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on731212 (amon)
看板part-timeBM
标题[问题]请问现在还能徵大夜班或司机吗?
时间Thu Jun 30 11:18:35 2011
请问目前还能徵大夜班和司机吗?我是建议在公文还没来前,
还是可以徵,但另外注明18岁以上才能做,不知道这样折衷
方式,板主能考虑看看吗?不过若不能徵,请另外公告在pt板
,因为今天以前是可以徵的,板上还有很多大夜班的工作,
就麻烦版主再公告一下,告知大家,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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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198.166.95
※ 编辑: amon731212 来自: 114.198.166.95 (06/30 11:19)
1F:推 A2P169:PTT有没有搞错,甚麽都不能PO只是变相爽到其他网站而已 06/30 11:21
2F:→ A2P169:本来来这就找PT工作就是简单快速,而且不会在被人力仲介剥 06/30 11:22
3F:→ A2P169:一层... 希望版主能恢复个人徵求相关 06/30 11:23
4F:→ amon731212:个人徵求昨天是可以徵人的,但禁止搬运类和搬家类 06/30 11:24
5F:→ amon731212:但今天板主的规定是如何我就不知道了,请发文问问吧 06/30 11:25
6F:→ jy72121:不能有年纪限制喔XDDD 06/30 11:36
7F:→ amon731212:话说注明18岁以上才能做,又违反年龄限制了~~" 06/30 11:39
8F:→ wachi0116:其实有些工作还规定20岁以上才能做~"~ 06/30 11:46
提另一个不同的意见,给板主参考看看,我刚查到劳基法的规定,其中童工的规定如下:
第五章 童工、女工
第四十四条(童工及其工作性质之限制)
十五岁以上未满十六岁之受雇从事工作者,为童工。
童工不得从事繁重及危险性之工作。
第四十五条(未满十五岁人之雇用限制与保障)
雇主不得雇用未满十五岁之人从事工作。但国民中学毕业或经主管机关认定其工作性质
及环境无碍其身心健康者,不在此限。前项受雇之人,准用童工保护之规定。
第四十六条(法定代理人同意书及年龄证明文件)
未满十六岁之人受雇从事工作者,雇主应置备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书及其年龄证明文件。
第四十七条(童工工作时间之严格限制)
童工每日之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例假日不得工作。
第四十八条(童工夜间工作之禁止)
童工不得於午後八时至翌晨六时之时间内工作。
所以以後有大夜班或司机等18禁合法工作,就在徵文条件里列出要符合童工之规定,
或其他说法,这就请版主们讨论看看。
※ 编辑: amon731212 来自: 114.198.166.95 (06/30 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