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on731212 (amon)
看板part-timeBM
標題[問題]請問現在還能徵大夜班或司機嗎?
時間Thu Jun 30 11:18:35 2011
請問目前還能徵大夜班和司機嗎?我是建議在公文還沒來前,
還是可以徵,但另外註明18歲以上才能做,不知道這樣折衷
方式,板主能考慮看看嗎?不過若不能徵,請另外公告在pt板
,因為今天以前是可以徵的,板上還有很多大夜班的工作,
就麻煩版主再公告一下,告知大家,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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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198.166.95
※ 編輯: amon731212 來自: 114.198.166.95 (06/30 11:19)
1F:推 A2P169:PTT有沒有搞錯,甚麼都不能PO只是變相爽到其他網站而已 06/30 11:21
2F:→ A2P169:本來來這就找PT工作就是簡單快速,而且不會在被人力仲介剝 06/30 11:22
3F:→ A2P169:一層... 希望版主能恢復個人徵求相關 06/30 11:23
4F:→ amon731212:個人徵求昨天是可以徵人的,但禁止搬運類和搬家類 06/30 11:24
5F:→ amon731212:但今天板主的規定是如何我就不知道了,請發文問問吧 06/30 11:25
6F:→ jy72121:不能有年紀限制喔XDDD 06/30 11:36
7F:→ amon731212:話說註明18歲以上才能做,又違反年齡限制了~~" 06/30 11:39
8F:→ wachi0116:其實有些工作還規定20歲以上才能做~"~ 06/30 11:46
提另一個不同的意見,給板主參考看看,我剛查到勞基法的規定,其中童工的規定如下:
第五章 童工、女工
第四十四條(童工及其工作性質之限制)
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受僱從事工作者,為童工。
童工不得從事繁重及危險性之工作。
第四十五條(未滿十五歲人之僱用限制與保障)
雇主不得僱用未滿十五歲之人從事工作。但國民中學畢業或經主管機關認定其工作性質
及環境無礙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前項受僱之人,準用童工保護之規定。
第四十六條(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年齡證明文件)
未滿十六歲之人受僱從事工作者,雇主應置備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其年齡證明文件。
第四十七條(童工工作時間之嚴格限制)
童工每日之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例假日不得工作。
第四十八條(童工夜間工作之禁止)
童工不得於午後八時至翌晨六時之時間內工作。
所以以後有大夜班或司機等18禁合法工作,就在徵文條件裡列出要符合童工之規定,
或其他說法,這就請版主們討論看看。
※ 編輯: amon731212 來自: 114.198.166.95 (06/30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