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uo1102 (別來無恙)
看板part-timeBM
標題Re: [建議] part-time若無人當板主 請唯讀或隱版
時間Thu Jun 2 17:57:28 2011
※ 引述《hateOnas (感謝小雞)》之銘言:
: 我記得要當part-time版版主,要隨時注意以免會被政府罰錢
: 建議part-time板 若無人願意出來當板主 應該唯讀或隱版
: 純屬建議
: 這個版不是很忙的人可以管的
: ~
我當初的建議是.. 希望該版暫時唯讀或隱藏. 不過.
我們不是管理人. 無權決定小組長要怎麼做..
這裏還是希望小組長. 唯讀或隱藏. 寧可中斷. 不希望這個版被下公文關掉.
兩件事提醒.
1. 版上酒促還是有. 還有違反就服法限制性別的文章.
( 某些文章一看就知道. 發文次數少於 50 次. 免洗 ID )
2. 端午節將近. 為國定假期. 端午節薪資依法增加 ( 是依法 )
請小組長做必要處置.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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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人要跳火坑的啊??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09.143.65
1F:推 FECer:原PO出來選 投你一票 06/02 18:18
※ 編輯: kuo1102 來自: 210.209.143.65 (06/02 18:21)
2F:噓 crazyblack:早就說過了酒促又不是只有女的 難道徵猛男就合法嘛? 06/02 19:04
3F:→ litra123:酒促是失敗在賣酒, 不是性別吧? 06/02 20:57
4F:→ litra123:另, 我個人不認為版上被劣退那篇徵猛男不合法, 不過原PO 06/02 21:06
5F:→ litra123:自己沒意見的話, 其他人也沒啥好說的~ 06/02 21:07
6F:→ kuo1102: 不用叫 已經被劣退了 06/02 21:42
7F:推 kissinwang:你都說是火坑了~~~還有人會去咬這個餌嗎.....XD 06/03 00:17
8F:推 michaelliu:雖然這個版管板都是看心情的 不過酒促真的是抓對了 06/03 00:50
9F:→ michaelliu:先撇開性別因素不談 光是賣酒就已經是18禁了 06/03 00:51
10F:→ michaelliu:真不知道還在這裡幹什麼 = = 06/03 00:52
11F:→ korsg:有賣煙酒的其他行業還是大剌剌的在pt版徵人阿...(抓頭) 06/04 06:16
12F:噓 crazyblack:我只問你一句話 便利商店有沒有賣煙酒嘛? 有沒有? 06/04 15:19
13F:→ kuo1102: 超商不用穿酒商制服(某些還很..)倒酒什麼的吧.. 06/04 23:51
14F:→ kuo1102: 而且.超商很明白警語.不販隻菸酒給未成年人 06/04 23:52
15F:推 michaelliu:超商也有賣酒 所以酒促就不是18禁了? 邏輯清楚點好嗎== 06/05 04:18
16F:→ michaelliu:與超商是否18禁無關 因為它不影響酒促是18禁的事實 06/05 04:19
17F:→ michaelliu:何況明明就是說18禁的問題 推文能扯到性別也不容易呢~ 06/05 04:21
18F:推 michaelliu:順便一提 若要開放酒促 那酒店呢? 人家也沒偷沒搶阿~~ 06/05 04:31
19F:→ korsg:超商工作者會接觸菸酒,這已經踏到18禁板規的底線 06/05 06:47
20F:→ korsg:挺好奇為何要讓超商在pt版徵人,這很明顯違反18禁板規 06/05 06:48
21F:→ korsg:早先討論過的文章也被砍了,想一想還挺詭異的 顆顆 06/05 06:49
22F:→ korsg:看看本版第34篇文章 w版主解釋得很好啊,可惜沒嚴格執行 06/05 06:52
