘言: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cus/501011338/132012061201207.html
: [新聞] 停班若仍須上班 雇主應加給工資
: 停班若仍須上班 雇主應加給工資
: 2012-06-12 13:41
相關勞工局勞動基準科葉小姐回答的問題. 已經請巿議會相關人員要求
勞工局對回覆內容作詳細詢問與回答.
以下是勞委會對基本工資與日薪制. 時薪制勞工工資的公文網頁 ( 含文號 )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4c661
首頁 業務主題 勞動條件 工資 工資解釋令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77e26
雇主應發給計件勞工假日工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七十六年十一月十九日台76勞動字第六六六四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第三十七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
應休假」。故凡適用該法之各事業單位受僱勞工,不論是否屬於計件或計日工人
,均應享有上開法定權利。
又第三十六條所定之例假,第三十七條所定之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為該法第
三十九條所明定,故事業單位應依法發給其所僱計件工例假日及休假日之工資。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7869f
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如何計算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九月十四日台87勞動二字第○三九六七五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所稱「加倍發給
」,係指假日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此乃因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
滿八小時,亦已無法充分運用假日之故,與同法第三十二條延長每日工時應依第
二十四條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成或加倍發給工資,係於正常工作時間後再繼續
工作,其精神、體力之負荷有所不同。
至於勞工應否延長工時或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
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尚難謂有不合理之處。故勞工假日出勤工作於八小時內
,應依前開規定辦理;超過八小時部分,應依同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辦理。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777fe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修正後,勞工於「週休二日之星期六」出勤之工資應如何
發給?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年六月七日台九十勞動二字第○○一九二四八號函
實施「週休二日」制之事業單位,勞工於非例假日之休息日出勤工作,工資應如何
發給,應視該休息日之性質而定。該日如係因勞資雙方約定之正常工作時間少於
法定正常工時所生者,其未逾勞動基準法第三十條所定之法定正常工作總時數之
部分,工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定之;逾法定正常工作總時數者,應依該法第二十四
條規定辦理。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781ed
公務員週休二日之實施與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之
應放假日適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七月十七日台86勞動二字第○二八六九二號函
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三條所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放假,
惟依該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經徵得勞工同意後得於該假日工作;亦可經勞資雙方協商
同意後,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前經本會77.9.6台77勞動二字第二○一二三號函釋在
案。應放假之日與其他工作日對調後,原放假日即為應工作之日,勞工於該工作日
工作,應無加倍發給工資問題。
又銀行員工進入銀行業工作,應已知悉並應尊重該業特性,該業營業時間若依銀行
法做適當之調整,基於勞資合作及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銀行員工應予配合。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775fa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處理原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年七月十二日台八十勞動二字第一七五六四號函
事業單位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宜,依左列原則處理: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事業單位之勞工在何種狀況下得停止工作,宜由勞雇
雙方事先訂於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之中,以求明確;明訂時可參照
行政院頒「天然災害發生時停止辦公及上課作業要點」之規定。如事前並無約定
,可參照前開要點及企業慣例,由勞雇雙方協商辦理。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如確因災害而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
以事假處理,惟亦可不發工資;勞工如到工時,是否加給工資,可由雇主斟酌情形
辦理。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17779b4
勞動契約終止時,雇主應否發給勞工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工資疑義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二年八月廿七日台八十二勞動二字第四四○六四號函
查「勞工之特別休假應在勞動契約有效期間為之,惟勞動契約之終止,如係
可歸責於雇主之原因時,雇主應發給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之工資。」前經本會
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台七十九勞動二字第二一七七六號函釋在案。故當勞動
契約終止時,勞工尚未休完之特別休假如係勞工應休能休而不休者,則非屬可歸責
於雇主之原因,雇主可不發給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之工資。
本會七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台七十九勞動二字第二一七七六號函所稱「可
歸責於雇主之原因」尚非僅以勞動基準法所列各條終止勞動契約規定之條次為判斷
,仍應就各條款規定之情事依事實個案認定之,如年度開始雇主即強制勞工退休,
致勞工未能有充分時間安排特別休假時,雇主應發給勞工未休完特別休假日數工資。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6c2a8ca
1. 基本工資的意義?
