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utejenny (該做的事情很多N )
看板part-timeBM
標題[建議] 國定假日/加班薪資強制填寫不合理
時間Wed Mar 14 09:53:52 2012
自己以前待業的時候在PT板接過一些零工
之前也幫公司HR po文找工讀生
他說上次因為PT版而來的人不少 所以請我再幫忙po一次
結果昨天發的文 今天發現 被劣退了 真是超傻眼的
我可是自認秉持著良心很認真地研究了新規則才po的啊
(並且擔心老闆看到黑黑的螢幕我在打混 但我明明是在弄公事啊!!)
原因是 我照著"強制填寫"的規定填了國定假日和加班的薪資
可是我只傻傻的算了"前兩小時"的時薪 沒有加註兩小時之後的時薪
就這樣被劣了.....
啊現在HR同事問我我是該怎麼辦啊 公司的案子火熱的進行著 非常缺人啊!!!
104上面 學生族群的工讀生不好找啊!!!
我們需要找會2種程式語言的人 鄉民們最合適了啊!!!!!
我現在要去哪裡找人啊?!!?!?
我們是典型週一到週五、朝九晚五上班的私人小公司
工讀生不會周末來加班 週間要來上班的時間也是看他能配合的時段
能來上班的時段就不一定了 也不知道加班要怎麼算
通常工讀生也不會待到正職員工下班之後
到底硬是要填這些"不會用到的時薪數字"是為什麼!?!?
公司如果發給你只有褲裝的制服
但是規章卻註明 "穿裙子的話要搭配XX色褲襪" 這樣怪不怪!?
一家店 菜單上只有炒飯
然後旁邊附註 "多加一球麵加10元" 這樣蠢不蠢?!
氣話不多說了。
建議如下:
1. 讓po文者可以選擇加註
「本工作不需要假日上班或加班,應徵者可拒絕配合。
拒絕加班不影響既定上班時段內之薪資。」
2. 不要逼著大家po文時一定要把計算機拿起來套算公式填寫用不到的資訊
只在po文格式內加入另一行規定不得刪除的文字
「此時薪為一般上班時段時薪。若無另外註明更高待遇,假日上班及加班時段,
以符合勞基法標準之方式計算,雇主必須合法給付。」
不要再害誠懇來徵人的公司因為無心之過徵不到人了
只會傷害這個平台的實用性,對誰都沒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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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簽名檔
誰會HTML和CSS啊? 回我bbs信啊~
我這裡有一批不用加班的工作好優的。 (誠懇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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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163.230
1F:推 a710689:在這邊寫沒用 請至L_LifeJob申訴 03/14 12:28
2F:推 dai23:PT版反正業績很好 不缺你一個 每天還是有上百篇文章 03/14 12:29
3F:推 arrow6636:申訴也沒有人理,吃虧的是廣大的打工族! 03/16 13:46
4F:推 weeat:在這裡寫真的沒用 因為打工版跟打工版BM的版主是同一人... 03/16 17:40
5F:→ edctw:我真的不了解多寫那個加班費是到底會怎麼樣 03/17 02:23
6F:→ edctw:你不給加班你就註明應板規要求填寫加班費 實際工作不需加班 03/17 02:24
7F:→ edctw:這樣不就得了? 03/17 02:24
8F:推 r1986119:就說板規是給板主看的咩 03/19 01:03
9F:推 dai23:edctw 這樣不是擾民嗎? 03/19 12:38
10F:→ edctw:等到真的因故延長工時碰到這種問題了,結果你沒加又跟工讀生 03/20 20:18
11F:→ edctw:吵,這不是更麻煩… 03/20 20:18
12F:→ edctw:而且不要求你寫,搞不好你就不知道要加了 03/20 20:23
13F:推 r1986119:那如果有寫日期(非國定假日,就不需寫兩倍吧) 03/20 23:34
14F:→ r1986119:主要是板主的劣退很怪吧!沒違法卻用勞基法來壓人.... 03/20 23:34
15F:→ r1986119:就直接說是違反板規,而不是勞基法就好了 03/20 23:35
16F:→ r1986119:因為如果真的只需要來幫忙兩個小時四個小時而已 03/20 23:35
17F:→ r1986119:或是明明沒上國定假日,也寫不需上國定假日,還是會被劣 03/20 23:36
18F:→ r1986119:這根本不是違反勞基法,因為沒觸碰到勞基法那一條 03/20 23:36
19F:→ r1986119:何來違法,所以只能說是違反板規,這樣我也能接受 03/20 23:37
20F:→ r1986119:雖然我沒被劣退,只是明明不是違反勞基法而是板規 03/20 23:37
21F:→ r1986119:就希望不要用勞基法來壓人這樣會讓人誤會PT板都是違法的 03/20 23:38
22F:→ edctw:完全同意。 03/21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