23F:→ korsg:至於有沒有穿制服 有沒有倒酒或者警語根本不是重點 06/05 06:54
24F:→ kuo1102:1.超商工作 "原則上" 不會接觸觸到點燃的菸. 開瓶的酒 06/05 08:02
25F:→ kuo1102:2.超商販售菸酒是可以依標語要求出示購買者身份證明的 06/05 08:02
26F:→ kuo1102:3.超商店舖內部 "依本人對一般超商內規所知" 是禁菸禁酒皂 06/05 08:03
27F:→ kuo1102:4.如果你要拿一般無名不符規定的小超商連麻仔台也有來拗 06/05 08:04
28F:→ kuo1102: 那就沒辦法了.法律總有人不遵守.總有人無視. 06/05 08:05
29F:→ korsg:"原則上"只要有銷售18禁產品,就不該於pt版上徵人 這是版規 06/05 09:15
30F:→ korsg:難道說 酒不開瓶 菸不點燃就不是18禁產品嗎? 笑話 06/05 09:15
31F:→ korsg:超商有標語能幹嘛? 未滿18歲打工者一樣會接觸到且會販售 06/05 09:16
32F:→ korsg:重點是未滿18歲者會不會接觸到18禁商品,會 那就不該出現在pt 06/05 09:17
33F:→ korsg:麻煩把本版第34篇文章 重新閱讀一次 揪咪~ 06/05 09:17
34F:→ korsg:順帶一提,當初S版主反駁的理論是 菸酒非超商主要銷售商品 06/05 09:18
35F:→ korsg:不過把歷年銷售紀錄拿出來看就知道菸酒賣的可是嚇嚇叫 06/05 09:19
36F:→ korsg:可惜版上討論被砍到只剩下兩位版主的18禁解釋文. 06/05 09:20
37F:→ korsg:當時一起被牽連的還有彩券,之後彩券業才變為獨立條款... 06/05 09:22
38F:→ korsg:等新版主上任這還可以好好討論...(如果新版主願意的話) 06/05 10:01
39F:→ kuo1102: 十八歲禁菸酒是菸防法. 兒福法明定的.再說下去就是硬拗了 06/05 12:20
40F:→ kuo1102: 禁止違法的東西不代表違法就不會出現. 這是基本邏輯 06/05 12:21
41F:→ kuo1102: 勞工局沒下過公文說超商不可以收十八歲以下員工 06/05 12:22
42F:→ kuo1102: ( 記得印象在某連鎖超商中的規定是滿十六歲就可以 ) 06/05 12:22
43F:→ kuo1102: 別的不說. 光是就服法禁止限制性別也是吵了快一年 06/05 12:23
44F:→ kuo1102: 檢舉到勞工局到勞工局準備行文罰款才開始有所改善 06/05 12:24
45F:→ kuo1102: 版主再大版規再大也沒有法律大.法律課程麻煩請再修一修 06/05 12:25
46F:→ kuo1102: 另. 超商的標語是依法制作的.也就是.依法他可以要求 06/05 12:25
47F:→ kuo1102: 你要買菸要買酒的顧客拿出身分證件證明你滿十八歲才能買 06/05 12:26
48F:→ kuo1102: 之前就有提醒版主把禁止東西的法律法源依據公告. 06/05 12:31
49F:→ kuo1102: 某版主自大裝死被提醒被罵了都還亂搞. 要酒促可以啊 06/05 12:32
50F:→ kuo1102: 去勞工局. 內政部兒童局請他出公文不得禁止酒促.不就結了 06/05 12:32
51F:推 korsg:看來你還是沒搞懂這邊版主訂的規矩...解釋一堆不相干的做啥? 06/05 14:20
52F:→ korsg:這邊內訂規則就是,不得接觸任何18禁物品,管你勞工局有沒行文 06/05 14:20
53F:→ korsg:未滿18歲能不能接觸菸酒? 在本版無論任何理由都是不行 06/05 14:21
54F:→ korsg:勞工局沒行文的職業這邊都能禁了,粗工 彩券...公文在哪? 06/05 14:26
55F:→ korsg:所以勞工局有沒行文根本不是重點,凹這個很沒意義 06/05 14:26
56F:→ korsg:麻煩去把w版主對18禁職業的解釋文在看清楚點 06/05 14:26
57F:→ korsg:"未滿18歲不可以買酒,所以未滿18歲也不能賣。" 清楚了嗎? 06/05 14:27