A: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上開規定旨在保障勞工基本生活並維持其購買能力;對於工資在基本工資數額
邊緣的弱勢勞工,尤其重要。
基本工資業經本會以100年9月6日勞動2字第1000132292號令發布修正為每月
新臺幣(以下同)18,780元,每小時103元,並自中華民國101年1月1日起生效。
前者係指按月計酬者,且依法定正常工作時數上限(2週84小時)履行勞務之最低
報酬。後者係為約定按「時」計酬者單位時間之最低報酬。
2.何謂基本工資?
A:基本工資係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故延長工作時間、休假日
出勤工作加給的工資不計入。
3.那些工資項目或獎金(津貼)可以納入基本工資計算?
A:凡符合勞動基準法所定「工資」定義之項目,均可納入。
又勞動基準法所定之工資係指第2條規定,工資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
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
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故工資非以底薪為限,不論雇主以任何名義
之給與,如係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均屬「工資」之範疇。
4.勞工每月工資為18,780元(含全勤獎金),如勞工請事假可否扣薪?
A:勞工請事假,因未提供勞務,如依其「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尚不違反勞動
法。
依勞動基準法第21條規定,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故勞工
每月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之
每日基本工資後之餘額。
例如:勞工請事假一天,則其當月薪資不得低於18,154元
(18,780元-626元)。
5. 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已高於基本工資者,應否再比照調幅調高薪資?
A: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低於調整後之基本工資者,應自101年1月1日起,依法調整;
但原約定之工資未低於新基本工資者,並無應比照該調幅而調升之規定。
6.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已高於基本工資者,雇主可否予以調低至基本工資標準?
A:勞資雙方原約定之工資未低於新基本工資者,仍應依原約定辦理,雇主不得逕自
調降。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ro?page=46c2aab5
月薪制勞工的權益
1.基本工資自101年1月1日調整後,月薪制勞工的每小時工資額是否改為103元?
A:按月計酬者所約定月薪給付總額,除勞資雙方另有約定者外,仍得視為已給付
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並據為計算延時工資(加班費)時之「平日每小時工資
額」,勞資權益並未變動。
例如:原約定月薪17,88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74.5元。則 101/01/01後=>月薪應
調高至18,78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額78.25元。
2.按月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時,其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
A:按月計酬者如其每月工資為18,780元,則其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可按18,780元每月
除以30除以8之每小時78.25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3.月薪制勞工是否還要給「國定休假日」工資?如何計算?
A:工作日遇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所定之休假日(俗稱國定休假日)
時,仍應依現行規定,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月薪制勞工已內含於月薪中)
放假一日,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
工資)。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6c2ac61
日薪制勞工的權益
此次基本工資調整為何未發布日薪?
A:本次基本工資調整之發布,雖有別於以往,並未發布按「日」計酬之基本工資,
因近年來工作的態樣有很大的變化,部分工時者除了按時計酬者外,也有按日
甚至按月計酬的情形。有鑑於勞資雙方雖約定按日計酬,但一日之工時不盡
相同,有的只有2小時或4小時,有的為8小時,若發布基本工資日薪數額,將
無法滿足不同工時者之態樣。
因此,按日計酬者之「日薪」,在法定正常工作時數內,應不得低於每小時103
元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
2.如何檢視「按日計酬者」之薪資是否低於基本工資?
A:本次未發布基本工資日薪數額,如欲檢視按日計酬者之工資是否符合基本工資規
定,可以每小時103元乘以工作時數。
3.按日計酬者之延時工資、國定休假日工資如何計給?
A:依按時計酬者之核計規定辦理。
http://www.cla.gov.tw/cgi-bin/siteMaker/SM_theme?page=46c2aba3
時薪勞工的權益
1.基本工資「時薪」為何要考慮折入「例假日」工資?
A: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除應放假外,並應由
雇主照給例假日工資(亦即雖無出勤義務,惟雇主仍應給付原約定之報酬)。按
日或按時計酬之勞工,依法亦有上開規定之適用;也就是說,除按勞資雙方約定
之時薪、時數給付工資外,雇主仍應另行比例給付部分工時勞工例假日工資。
有鑑於實務上,部分雇主並未另行給付部分工時者例假日工資,時生爭議,所以
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日」工資折入基本工資「時薪」中,以後遇有例假日
只須給假,不必外加計給例假日工資,以減少紛爭。
2.基本工資「時薪」為何要考慮折入所謂「6小時」工資?
