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aronph (百瀚外語副總經理)
看板part-timeBM
標題[申訴] 百瀚外語申請消除劣文
時間Sat Mar 17 13:29:32 2012
事由: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國定假日薪資: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證據: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
國定假日薪資:時薪/103×2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時薪103×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時薪300-500元"
謝謝版主糾正,了解了!
很多勞資糾紛就是說得不夠清楚,不好意思造成閱文者誤解
虛心受教了!但還是希望版主能夠消除劣文(因為是新手,所以不是刻意挑戰板規的)
原查明文錯誤時,就想即時刪文了,但已無法刪除,請版主明察秋毫在這篇更改文章
是否正確,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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