58F:→ korsg:講到粗工才想起來,wilo版主禁止粗工理由是:有害身心健康 06/05 14:29
59F:→ korsg:這條勞工局也沒行文的規則不知道現在還存不存在呢 顆顆 06/05 14:29
60F:推 michaelliu:話說勞工局也沒禁酒店 它也是合法職業 所以也要開放嗎? 06/05 15:38
61F:推 michaelliu:w對於粗工的解釋的確不當 但一個錯並不能掩飾另一個錯 06/05 15:45
62F:→ michaelliu:不然乾脆用'版主都在看心情判這點'來否定全版規好了= = 06/05 15:47
63F:→ kuo1102:就說適用的法條是兒福法了還有人要跳針 06/05 16:04
64F:推 michaelliu:科科~ 酒促就是該禁 真不知道跳針其他行業幹嘛XDDD 06/05 19:19
65F:→ korsg:適用法條是兒福法跟本版18禁法條有何干呢?? 06/05 20:09
66F:→ korsg:難道有人不知道pt版部分版規比現行法規還"嚴格"嗎? 06/05 20:18
67F:→ korsg:順便給某m 以八大行業的角度來看酒店該禁,我可沒反對 06/05 20:21
68F:→ korsg:以新台北市來看,未滿18歲是不得涉足八大行業相關場所 06/05 20:27
69F:→ korsg:不過pt版對這塊倒是異常的寬鬆,跟超商賣菸酒一樣留了些漏洞 06/05 20:30
70F:→ korsg:跟酒有關的禁了,結果網咖跟KTV好像偷偷放行... 06/05 20:31
71F:→ korsg:至於酒促這種很明顯違反本版18禁條款的行業當然得禁. 06/05 20:36
72F:→ korsg:只能說過去版規在18禁條款上是選擇性執行. 06/05 20:43
73F:→ kuo1102:就跟你說了. 你要他不禁.寫信去主管機關發公文 06/05 21:06
74F:→ kuo1102: "主管機關發了公文. "依 XXXX 法不得禁止" 不就結了?? 06/05 21:07
75F:→ kuo1102: 之前 PT 版投票說可以限制性別. 還不是依照勞工局的行文 06/05 21:07
76F:→ kuo1102: "共同違反義務行為人" 行文開罰. 被罰了. 你要付錢?? 06/05 21:12
77F:→ kuo1102: 超商賣菸酒. 一樣. 你寫信去勞工局. 如他說不行. 就不行 06/05 21:12
78F:→ kuo1102: 這麼簡單的事跳針半天.偷偷放行. 那是版主失職. 06/05 21:13
79F:→ kuo1102: 就跟限制性別一樣. 法律有. 主管機關行文. 誰敢不照做?? 06/05 21:14
80F:→ kuo1102: 要不要順便去告前小組長與前版主無視就服法失職賠償?? 06/05 21:14
81F:→ korsg:所以意思很簡單,版主想禁哪種就禁哪種,哪些爽放行就放行 06/05 22:12
82F:→ korsg:你這樣講就簡單多了...明顯違反自己定下版規的東西還能過關 06/05 22:13
83F:→ korsg:pt果然是人治而非法治...連自己訂的規矩都能搞半套執行 06/05 22:13
84F:→ korsg:繼續跳針勞工局 兒福法沒關係,因為pt法規解釋跟它們無關 06/05 22:14
85F:→ korsg:版規寫著一切從嚴,但是結果卻是這樣,重點還禁討論兼刪文... 06/05 22:17
86F:→ kuo1102: 前版主的無能也過去了. 他們也下台了.就跟陳X扁一樣 06/05 22:30
87F:→ kuo1102: 要就要督促新版主要求他依法行. 我就在小組版開幹他. 06/05 22:32
88F:→ kuo1102: 請問你在這裏抱怨之外做了什麼?? 想改變就去做點什麼 06/05 22:32
89F:→ kuo1102: 你不過就是想開放. 看超商可以酒促不行就覺得不公平罵了 06/05 22:34
90F:→ kuo1102: 想開放酒促就寫信去主管機關問說酒促是不是沒違法違法. 06/05 22:35
91F:→ korsg:我想開放? 你想太多了. 06/05 22:35
92F:→ korsg:只是想看看有多少人會支持超商禁菸酒,能否公平看待18禁條款 06/05 22:35