A: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正常工時自90年1月1日起縮短為兩週84小時,較修法前每週48
小時,平均1週減少6小時。導致按月計酬者與按時計酬者同樣履行法定正常工時
後,其每月(30日)的最低工資報酬總合將有落差(因按時計酬者平均每週減少
6小時之工作時間,雇主是否應給付工資,法無明文;雇主如未給付該縮短工時
之報酬,並不違法)。基此,將縮短工時差距的「6小時」工資折入基本工資
「時薪」後,可消弭按月及按時計酬者工資率之落差。
3.基本工資時薪為何不考慮折入國定休假日之工資?
A:勞動基準法有關國定休假日規定之意旨在保障有出勤義務之勞工當日免於出勤而
雇主工資應照給之權益,至原約定無出勤義務者,自無工資請求權。當天出勤者
依現行法令本可取得加發一倍之工資。如一律折入現行19日國定休假日後,將使
無出勤義務者額外取得工資;國定休假日當天出勤者卻無取得加倍工資,對勞工
權益反有減損,有失衡平。
4.工資雙方約定之時薪已達103元以上,是否還要給「例假日」工資?
A:按時計酬者如經勞資雙方以不低於103元之金額約定時薪,除另有約定外,允認已
給付勞基法第39條所定例假日照給之工資,嗣後毋須另外計給。
5.按時計酬者延長工作時間(加班)時,其延時工資(加班費)如何計算?
A:按時計酬者係以其約定之每小時工資額(不低於103元)為基礎,並依照勞動基
準法第24條規定計算延時工資。
6.按時計酬者,勞資雙方約定時薪103元,是否還要給「國定休假日」工資?
如何計算?
A:勞工工作日如遇
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所定之「國定休假日」時
,仍應依現行規定,
原排定出勤者照給工資(103元乘以排定工作時數)放假一日
,
出勤者加倍給付工資(原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倍工資)。
原約定出勤者 原約定不出勤者
不出勤 工資照給(103元乘以工時) 無工資請求權
出 勤 原工資照給外再加一倍 計給2倍工資
(103元×工時×2) (103元×2×工時)
--
勞委會公文清楚指出. 103 元時薪 "
不含勞基法 37 條與細則 23 條之國定假日"
薪資.
其他問題會請勞工局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60.71.146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114.160.71.146 (06/19 23:56)
1F:推 r1986119:所以如果我在該公司假設只有上假日班 175.180.166.68 06/19 23:58
2F:→ r1986119:是例假日 我享有兩倍嗎 175.180.166.68 06/19 23:58
103 元時薪 "已包含" "例假日" 休假給薪之薪資.
麻煩把公文全部看完.
※ 編輯: kkoowwee1102 來自: 114.160.71.146 (06/20 00:00)
3F:推 r1986119:如果遇到國定假日就有兩倍嘛..... 175.180.166.68 06/20 00:03
4F:推 molalisa:上次新北臨時停班,雇主未告知是否出勤, 118.169.14.57 06/20 01:12
5F:→ molalisa:打電話去才說不用去要改期,這樣有薪水嗎? 118.169.14.57 06/20 01:13
6F:推 r1986119:應該看你是臨時的還是排班制的吧 175.180.166.68 06/20 01:15
7F:推 r1986119:有付出勞力有錢,沒付出沒錢 175.180.166.68 06/20 01:18
8F:推 DavidChen:依法的話: 有去有錢 沒去可不給錢 210.61.127.30 06/20 01:18
9F:→ DavidChen:不過業界慣例: 全職不扣錢,兼職不發錢 210.61.127.30 06/20 01:19
10F:推 r1986119:全職是包含在裡面了.... 175.180.166.68 06/20 01:20
11F:→ r1986119:全職假設你只有做七天但有一天是休假 175.180.166.68 06/20 01:21
12F:→ r1986119:有七天的薪水只是是月薪除當月天數再乘七 175.180.166.68 06/20 01:22
13F:→ r1986119:兼職是排班的,有做有沒做沒日薪一樣 175.180.166.68 06/20 01:23
14F:推 r1986119: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如確因災害而 175.180.166.68 06/20 01:25
15F:→ r1986119:未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以事 175.180.166.68 06/20 01:26
16F:→ r1986119:假處理,惟亦可不發工資 175.180.166.68 06/20 01:27
17F:→ DavidChen:全職可以不發當天工資,但實務上很少~ 210.61.127.30 06/20 01:5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kkoowwee1102 (114.160.71.146), 時間: 07/23/2012 18: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