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iyu716 (阿黛兒)
看板part-timeBM
標題[檢舉] 微軟家庭日工作證實不含加班費
時間Tue Apr 10 15:12:50 2012
* 已閱讀 part-time / part-timeBM 板板規,且確認被檢舉人確實違反板規。
* 檢舉文標題格式:[檢舉] #1E6XoB0o 板規一/就服五
* 發文即代表願為此檢舉文負責,望各檢舉人慎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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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檢舉文章資料:
#1FWclQxH
作者: sachi357 (chi)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 關渡北藝大微軟家庭日(暫停)
時間: Mon Apr 9 12:55:52 2012
信箱已爆~請各位暫停來信~謝謝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請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
A時段.
101/04/28(六) 08:00-12:00
B時段.
101/04/28(六)07:00-17:00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是
是否供餐:皆供應午餐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A時段.
500元/4個小時
B時段.
1200元/10個小時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當日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發放薪資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關渡台北藝術大學籃球場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A時段.
趣味競賽工作人員、當日活動現場協助
B時段.
指引交通路線、遊戲關主、場復協助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80604586
公司負責人:賴米雪
公司名稱:米緹活動創藝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36號
公司電話:(02)8951-5628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陳小姐 (02)8951-5628
履歷請寄至
[email protected]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是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A時段:3人
B時段:4人
補充事宜
◎其他:
→交通自理
◎通知:
→信件通知錄取否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無須面試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3 元。
→活動當日早上八點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101/04/22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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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68.240
→ owenx:隊輔薪水高好多...可惜我休學了XD 180.177.190.141 04/09 13:54
※ 編輯: sachi357 來自: 114.24.171.80 (04/10 10:14)
2. 被檢舉人ID:sachi357
3. 檢舉原因/觸犯板規/違法事由:
A時段.
500元/4個小時
B時段.
1200元/10個小時
國定假日薪資:依勞基法規定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依勞基法規定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2. 凡是違反勞基法、工時不明等,都會被劣退,雇主有義務熟讀勞基法,請自重。
2.1 凡是按件計酬類的工作,一定要註明所需工時,否則視同工時不明。
2.2 有排班請詳細填寫排班、休假日等,否則等同工時不明。
2.3 超過十二小時的工作、超時沒有加班費都會劣退。
我承認應徵前我沒有看清楚
但是錄取後卻發現即使用103去算,
時段B的工資也不到1300,
於是我又寫信去問對方說時薪是120元,
因為10小時給1200,
所以我確定此工作是違反勞基法的,
故此檢舉並轉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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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6.130
※ 編輯: chiyu716 來自: 125.232.136.130 (04/10 15:49)
1F:推 DavidChen:103x8+137*2=1098 ?? 04/10 18:26
2F:推 DavidChen:加班費的1.33包含本薪,加付1/3,並非加付1.33倍。 04/10 18:31
3F:→ chiyu716:算錯了 對不起 04/10 20:01
4F:→ DavidChen:不會啦,法令的東西拿出來討論讓更多人知道不是壞事 ^^ 04/10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