93F:→ kuo1102: 想禁超商就寫信去主管機關問說賣菸酒有沒有違法 06/05 22:35
94F:→ korsg:眼中只有酒促 酒店 居酒屋,卻可以眼睜睜放過其他行業 真有趣 06/05 22:36
95F:→ kuo1102: 有沒有違法公不公平你我說了都不算. 06/05 22:36
96F:→ korsg:老實說 這版上法律沒禁 可是版主要禁的東西還不少...有差嗎? 06/05 22:36
97F:→ kuo1102: 只有主管機關和法院說了算.不爽. 去訴願. 去打行政訴訟 06/05 22:37
98F:→ korsg:彩券業我詢問過勞工局,台灣彩券 得到的答案是非18禁 結果呢? 06/05 22:37
99F:→ kuo1102: 我有去質問版主公平的定義在哪. 有提出我的看法.請問你呢 06/05 22:37
100F:→ korsg:PT版想禁的東西哪需要勞工局行文 揪咪 06/05 22:37
101F:→ korsg:PTBM版早就提出過拉,可惜被砍光 你說呢? 06/05 22:38
102F:→ kuo1102: 十八禁的主管機關不是勞工局. 請搞清楚. 謝謝 06/05 22:38
103F:→ korsg:砍掉就算了,還禁止繼續討論ZZZ 06/05 22:38
104F:→ kuo1102: 我會到小組版去開幹版主. 你呢?? 06/05 22:38
105F:→ korsg:哈哈哈,你可以想辦法找到一條彩券禁止未成年工讀的條款 :) 06/05 22:39
106F:→ kuo1102: 他禁止就他說了算?? 向更高層質問 這是基本的法律程序 06/05 22:39
107F:→ korsg:小組版開幹版主 so? 依舊不為所動 06/05 22:39
108F:→ kuo1102: 請你先去翻翻兒福法的詳細修文. 06/05 22:40
109F:→ kuo1102: 他不為所動至少現在滾了啊. 幹到他滾為止 06/05 22:40
110F:→ korsg:我想你先去看看前版主的版規解釋文 06/05 22:41
111F:→ kuo1102: 前版主已經走了. 麻煩不要 討論前朝的事 06/05 22:41
112F:→ korsg:zzz 他是自己滾的,他不想走你就算再小組版念再多一樣無用 06/05 22:41
113F:→ kuo1102: 一直跳針前版主怎樣. 那我不是要跳針前版主違反就服法?? 06/05 22:42
114F:→ kuo1102: 就跟你說版主再大也沒有法律大. 你還是在跳針 06/05 22:42
115F:→ korsg:跳針前版主? 因為現行版規就是它們定的,而且一堆人支持 06/05 22:42
116F:→ korsg:但是碰到我提出的問題,就跟前版主一樣 立刻龜縮 06/05 22:43
117F:→ kuo1102: 一堆人也投票支持限制性別. 有用嗎?? 違法就是沒用 06/05 22:43
118F:→ kuo1102: 一直在跳針過去怎樣怎樣. 自己找出法理釐清比跳針有用 06/05 22:44
119F:→ korsg:既然很喜歡那條禁酒令,那為何選擇性放過某些行業? 06/05 22:44
120F:→ kuo1102: 版主砍了又怎樣 向上層繼續開砲. 一直跳針有用嗎?? 06/05 22:45
121F:→ korsg:繼續跳針上層也是沒有用的,畢竟你心裡想的跟前任版主一樣 06/05 22:45
122F:→ kuo1102: 你就去向主管機關檢舉超商違法.有主管機關公文他敢不禁嗎 06/05 22:45
123F:→ korsg:最妙的地方就在這,主管機關沒禁的 這裡可以禁 06/05 22:46
124F:→ kuo1102: 他只要合法他想做什麼自然你怎麼說都沒用. 06/05 22:46
125F:→ korsg:版規上有寫的,這裡卻可以選擇性不禁 06/05 22:46
126F:→ kuo1102: 只要 "主管機關" 說是違法的. 有公文就有用. 06/05 22:46
127F:→ kuo1102: 你一直跳針在超商賣酒違法和網咖什麼的.就去找法律條文 06/05 22:47
128F:→ kuo1102: 不然就叫 主管機關明確解釋有沒有違法. 不 就結了/ 06/05 22:48
129F:→ kuo1102: 一直在這裏吵. 什麼用都沒有. 浪費時間和電而已 06/05 22:48
130F:→ korsg:有差嗎? 按照以往的規則就是版主說了算,沒公文照樣禁 06/05 22:48
131F:→ kuo1102: 就跟你說有就服法的前例了. 自己去小組版翻一翻吧 06/05 22:49
132F:→ kuo1102: 明明 就有用. 自己一直在自己的想法裏跳針. 當然沒用 06/05 22:49
133F:→ korsg:拿一個就服法是沒辦法解釋其他禁掉的東西 06/05 22:49
134F:→ korsg:就像投票開放噓文,符合站規也符合版規 不過還是沒開放 06/05 22:51
135F:→ korsg:都過這麼久,我還真沒看過幾個人提出異議. 怕被桶吧 顆顆 06/05 22:52
136F:→ kuo1102:你要一直在自己的想法跳針我不奉陪了. 自己努力吧 06/05 22:52
137F:→ kuo1102:至少我是一直有去小組版跟版主抗衡的 06/05 22:53
138F:推 michaelliu:哀 都說這篇再講酒促了 怎麼某人總是扯別的 = = 06/05 23:42
139F:→ michaelliu:講來講去回歸原點 酒促該不改禁? 該禁!! 話題結束! 06/05 23:44
140F:→ michaelliu:想為別的行業'伸張正義'的 另行討論勿模糊焦點好嗎? 06/05 23:44
141F:→ korsg:該禁的沒禁完全,這就是問題 06/06 00:42
142F:→ korsg:幫違反版規的行業護航 這跟護航酒促有何兩樣? 06/06 00:44
143F:推 michaelliu:該禁的沒禁完全 自然是板主無能 說這是問題完全同意! 06/06 00:46
144F:→ michaelliu:但本篇是在討論酒促該不該禁 而不是討論哪些行業該禁阿 06/06 00:48
145F:→ korsg:(版)法規說禁的就該禁,不過選擇性執行就會令人不快 06/06 00:48
146F:→ michaelliu:有興趣討論的話煩請另開 不然不論是原本的還是你想談的 06/06 00:49
147F:→ michaelliu:焦點 都一樣會被模糊掉不是嗎... 06/06 00:49
148F:→ korsg:我以為這篇跟酒促無關呢 看看標題吧? 06/06 00:49
149F:→ michaelliu:是上篇無關吧... 06/06 00:50
150F:→ michaelliu:當然也同意你說的選擇性執法 恩...好在要換版主了 哈~ 06/06 00:52
151F:→ michaelliu:如果有另篇針對這點討論 應該有機會能制定出更適合的標 06/06 00:53
152F:→ michaelliu:準吧^^ 06/06 00:53
153F:→ korsg:另外,我懷疑現在bm版還能發18禁討論文? 超怕被桶的呢 顆顆 06/06 00:54
154F:→ korsg:之前在pt版稍微提一下就被桶三天 夠衰 06/06 00:55
155F:→ korsg:等20號新版主上任,看有沒有辦法開放溝通討論哩 ~"~ 06/06 00:55
156F:推 michaelliu:看看左上方 應該可以放心了~科科XDDD 06/06 01:10
157F:推 wilo:抱歉,沒有勞健保的粗工有礙身心健康,不要忽視沒有勞健保 06/06 06:12
158F:→ korsg:這就有趣了,有了勞健保就不會因工作而妨礙身心健康嗎?? 06/06 15:22
159F:→ korsg:有無勞健保跟該工作有無妨礙身心健康我想是該分開討論 06/06 15:24
160F:→ kuo1102: 還是那句話 只在這裏馬後炮是沒什麼屁用的 06/06 16:40
161F:→ korsg:如果討論是無用的話,那的確蠻符合pt版的現狀. 06/06 19:59
162F:推 r1986119:板規是有討論的啊!只是是由兩位偉大的前版主討論而已 06/06 20:26
163F:推 r1986119:其實要說十八禁很多啊!一些工作超過十二點的.... 06/07 22:06
164F:推 korsg:現在回頭看看 還真的是繼承了前任之風呢 顆顆 06/30 00:13
※ Rjab:轉錄至看板 L_LifeJob 07/04 00:19